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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访者可能被判劳教
日期:11/12/2009 来源:南华早报 作者:南华早报

随着中央政府要求地方当局改善对骚乱事件的处理、加强追踪异见人士,深圳近日出台一系列新规定,目的似乎在于加强对示威人员和多次上访者的限制,违反者更可能被送去劳教。

据内地媒体昨天披露,有过两次"非正常"上访或示威的人士,将被口头警告。被警告第三次的上访者将被拘留。而曾被拘留但仍进行第四次非正常上访的人士将被送去劳教,劳教期最多三年。

根据深圳的规定,非正常上访行为共有14种,如前往北京政治敏感区上访、未经批准在市中心示威或阻塞交通、上访时高呼口号及散发上访材料、干扰干部工作、以企图自杀或携带骨灰盒等方法造成公众恐慌等行为。

深圳的新规定招致上访人士和律师的抨击,也与深圳致力成为内地经济和社会改革先锋的目标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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