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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自我审查愈趋严重
日期:7/5/2009 来源:中央社 作者:王曼娜

(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5日电)香港记者协会今天发表言论自由年报指出,香港媒体自我审查情况愈来愈严重,尤其涉及中国政府视为敏感的问题,香港媒体便作出自我审查。

记协主席麦燕庭今天公布“2009言论自由年报”时指出,香港媒体自我审查情况在“六四事件”上最为突出,今年是“六四事件”20周年,意义重大,香港有10多万人参加烛光晚会,但部分媒体却以淡化方式处理,广度和深度都与事件的重要程度不相配。

记协在年报中又担心,澳门之前通过“国家安全法”将会对港府构成压力,估计在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12年任期结束前,港府可能就基本法第23条有关国家安全条件进行立法。

记协认为,港府应该顶住压力,拒绝就国家安全条例进行立法。一旦立法,将会严重威胁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根据香港及澳门基本法第23条规定,港澳两地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国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港澳进行政治活动以及禁止港澳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为此,港府于2003年就基本法23条“国家安全条例”立法时,引起港人极大争议,更引发50万人在当年7月1日上街游行,导致负责有关立法的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下台,其后港府搁置有关立法。

澳门政府于2008年10月就基本法23条起草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展开谘询,其后将叛国、分裂国家及颠覆中央政府3项罪行的量刑起点,由15年减至10年,最高判刑25年维持不变。

澳门立法会于今年1月5日原则性通过23条立法草案,其后澳门政府根据立法会提出的问题修改法案条文,立法会于2月25日审议及表决并获通过,将于第2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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