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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人联名致全国人大建议书
日期:3/11/2010 来源:维权网 作者:刘杰等

1998年10月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在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到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没有通过,等于没有加入。中国人权已进入宪法,更应该与国际接轨,在2009年4月13日中国政府也出台了人权行动计划。全国人大十一届三次代表大会更应该高度重视改善人权状况,全体代表应高度重视人权,人权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基石。

中国上访公民的人权与政府失衡,公权侵犯私权愈演愈烈,各地政府截访对上访公民打压,非法关黑监狱、非法拘禁、拘留、劳动教养,有的被送进精神病院。这就是中国人权的灾难,为什么不解决上访问题?反而违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司法违宪侵权、行政违宪侵权,全国人大代表应该依法监督,提起违宪审查。审查信访截访制度是行政违宪践踏人权,劳动教养制度是行政违宪侵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笫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而对上访公民的人身自由任意拘押,而对劳动教教养对象的处罚非常简单,劳动教养委员会实际是公安机关一纸决定,就可以把人强行关入劳教所。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确立法治精神,超越司法之上的劳动教养制度,严重违反了不经审判不得治罪的基本法治精神,多年来已经给我国公民带来了难以言尽的人权灾难,积下了不可舒解的似海冤情,大批无辜上访者被各级政府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不经司法审判投进了劳教所,这已经成为各级政府迫害上访群体的主要途径,因此废除这种违背宪法,充满罪恶的劳动教养已经成为我们访民多年来共同心声。: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笫9条规定:“人人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和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剥夺自由。任何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受害者,有得到赔偿的权利”。上访公民被非法毒打、关押、拘禁、拘留、劳教、送精神病院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立案难、法院多数不予立案。访民的人权被剥夺践踏。这样的制度全国人大代表一字不提,违宪制度不监督,不审查,就是不负责任,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也没有维护上访公民的人权。

有的代表说: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上访者,无理上访,越级上访,上访人是精神病。我们访民对此提出强烈严正谴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的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上访公民履行了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申诉、控告、举报的权利!公民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各项基本的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的非法侵犯。

公民的批评权,是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提出批评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批评权也属于监督权的范畴,但监督权具有宏观性和全面的特点,而批评权则重于对“不当行为”的指责,内容更为具体,针对性更强。

公民的建议权,是指公民有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各种建议性意见的权利,公民的建议不限于某一方,凡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关的各个领域环节等均在可以提出建议的范围。

接受建议一方的国家机关,应该鼓励公民充分行使建议权,特别是在决策过程中更应该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鼓励和保障公民行使建议权,不仅是国家机关依靠人民的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体现,而且是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措施。

中国公民和平理性的上书提出相应的建议、反映社会腐败问题和建立人民民主的问题,此举则证明了中国民主法制的近进步,中国公民对法律的认识的提高!

上访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哪个人不想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哪个人愿意千里迢迢来到北京上访?可是全国各地上访公民都是地方腐败的受害者,没有腐败就没有上访人,全国各地来京的上访公民是反映地方行政侵权,司法不公的,徇私枉法、是举报控告人,代表全国人民的心声反腐败的,每个上访人的案件,背后都涉及贪官污吏。为什么不抓贪官污吏,而抓举报、控告人?根据《宪法》四十一条规定:赋予公民的批评和建议权、举报、控告、申诉的权利。就没有越级上访的一说,法律没有规定。为此,强烈呼吁在第十一届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改善中国上访者人权,解决冤、假、错案和信访问题,杜绝截访,把截访资金作为解决上访问题的经费。促进社会和谐,和平理性的走向公民社会,造福于民!

214人联名上书两会

人权捍卫小组

刘杰电话:13263360949

徐崇阳电话:13552828622

王玉平:电话:13120265905

2010、3、10

   

王玉平、徐重阳、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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