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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取消公盟涉嫌偷税案
日期:8/23/2010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心语

北京市公安局决定取消对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长达一年的涉嫌偷税的刑事指控,并解除了公盟负责人许志永的取保候审。公盟表示虽然从事的一些维权项目受到了影响,但是仍然坚持公民社会路线。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报导。

8月21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决定撤销公盟涉嫌偷税一案,并归还账目等扣押物品。公盟负责人许志永星期天在自己的推特上公布了这个消息,他表示公盟将继续维护公民权益,继续那些受到影响的项目,并坚持公民社会的路线。但是公盟公司主体资格争议诉讼在法院一直没受理,还没结果。

公盟律师滕彪星期一向本台表示,“对公盟的打压目的已经达到,公盟本身已经取缔,以后不能再以公盟的名义活动。我们的工作一直没有断,但是目前就不是以公盟的名义了,我们就换了一个名字。现在的名字就叫做公民,也是用公司注册的NGO,不管将来会不会打压,我们工作总归是要做的,原来的公司被取缔了,已经不存在了。公盟做的事情还是比较稳健,比较温和的”。

2009年7月14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同时向公盟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偷税总计248244元,处以五倍罚款。地税处罚30多万元,国税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局拟罚款总额142万多元。此后,公盟递交了《听证申请书》。2009年7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并同时抄走大量工作文件。之后北京市公安局协同行动,封杀公盟的银行帐号,并将许志永拘捕。

公盟事件在海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各界人士纷纷发表声明支持公盟,并要求释放许志永。根据公盟自身提供的资料,公盟虽然不接受偷税的指控,但是仍然愿意接受各界捐款,在短短两个星期内,各界为公盟捐款超过170万元,帮助公盟履行了行政处罚义务。根据2009年修订后的刑法,履行了行政处罚义务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尽快撤销案件。

此次公盟公司账户以及个案援助账户、员工的工资账户都在星期一解冻,许志永表示除了履行税务罚款外的捐款40多万元将继续用于社会公益。公盟的教育平等、关注拆迁、毒奶粉等个案都仍然在进行中。

一直关注并声援公盟的网友威廉退尔向本台表示,“根据这种常识和逻辑判断,我认为(账户)不可能解冻,真正的解冻超乎我的意料,违背了逻辑和常理,老许(许志永)说被解冻,我还在观察,毕竟这个消息是令人感到欣慰”。

公盟前身为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3年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许志永、滕彪、俞江博士以及公益律师张星水在北京创立,因无法在中国民政部作为民间组织登记,只能在工商局作为公司注册。公盟从早期的孙志刚案作为起点,之后组织和参与各种公民维权和法律研究活动。2008年公盟的社会行动和影响力达到高潮,陆续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北京律协直选”项目、完成《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等行动,外界分析这也是官方打压公盟的原因。

在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家伟表示,“后来很多不同的声援和行动,或者不同层面的关注,还有公盟自己要坚持继续做他们的工作,国内的公民社会确实已经在趋向成熟,中国政府也没有办法不面对在国内的一些成熟的NGO合法合理的做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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