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成都被强拆户主唐福珍以自焚抗议非法拆迁)
昨天,北京大学法学院五位教授以公民的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据《南方都市报》今天的报道,共同起草并签署这份协议书的北大法学院五名教授中,包括宪法和行政法学者沈岿、王锡锌、陈端洪、姜明安,以及民商法学者钱明星,在这份建议书的最后,五位教授分别写上了各自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据沈岿教授介绍,这份建议书已于昨天通过特快专递和传真两种方式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
报道又说,五位教授一致认为:“《拆迁条例》自2001年颁布实行起,历经8年,其原有框架已经不再适应宪法、法律以及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并直接导致了城市发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两者之间关系的严重扭曲。
对此,长期从事拆迁法律业务的北京律师王才亮表示支持,并指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联手与民争利的现象在拆迁过程中普遍存在。根据现行的《拆迁条例》,获利的多是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而被拆迁人绝大多数都在拆迁后买不起、或者得不到与被拆迁房屋相似水平的住房,从而引发了众多的社会问题。
王才亮进一步分析认为,仅仅修改《拆迁条例》并不能根本改变目前拆迁扰民的状况。应该制定一部符合《宪法》规定的不动产征收法律法规,以便彻底消除地方政府通过拆房卖地牟取暴利的渠道,才能真正遏制正在不断升级的暴力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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