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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谈中国死刑制度
日期:2/25/2010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姬励思

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为期三天的第四届废除死刑大会进入第二日。中国是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将成为会议讨论的焦点之一。有关注中国死刑问题的维权律师指,由于中国的人权状况欠佳及司法不独立,枉判死刑的例子经常发生。而香港有团体准备于周日举办签名活动,要求关注多名因新疆骚乱被判死刑的维族人。

来自世界各地共两千多名代表参加此次大会。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中国作家杨恒均、及现时旅居德国的中国异见作家周勍等亦有出席会议。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奥锺尼基泽周三在开幕会上发言,指死刑的威慑作用尚无定论,但因司法错误而执行死刑就无从补救,呼吁各国响应暂停死刑,最终达至废除死刑。

在第二日的会议上,有讲者特别提到中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由于人口稠密,更需要废除死刑。至今全球已有111个国家正式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包括中国、伊朗、日本、美国部分州等。其中中国更是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根据媒体的报道估计,2008年约有1700人被判死刑,占全球被判死刑人数的七成。

会上,亦有讲者表示,中国政府于2007年初,实施一项新的法令,规定每宗死刑判决,都必须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覆核。措施取得成效,死刑判决减少近三份一。

关注中国死刑问题的北京维权律师滕彪对本台粤语组表示,中国经常发生枉判死刑的例子,从法律而言,这是不能接受的。他说:我自己接触到五、六个案件,被告完全是无辜的,但是因为刑讯迫供,法院又不独立,最后被判死刑,从法律而言,这种错判死刑,后果是不可回复的,就是有一个都不可。

滕彪认为,关键是中国的司法不独立,执法人员的人权观念薄弱,导致枉判死刑的事例频生。他说:公安局有破案的压力,他们找不到凶徒时,就找人作代罪羔羊。在司法体制里,法院又要听从政法委。刑事司法制度跟人权状况是紧密连系的,包括执法人员的人权观念。

滕彪又认为,最高法院覆核死刑裁决的过程欠缺透明度,措施的成效尚有待观察。滕彪于2007年曾获邀出席第三届的废除死刑大会,他认为有关注问题的中国人获邀请出席,有助外界更了解中国的死刑问题,及推动中国废除死刑。

长期呼吁中国废除死刑的香港消除死刑联合委员会发言人甘浩望神父表示,死刑对减低罪案的成效存疑,同时因中国有死刑,反而会窒碍把罪犯绳之以法。他说:因为中国有死刑,其他国家拒绝引渡囚犯,例如犯贪污的赖昌星,加拿大就不肯遣回。所以死刑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阻碍正义执行。

甘浩望说,为响应大会的呼吁,他们于周日举办签名活动,要求关注多名因新疆骚乱被判死刑的维族人。

记者曾分别致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及公安部,查询当局对废除死刑的立场,但工作人员都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回应。而中国外交部的值班人员电话就无人接听。

废除死刑大会从周三开始,一连三天,分别就废除死刑的意义、死刑案例研究、死刑判决过程中的侵犯人权、种族歧视、社会不公,及各地区废除死刑的进展等议题展开讨论。废除死刑大会于2001年首次展开,每三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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