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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签署者到深圳投案 内地公安涉越境执法
日期:12/29/200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廿一名《零八宪章》本地签署者到深圳投案 4人加2记者晚上获释 内地公安涉越境执法

周日共有21名联署了《零八宪章》的本地市民,一同经罗湖返回内地投案,21名投案者列成一队,当队头步入内地边防之时,身穿便衣的公安人员将前排的3名人士拘留,其中有人尚未踏入内地边防便被强行拉走,另有1位持摄录机,亦是最年轻的被拘留人士天佑,是一位只有16岁的学生。另外有2名《明报》的随行记者同被拘留。这6位人士,今日晚上八点半前已全部获释返港。《明报》于晚上11时,发出声明抗议内地人员越境执法。

中国著名公共知识分子、《零八宪章》发起人刘晓波在12月25日早上因煽动颠覆国家罪被北京法院判监11年,举国哗然。香港连日内不断有示威和声明谴责这次判刑,到今日下午,有21名联署了《零八宪章》的香港市民在网上相约在粉岭火车站,打算经罗湖口岸过关,并按正式的途径向中国公安投案。他们表示,反对中国当局加诸刘晓波身上的罪名,若果共产党的司法系统认为发表言论也是犯罪,他们愿意与刘晓波共同承担罪责。

●21名联署人到深圳投案

前往深圳投案的21人年龄最细者最有16岁,其余人士由十多岁至三十多岁。他们在粉岭火车站集合时,便有便衣跟随。约4点抵达罗湖后,一行人按一般程序通过香港海关,之后在免税店前用黑色胶索带绑住双手,并在身后插上“签署零八宪章”的“犯人牌”。一行人之后排成一条直线沿罗湖桥向深圳方向前进,当队伍接近罗湖桥的中线时,在中国一方严阵以待的十多名穿制服及便衣人员突然行动,越过中线将4名投案者带走,同时亦有人越过中线抢走投案者身后的“犯人牌”。所有穿制服及便衣人员都没有表明身份或者向投案者说明行动的理据。除了4名参与者,尚有2名随行的《明报》记者和另外3名路经该处的市民被内地人员押走,据被拘留的投案者表示,该3名市民是因为手上分别有手机、游戏机及相机,因而被拉入拘留室,3人都大呼无辜,3人都于稍后时间获释。

当4人被押走后,剩下的投案者决定不再向前走,因为他们认为已不能按正规程序向中国当局投案,也不能保证投案者在受审讯前的人身安全,因此他们改为向香港警察报案求助,并召开记者会。投案者表示,当他们向就近的警察求助时,警察表示“无能为力”,若他们欲过关,香港警方即无法保护他们。他们之后到报案室,但警察没有受理,说只能够与国内联络,了解被扣留人员的人身安全。接着,警察在罗湖桥设示威区,余下的投案者逗留至六点多后离开。

●公安称不知道《零八宪章》及刘晓波

到晚上,消息传来所有人已经获释。4名投案者在9点抵达位于大埔的梁国雄议员办事处开记者会。其中一人曾浚瑛表示,4人联同记者和3名途人一起被押到一个房间,他们向内地公安表示,自己签署了由刘晓波发起的《零八宪章》,现在刘晓波因《零八宪章》被判监11年,他们作为联署人,愿意共同承担“罪责”,故特前来深圳投案。曾浚瑛说,在场的公安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什么《零八宪章》,也不知道谁是刘晓波,当局是因为他们没有持有有效证件而把他们扣留搜查。

四人被搜身,随身物品亦被彻底搜查,公安亦向他们要了香港身份证影印,并详细查询个人资料,包括香港家人的电话号码等。16岁的学生天佑表示,公安要他详细讲出父母及家人的姓名、地址及工作地方,否则便不让他离开,天佑最终交出有关资料,所有相关的摄影机资料,均被删去。延至晚上,中国当局没有向他们发出警告便把他们释放。

行动发言人一心在记者会末尾时表示,他们将会继续行动,抗议中国当局以莫须有罪名处罚刘晓波。


朱凯迪、eg9515报道


附件一:《明报》声明──抗议内地人员越境阻挠记者采访

2009年12月27日下午,明报两名记者采访20多名声援异见人士刘晓波的市民时,于罗湖桥上香港境内,有内地执法人员进入港境,将其中一名记者推撞至深圳境内,再拘留接近3个小时,至晚上7时后才获释放;记者的回乡卡被没收,对方未有解释原因。《明报》对内地执法人员越境阻挠记者采访表示抗议,并要求特区政府跟进,以保障香港记者的采访自由。

事缘下午4时左右,逾20名声援刘晓波的香港市民,欲到罗湖抗议。示威人士于4时15分左右,行至罗湖桥接近深港两地的接壤中线时,有10多名内地执法人员一字排开。当示威人士接近港深分界线,多名深圳警察即上前拉走在场拍摄示威情况的示威者。

同一时间,明报摄影记者叶汉华站在分界线的香港境内采访,突然,被一名穿着便衣的人士推撞,记者被推过分界线跌入深圳境内,即时有5至6名内地执法人员(包括推撞记者的便衣人员)将摄影记者抬走。

明报另一记者梁伟健上前表明记者身分,亦一并被带走,二人先被拘留至一房间,然后分开查问,至晚上7时15分左右才获释,但对方并没有解释原因下,没收二人的回乡卡,记者要求取回也不成功。


附件二:动员原文──我们也有签署零八宪章,与刘晓波共同进退,闯关投案。

一班追求民主的香港公民,眼见<零八宪章>的发起人---刘晓波,被中共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重判入狱。

对中国共产党判处异见之手段,我们感到非常诧异,而且认为不可让刘晓波独自面对。我们身在香港拥有言论自由,不能就手旁观。

所以我们要发动声援刘晓波及支援零八宪章运动,因而决定集体投案。明天(2009年12月27日),于罗湖口岸,一起带著我们的零八宪章签署书,返回内地投案。

2009年12月27日,15时00分,港铁粉岭站往罗湖方向,第十二卡车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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