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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是中国最大不稳定因素
日期:12/11/2009 来源:DW 作者:DW

四川成都47岁妇女唐福珍为抗议暴力拆迁在自家房顶自焚,当局见死不救,继续强行拆房。视频在互联网上传开后,当地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到公众同声谴责。五位知名法学教授致函全国人大,要求重新审查“拆迁条例”。《法兰克福汇报》观察了这部无视人民利益的法律。

《法兰克福汇报》在文章中写道:“根据这一现行条例,土地权和补偿问题尚未解决,就可以拆除房屋。此外,对房主的补偿额度由房地产开发商决定,而不是象法律规定的那样掌握在国家手中。法学教授蔡定剑对《中国日报》说,‘这一条例显然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商,不利于居民权益’。批评人士说,它是地方当局和房地产开发商手中的捞钱工具。由于土地和住房价格飚升,强行征收的事件急剧增多。

在官方还称为社会主义的中国,土地是国家财产,只给予使用权。为了实施公共开发项目,国家可以没收私人房屋,执拗的房主常遭到暴力,被赶出自己的住房。

此外,当局还经常扩大法律范围,把土地转让给准备建设巨额赢利项目的企业家。给房主的补偿金大多在市场价以下,房主无法在相似地区购买同样大小的新房。差额被房地产公司老板、地方政府和腐败干部揣入腰包。在所谓为公众福利而没收的土地上,建起的是别墅或高层住宅区、购物中心或工业园区。”

不久前,《法兰克福汇报》还报道了辽宁本溪的一起拆迁命案。去年四月,25岁的农村青年张剑因拒绝搬迁,遭到华厦地产公司雇佣的黑社会打手入室袭击,张剑自卫时用水果刀刺死一名打手。在北京律师王令的无偿法律支援下,今年九月,本溪法院对张剑做出了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相对宽大的判决。《法兰克福汇报》在介绍了中国城乡因拆迁或征用土地引发的大量“群体事件”后就张剑一案写道:

“王令律师认为,张剑一案向公民表明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财产和生命的可能性。他说,中国一个很大的困难是,人们不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所以纠纷经常转移到大街上进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才亮不久前对国家通讯社新华社说:‘如果农民没有通过法律手段或上访来保护自己的可能性,他们除了用暴力回击以外别无选择。’

中国每年数万起动乱、包括一些暴力动乱,大多数源自因土地问题不明引发的争议。所以,王令认为,土地问题是中国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他与才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要求今后地方法院应独立于地方政府做出判决,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干部经常同流合污。而普通农民没有这些关系,无能为力,通常只能坐视自己的土地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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