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巿两名铜梁丝绢厂工人代表,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周五在当地一法院开庭,数十名工人到场声援,并在审讯后于法院内外抗议,暂时没人被捕。
为工人维权与当地政府对话的铜梁县丝绢绸总厂下岗工人代表胡卫民,唐爱民,被控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周五(21日) 开审,大约三十多名铜梁工人到法院旁听及声援。声援的一名工人陈女士表示,早上九时多,为数三十多名工人到达法院,获旁听证进入法院,但要经过安全检查。由于两名被告没能力聘请律师,而当局阻止维权律师协助,故全程自作辩护,审讯两小时结束,案件择日判决。
陈女士指,工人们认为检察院提出的证据不公平,他们在法院内抗议,要求法官公正审理案件。如二人罪名成立,将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她说:我们在开庭之后抗议,向法院表示跟事实不符,不服他们所为,我们是帮他们说好话,说有些事情不是他们做的,是工人自发的。我们跟法官要求重新处罚,法官说他们知道。
重庆维权人士穆家裕表示,三十多名工人在法院内外都有抗议行动,但他们没有持标语,至于抗议形式,为免当局再打压工人,则不便透露,至于法院内的抗议,曾遭法官警告,但没庭警没有作任何行动。他说:法官警告他们,你们来旁听,只有旁听资格,不能乱说话。他们在法院外面,肯定有抗议,但抗议形式不便多说,因为怕起副所用。
穆家裕又指,审讯期间,检察官提供三项证据,包括二人去年组织煽动几百名工人围堵政府大楼,及破坏首长办公室,另外,去年该工厂用挖机进行拆迁,二人再度煽动工人阻止施工。至于第三项控罪是二人煽动工人卖掉工厂十多块废铁,私卖公物。被告胡卫民及唐爱民则庭上答辩指,工人与厂方的紏纷源自该国营企业的改制问题,造成工人与厂方发生多次冲突,不能单单只审理这案件,而忽略事件背景。
就抗议事件,记者曽致电合川县法院查询,一名职员表示不清楚,因此案由铜梁县法院主理。
据工人透露,重庆市铜梁县丝绢绸总厂1996年改制,将该厂卖给铜梁县委组织部一名亲属,对外宣称价格为100万,但未付分文。工人被迫下岗,没有得到合理安置。只有少部分工人能拿到低保,有856名工人没法维持生计。2008年七月起,工人不满厂方没赔偿而迁拆,展开多次静坐及抗议,直至2009年二月,铜梁县政府要求工人们选出工人代表与政府对话。当工人们选出五名代表后,当局在2月15日,将五人抓捕,最后起诉两名工人代表胡卫民及唐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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