冉云飞
冉按:6月5日成都发生因汽车燃烧而引起27死(开始25人,后来增加2人)、74伤的特大伤亡事故。6月6日下午又在闹市区人民南路发生了一起火灾,这起火灾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其性质却与5号的汽车案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这相似之处,就是政府在公用事业方面的垄断性经营造成的恶果:公交车经营没有真正的良性竞争,出租车管理人为增加顶子费,增加了一系列的运营成本,养肥了贪官污吏,坑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这些都使得城市公共交通的解决,举步维艰。与此同时,煤气燃气公司的政府垄断经营,也带来极大的恶果。即便偶尔加入一家竞争,也是为手握经营权的政府官员增加寻租空间,而非真正透明公开地良性竞争,以便真正给民众带来福祉。我曾经说过,垄断是人类生活中的祸根,是公共生活中的毒瘤。至今在水、电、气诸方面,由于垄断经营,使得各种腐败层出不穷,同时也让民众频受质次价高之苦。这和政府在其它方面对民众利益的剥夺方式,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盘剥体系,从而让民众苦不堪言。
这次天一广场所发生的大火,从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我阅读了《关于天一广场室外燃气泄漏导致火灾的紧急报告》,同时了解了一些新闻媒体至今尚未报道出来的内幕新闻,也许外地媒体将来会有新闻报道出来)煤气公司的垄断经营,他们集设计、施工、安装、审核、监理于一身,任何单位及个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做法,是导致这次大火的真正原因。正由于此,他们本该在该地单独安装阀门(合同及造价里面均含有),却最终没有安装,导致了这场大火本该几分钟制止而最终延长至三个小时的事实。更为恶劣的是,火灾受害者天一广场申请安监局前来做证据保全,在请来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等候的情况下,他们几次三番均不到场,甚至公开包庇同为政府部门的煤气公司,使天一广场的商家受损。
天一广场的拥有者天一公司认为自己蒙受冤枉,而得不到安监局的公正调查与解决,于是他们在将《关于天一广场室外燃气泄露导致火灾的紧急报告》抄送各级相关单位后,公开向成都市纪委、省安监局、国家安监局等单位公开举报成都市安监局的行政不作为,乃至对媒气公司的包庇行为。商家将此一举报函送呈一份予我,今在敝博予以公布,希有关单位切实而公正地依法办事,将各方面的真相公正不倚地公诸于众,以便使火灾造成的损失得以完满的解决。同时对水、煤、气等方面的政府垄断经营所造成的诸多灾难,中央及地方政府应该有进一步的改进措施,造成良性竞争,从而造福于民。2009年6月14日6:43分于成都
举 报 函
中共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6月6日下午五时,天一广场西侧外的燃气管道泄露导致火灾,这次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是:
一、燃气公司未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二、燃气公司未按设计要求安装中压管阀门;三、燃气公司未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工程验收即交付使用,使施工中存在的严重质量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和排除;四、燃气管泄露起火后,燃气公司严重渎职,未在第一时间关闭中压管道上的阀门,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燃气管道泄露后尽管起火但不至于酿成火灾,但由于燃气公司的严重渎职,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这次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非常清楚,然而,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安监局)在火灾发生后调查事故原因的过程中,完全偏袒、包庇、纵容煤气公司造假,掩盖事实真相,严重不作为。安监局不但自身不履行职责,至今未在火灾现场取证,且对于天一公司多次申请进行火灾事故现场的公证取证,均不予支持。火灾事故发生已过一周,由于安监局不履行职责进行现场取证,使重要证据面临毁损灭失或失去证明力。天一公司不得不怀疑安监局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有意不取证,使证据灭失。对安监局的不作为,我公司感到极为气愤。
现将《关于天一广场室外燃气泄露导致火灾的紧急报告》紧急呈报贵委,恳请贵委立即派员对安监局的不作为进行严肃查处,使火灾发生的原因得到实事求是的调查处理。
城市的燃气工程关系到成都市上千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重大。燃气公司属于传统垄断行业,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漏洞和隐患。为避免因燃气工程发生火灾给成都市上千万的市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我公司恳请贵委对此事严肃处理,以保成都市居民的平安!
成都天一道盛投资有限公司
2009.6.12
联系单位:成都天一道盛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610000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56号
联 系 人:马强 13808024949; 蔡金岭 1398043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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