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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环保和收藏人士的命运沉浮
日期:6/24/2010 来源:VOA 作者:申华

曾受中国当局表彰的藏族环保人士兼收藏家嘎玛桑珠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法院受审,被控罪名是“盗掘古墓”。不过其代表律师说,检控方提交的证据不足。另有迹象显示,被告可能遭受酷刑折磨。

*嘎玛桑珠其人*

嘎玛桑珠现年42岁,西藏昌都县人。美联社说,2006年嘎玛桑珠曾被中央电视台誉为“慈善家”;其环保方面的成就“在天人之间创造了和谐”,有“政府眼中明星”之称。另外,他还是一名藏族艺术品收藏家,南方周末报称他为“天珠王”。不过,由于12年前他从别人手中购买的艺术品,被认定出自历史上楼兰古墓葬遗址,因此被控涉嫌盗掘古墓,或者唆使他人盗掘古墓。

*审判地点和缘由*

嘎玛桑珠虽系藏族,但根据涉案事件发生地在新疆,审判因此定在新疆而非西藏。对此他的律师浦志强对美国之音说:“因为被盗的古墓在新疆的库尔勒地区若羌县楼兰古墓保护区范围内,因而我想,如果指控一个盗墓的犯罪,可以选择新疆若羌这个地方来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法院6月23号在网上公布了合议庭的目的及所传唤证人和新证人的名单。法院公告说,庭审的目的是传唤新的证人,提供新的证据,因为审讯和取证过程中“有太多显而易见的疑点”。

*审判瑕疵不断*

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审讯和取证的诸多疑点此次庭审中似乎没有排除,而且还暴露出新的问题。不过,法庭看来还算耐心,庭审从早到晚进行,而且还延续到次日清晨,尽管部分原因同庭审需要藏语翻译有关。

嘎玛桑珠的律师浦志强说,法庭程序存在问题,另外,公安和检察提供的证据不足:“今年嘎玛桑珠被抓过来后,他在长达半年左右的时间之内,警方没有拿出任何新的证据来指控他犯罪,法庭用的都是1998年3月到9月之间的一些东西,是具体实施盗墓人当年的一些笔录,而且笔录不符合公安部的一些要求,例如,没有侦察人员和证人本人的签名。”

*被告自我辩护*

就嘎玛桑珠本人作案动机而言,藏族传统文化崇尚天葬和塔葬,因此无法理解作为藏族的他,能够通过盗墓获取艺术品,他表示,对他的这种指控纯属侮辱。

藏族维权作家唯色介绍了嘎玛桑珠的一段庭上辩词。她说:“今天开庭上,嘎玛桑珠打了一个比方,他反驳公诉人指责的一句话说得非常好,他是用西藏民间智慧来回答的。他说,有一个人把牛杀了,把骨头卖了,把内脏卖了,肉卖了,只剩下一张皮。难道你能说最后买到牛皮的人指使杀牛的人去杀牛吗?”

*被告有遭酷刑痕迹*

浦志强说,更为重要的是,被关押半年之久的嘎玛桑珠,身体明显消瘦,有遭受酷刑折磨的痕迹。他的妻子在博客上说,法庭上的丈夫,“颧骨高高,下巴尖尖,四臂纤细,将军肚不见,短法毫无章法”。她还引用嘎玛桑珠的话说,目前“不再面对残酷打骂了”。

*政法委拍板*

10多年前的案子为何没有新的证据又被仓促提起?而且被告、辩护律师以及法庭等都没有得到法律规定的时间准备?据浦志强说,此案又是有关“政法委”拍板上马;藏族维权作家唯色则指出,有迹象显示,嘎玛桑珠得罪了一批当道的地方官员,他被视为藏族上访民众的“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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