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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前夕 “监视居住”条款成看点
日期:3/2/2012 来源:德国之声 作者:德国之声

根据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内容,中国的警察将继续被允许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嫌疑人秘密拘留。这一条款造成的效果将是,这种秘密逮捕的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用来打压政治批评人士、维权律师和其他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胡佳自己也是这种所谓“监视居住”手段的受害者,他曾上书人大法工委,对相关条款提出批评,并将其称为“克格勃条款”。

最终版本上是否还有“克格勃条款”?

据美联社报道,这一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是在去年夏天和年底分别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已经在法学界学者当中引起广泛争议,而普通民众也纷纷在网络上就此发表评论。而在下周一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预计将对这份刑诉法修正案进行审议。而目前尚不清楚,在至今尚未公开的终稿上,这一“监视居住”条款是否将被保留、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保留。个别自称得到内部消息的学者表示这一条款已经被删除,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不确定或者不愿发表评论。

根据去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第73条,警方在“监视居住”方面的权力反而得到扩大。根据8月份的一稿,警察可以将嫌疑人控制在住所之外的一个地点最长达六个月时间,而且在涉及到国家机密或恐怖威胁的情况下,或者出于家人可能阻挠调查工作的考虑,可以不通知家属。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警察经常会将一些政府批评人士“秘密失踪”,从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及妻子刘霞,到知名的先锋艺术家艾未未,都曾经“被失踪”。

艾未未也曾“被失踪”数月之久

黑龙江知名律师、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对美联社记者透露,她曾经在1月份看到过修订过的草案内容。“我认为已经有一些进步了。”但她拒绝透露更详细的内容。参与了草案修订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刑法专家周光权也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他说:“还是等到最终版本出来吧。……我现在不方便讨论这个问题。”

讳莫如深的法律制定过程

尽管近年来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增加透明度的尝试,但中国的法律主要还是中央领导层闭门商议的结果,公众协商参与很少。究竟为什么要对法律草案的修订如此讳莫如深,似乎没有一个特别清晰的解释,但这似乎已经成为惯例。

在这样一种不确定性的背后,那些认为中国需要更多司法保护以保证社会进步的人,和将共产党的领导视为国家发展最佳保障的政客以及国家安全机器之间,就不断地产生拉锯战。

比过去更加开放的中国媒体和网络也唤醒了公众的维权意识,以及对司法不公正现象的关注。在香港工作的维权人士、美国对话基金会研究院罗助华(Joshua Rosenzweig)对美联社记者表示:“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司法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另外,社会上也普遍形成了一种共识,那就是公权力,即国家的权力是需要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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