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一老农民,反映村里占了他的土地,多年来不断上访,曾判他胜诉的同一法院,如今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理由,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
中国青年报报导,1980年代初期山西进行“四荒”拍卖。1999年春,柴家岔村委以马继文连续五年没有缴纳土地承包费为由,将购买的土地收回,重新画分给农民耕种。马继文失去150亩地和数十株被砍倒、剥皮的枣树,他为此到法院提告。
临县法院2000年判令柴家岔村委将土地归还马继文,但是,村民们没有退回土地,法院判决一直无法落实。 马继文走上持续上访的路。
报导指出,一审判决书写著:“被告人马继文利用对形成上访条件的熟悉,便以进京上访为由要挟兔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临县信访局接访的人员,迫使给其数额较大财物,共计7500元,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
马案2010年1月重审维持原判,马继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