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地震后,中国民政部提出,慈善机构所募集的善款,交由青海省统筹安排使用。这种做法引起了争议。有国内报道说,大量的救灾善款都流到政府手里。
*政府“统缴”震灾捐款*
社会对灾难事件受害人的捐款如何处理?是直接用在受害者身上?用在当地的重建恢复上?还是用在某些民政机构或慈善机构身上?这些问题引发了一些争议,起因是青海玉树地震赈灾捐款的使用和流向问题。
南方都市报星期日报道说,玉树地震的上百亿善款、和汶川地震的700亿善款,绝大多数走向了同一个归宿-----政府的口袋。
报道说,这条消息让“一些蹒跚起步的中国慈善从业者再次表示绝望,异议者高呼“慈善死了。”
报道援引清华大学NGO研究所长邓国胜的话说,这种规定,意味着政府的权力更进一步了。
有关赈灾慈善捐款的处理,中国民政部等北京机构公布了《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规定曾被指定接收玉树地震捐款的13家慈善机构将善款统一交给到青海省政府和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省慈善总会统筹安排使用。
*专家:“统缴”限制基金会慈善空间*
研究中国非政府组织和公共组织问责的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所的邓国胜副教授分析认为,政府此举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还是要和基金会找到更加理想的关系。
邓国胜说:“第一可能和青海的特殊性有关。汶川地震后也进行了类似的统缴工作,只不过当时四川的时候只是地方政府进行了一些统缴,中央、国家层面没有统缴,但这次有过之而无不及,地方和中央都统缴。”
邓国胜认为,第二个原因是汶川地震后,政府觉得民间组织的办事效率不见得高。他说:“有时候会导致一些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比如说政府盖了学校,民间又投了一笔钱进去。”
对于政府和基金会在面对灾后工作的处理关系上,邓国胜倾向于“由政府主导,让民间参与”的方式。只是“统缴之后民间参与的机会都没了”。
邓国胜说:“政府应该更多的进行规划,然后告诉大家老百姓有什么需求,然后政府做什么、民间做什么。政府主要是搭建一个平台,和民间进行沟通和协作,同时可以监督。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方式。政府应该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今年四月中国民政部就说,由各级红十字会和慈善会接受善款。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外,还有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13家公募基金会可以展开募捐。
*政府和慈善团体需建立新关系*
针对政府“统缴”的做法和规定,有非政府组织人士认为,政府征缴民间善款让民众产生不良观感,不利公募基金会成长。也有法律专家认为,这13家全国性基金会属于独立法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民政部的规定违背“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官方的“善款归公”为官员腐败提供新的便利。
中国审计署在7月底说,截至7月9日,全国共接收捐赠款物106.57亿元,没有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目前,应缴未缴的地方正在抓紧汇缴剩余捐款,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
中国近年来发生多次灾害,单是今年已经发生严重的震灾、旱灾和洪灾。海内外各方的捐款捐物善举不断,随着慈善基金会更加在数量和运作上得到发展,对于自己的运作空间和独立性有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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