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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近表示,中国人捐献人体器官的人数少,比例低,但是死刑犯捐献的器官却很多,而且是充分自愿捐献。这不禁让人对中国死刑犯的踊跃捐献感慨万千。真实情况如何? *中国人捐献器官意愿低* 新华社8月25日报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25日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推动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 国际在线8月28日报道说:“目前,中国捐献器官数量与需要器官移植治疗的患者数量相比,存在着巨大差距。中国每年约有100至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 《北京晚报》8月28日报道说:“据不完全统计,自我国2003年第一例器官捐献以来至2009年5月,中国仅有131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案例。”“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说:我国现在死后器官捐献的比例是百万分之0.03人次,而在西班牙等欧美国家,这一比例是百万分之34到36人。” 中国媒体的报道显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人数少,而且在人口中的比例非常小。 *死刑犯是人体器官移植主要来源* 与此同时,《中国日报》8月26日报道:“(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说,有关专家估计,被处死的犯人占捐献人体器官总数的65%以上。” 按每年中国有一万多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估算,这些死刑犯至少应该有几千人。《洛杉矶时报》、澳洲广播电台和路透社等西方媒体都在8月26日报道了《中国日报》的上述报道,表示“中国的国营报纸罕见地承认了一直到最近还保持秘密的一种做法”,“一反常态地承认了目前中国器官移植来源主要是死刑犯”。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8月26日报道说:“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陈忠华教授说,每年只有一万一千例移植手术。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其中90%以上来自死囚。” 那么,提供器官的死刑犯在死刑犯中的比例是多少呢? *死刑人数国家机密* 英国《卫报》8月26日的报道说:“中国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是国家机密,但是大赦国际称,根据有记录的案件,2008年至少有1718人被执行了死刑,超过其他任何国家。人权组织则表示真实数目可能达到几千人。” 德国之声8月27日报道:“美国人权组织劳改基金会负责人吴弘达说:‘中国在07年后,枪毙人全部保密,全部不公布......。我也不知道是80%,90%,还是95%。 枪毙了多少人呢?不知道。” 看来,人们无法确切了解死刑犯中有多少比例的人提供了他们的器官。 *死刑犯自愿捐献 官方说法自相矛盾* 不过,《中国日报》8月26日报道说:“(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告诉《中国日报》,捐献器官的死刑犯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并需要有他们书面同意。” 这就是说,中国的死刑犯不仅捐献了最多的器官,而且都是自愿捐献。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中国日报》的报道又说:“黄洁夫说:‘他们(被处死的犯人)‘绝对不是人体器官移植的合适来源。’” 既然死刑犯“书面同意”捐献器官,既然死刑犯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为什么他们“绝对不是人体器官移植的合适来源”呢? 上海华山医院首席移植外科医生钱建民部分否定了黄洁夫的说法。《中国日报》8月26日的报道说:“钱建民说:‘在获得移植器官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腐败。有些人完全无视从被处决犯人捐献人体器官的法律程序,牟取暴利。’” *国际社会谴责已久*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8月26日报道:“中国长期以来一直依靠死囚作为人体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受到国际人权组织的广泛谴责。” 德国之声8月26日报道说:“多年来,国际人权组织一直批评中国国内大量发生对死囚器官的滥用现象。” 英国《卫报》8月26日报道说:“今年,《临床移植》(Clinical Transplantation) 杂志的一项研究称,在接受采访的移植专家中,仅有4%专家认为中国的器官获得程序在伦理上是健全的。” *透明与有证可查的自愿消疑虑* 美联社8月26日报道说:“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长期以来一直被批评是为了牟利,而且不道德,批评人士说,死刑犯可能会在压力之下违背个人、宗教或者文化信仰,成为捐献者。”“人权观察的亚洲研究员毕克林说:‘如果你马上要被处死了,你实际上没有真正的选择,在中国这种完全不透明、以虐待囚犯而臭名昭著的制度下更是如此。’” 德国之声8月27日报道:“美国人权组织劳改基金会负责人吴弘达说:‘......为什么偏偏在死囚犯身上出现了大批的人愿意捐献呢?死囚犯是怎么捐献的?......死囚犯是在什么情况下同意的?是当着公安干部,当着国家的法官,警察作捐献,还是当着一个独立的民间的律师机构来证明?有没有报酬?应该来讲,法官,检察官应该是绝对不参与这件事,你不能问死刑犯愿不愿意捐献,因为你是要处死他的人,是一个权力机构。你问他,等于是在威胁他。不可以的。而中国这个机构怎么做的?......第二点所谓家属参与,也就是死囚犯同意不同意不管你了,我只要跟家属说好,给他点儿钱,家属签字了,就把你用了。这就是死囚犯的捐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