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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628”骚乱案已经开庭
日期:10/22/2009 来源:维权网 作者:全蓝军

(维权网义工全蓝军报道)轰动海内外的瓮安“6、28”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1年多以后,近日在瓮安法院开庭。经两天审理,至昨日20点30分,被有关司法机关定性为最大的瓮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玉山帮”案件,在瓮安县法院审理完毕,等待法院的择期宣判。

在法庭上,因为不听从审判长对法庭辩论秩序的指挥,有个老律师差点被驱出法庭,有一个中年女律师在法庭辩论还没结束就被气得退庭了。也有律师仗义执言:“这样很明确不成立的罪名却被罗列在起诉书上,我只能非常痛心地说,要么是对被告人强加之罪,要么是对法律的无知!”

本案的18个被告人被指控的全部十多个罪名没有一个与“6、28”事件有关。其中的熊XX是被作为操纵“6、28”案的黑社会主犯,由公安部下达的A级通缉令于当年7月21日在海口被抓获的。律师对此的判断是:熊XX即使是黑社会,他也不会在幕后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去焚烧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这样的黑社会不就成“梁山泊”了吗?中国现阶段的黑社会巴不得维持现状,让令其发展坐大的不作为或与之有利益勾结关系隐藏在党政部门的保护伞平安无事。从现在检察机关起诉的事实来看,去年6。28严重冲击国家机关的案件与“玉山帮”没有直接的联系。

熊XX被指控的罪名有六个,前五个分别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第六个罪名是赌博罪。律师辩护的意见是前五个罪名不成立,只有最后一个赌博罪的指控能够成立。(本案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12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都坚决否定这一罪名。)

在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要求各级法院要把“三个至上”作为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的理念下,尽管律师们对前五个罪名作的是无罪辩护,但是从第一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出发,律师们可以理解判决被告人的“黑社会组织”罪名成立(因为如果否定这一罪名就等于是否定了贵州省成立的“6、28”高规格专案组一年来的打黑成果)。从第二个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出发也可以理解判决被告人“聚众斗殴罪”和“敲诈勒索罪”成立。但是最起码也要根据第三个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判决被告人熊XX被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和“非法采矿罪”不成立。

熊XX的亲属在休庭时曾向律师说,律师的辩护辩得再好,都起不到实质性作用的,不过只是走程序而已。但却希望律师能够把他们想说的话都说出来。对于被告人亲属们的理解,律师也感到惭愧!有律师无奈地说:“这不仅是当事人的不幸,也是我们律师的不幸,也是身在这个现实社会的所有人的不幸啊”!

 这次瓮安“6、28”事件所谓犯罪嫌疑人的开庭,正如熊XX的亲属所说的那样,一切都是走过场而已。作为瓮安事件的历史背景,把数万人集体参与的事件(而绝大多数是学生),简单说成是黑社会操纵“不明真相”的人们干的,用共产党当今的专制法律来判处他们,实属荒唐。并且是极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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