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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号领导人、人大委员长吴邦国星期四以明白无误的语言排除了中国搞多党轮流执政的可能性。他同时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不过,有学者认为,中国离实现这个目标还很遥远。 *吴邦国:党的领导地位不可动摇* 吴邦国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重申了中国不搞西方式民主的立场,坚称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可动摇。 他说:“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不搞‘三权分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吴邦国:原则问题动摇或致内乱* 吴邦国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重要的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 他说:“动摇了,不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失去,甚至于国家可能陷入内乱的深渊。” 吴邦国此番言论并非无的放矢。中东、北非最近发生的反政府示威浪潮,令中国领导人深感不安。因特网上身份不明人士呼吁中国民众开展类似运动,并曾经提出“结束一党专制”的口号。但是,任何效仿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行动,在中国都受到严厉压制。 *吴邦国宣布中国法律体系已形成* 在报告中,吴邦国还表示,中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 据此,他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中国宪法曾经保护不了共和国主席* 中国是在共产党执政60年后做此宣布的。虽然中国在1954年就制定了自己的宪法,但是却有过一段为时不短的无法无天的经历。 在毛泽东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中,特别是在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宪法不要说保护黎民百姓,就连共和国主席也无法保护。 *贺卫方:意识形态束缚立法工作* 中国法律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在“文革”结束后开始的,而且一开始就面临“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有分析人士认为,党大于法的问题至今未能完全解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认为,建立真正的法律体系在中国还是很遥远的事。 他说:“实际上,《民法典》,包括《物权法》,整个的制定过程,你会发现相互之间的观念差距很大。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对于立法工作的束缚,使得没有办法很容易出台整个的《民法典》,还有其它的相关的,刚才我提到的,违宪审查制度这样的一种体系化的东西。” *贺卫方:法律制度其实还很遥远* 贺卫方认为,“社会主义”跟“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等概念有一种内在的矛盾,因为社会主义理论强调的是一个政党对于国家的无所不在的领导和统率。他表示,中国应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他说:“真正地建设一种民主社会,然后强调权力的制约、基本的分权制度,然后司法独立。这样的一种体制化构造如果没有最基本的进展的话,那我相信法律制度其实是一个很遥远的事情。” *莫少平:法律体系只是‘基本形成’* 著名律师莫少平认为,在立法层面上,确实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中国的法律体系只能说是“基本形成”了。 他说:“已经立法的这些法规有没有需要进一步修正的?同时,还有一些空缺领域里面,是不是需要再进一步的立法?我认为都是需要的。从个人的观点来讲,他说已经完全形成,还是为时过早。更客观地来讲呢,应该说是一种‘基本形成’。” *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成为主要矛盾* 莫少平认为,现在的主要矛盾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严。他说,有些法律制定得不错,但是有关部门不遵守或者不严格遵守,这种现象比比皆是。 他以外国记者最近在北京王府井受到骚扰甚至殴打的事件为例,对中国官员提出批评。 莫少平说:“中国现存的一些法律,你不去严格遵守,甚至跟人说‘什么法律都保护不了你们’,好像又是回到原来的法律虚无主义的那条路上去了,这也是让人感到很可悲的事情。” 他强调,规范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活动的是国务院的规定,北京市或者北京某社区的规定,与国务院规定相冲突,应该一律无效。 *李林:法律形同虚设,还不如没有* 中国社科院李林教授也强调了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他说:“形同虚设,那我想这种法律还不如没有。否则的话,这种纸面的法律越多,它的权威性越低,有效性越弱。最后,大家既不信法律,也不信领导人的意志,这个社会就会变成一个无序的、无政府主义社会。” 李林说,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对法律法规不予执行、执行不到位或者执行错位的现象,仍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