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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政府组织顽强生存
日期:8/4/2009 来源:美国之音 作者:燕青

(图为益仁平组织举办讲座,益仁平中心网)

(美国之音记者: 燕青 华盛顿 Aug 4, 2009) 中国一家维护弱势群体的公益组织控告北京公安部门滥用职权。北京市公安部门上星期以涉嫌非法出版为由查抄了北京益仁平中心。

*依法状告查抄部门*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总协调人陆军星期二接受电话采访的时候说,该中心已经采取行动,把上个星期前来查抄的两个执法人员,告到了北京市检察院。至于说检察院方面是否真地会依照益仁平中心控告信当中所列举的、涉及到行政机关在调查期间行为规范的行政处罚法第37条、以及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来审理此案,该中心的负责人说,不管检察部门怎么办理,益仁平依照法律办事的原则不变。

陆军说:“至于检察院是不是依法办事,那是他们的事情,但是我们还是一贯地走法律的途径。”

*各个部门对NGO态度不同*

非政府组织,统称NGO,在很多国家里,包括美国,都发挥着代表各个群体说话的职能,在敦促政府出台某项政策、以及监督政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记者问到中国政府各个部门之间对中国民间自发的非政府组织所采取的态度是否有别时,益仁平中心的总协调人陆军说,那些牵扯到国计民生的部门,似乎有别于那些负责文化宣传的部门、以及执法部门。

他说:“一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部门,比如说卫生部门、环保部门、教育部门、还有就是涉及到三农问题的部门、NGO所做的工作,跟它们所做的工作是一致的,很多都是它们自己没有做到的、或者是做不到的,这些部门对NGO的态度,可能就会更积极一些。”

*需要印制公益宣传品的自由*

谈到这次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因为涉嫌出版而查抄,陆军说,众多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都常常自发撰写、编辑、印制各种资料,并且免费发放。他说,把国家的法律和科学的疾病防治知识告诉公众,是利国利民的,各类行政部门应当对民间组织印制、发放公益资料的行为予以支持和鼓励,对个别部门刁难公益组织公益宣传教育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

陆军表示:“如果这些公益机构的印刷品都被判为不合法,那等于是把这些NGO组织全部都扼杀了;不管是注册的、还是非注册的,只要有这些东西,就可以跑去查,折腾一整天,不让你工作,然后还给你罚款,还把你辛辛苦苦印制的这些东西,都给扣押起来、查抄,这样做,带来的唯一的后果就是这几十万NGO都不要工作了。”

益仁平中心成立不到三年,致力于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以及消除歧视等公益工作。“益仁平”是公益、仁爱、平等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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