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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要求”后再公开财产
日期:1/23/2013 来源:德国之声 作者:德国之声

中国官员纷纷表态愿意公开财产,但是都把“上级要求”作为前提,被认为作秀成分居多。有维权人士表示,签名活动还需要街头配套行动。

中国各地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官员财产公开成为记者追逐的热门话题。广东省多名官员表示愿意公开财产,在网络上受到民众的肯定。但是也有网民注意到,“接到上级通知”、“只要上级要求”成为这些表态的前提。

广州市“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表示:“我本人表个态,如果接到通知要进行(官员财产)公示,我会带头公示!”

广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晓丹说,“财产公开只要上级有规定,我们肯定执行,如果有规定,我肯定愿意公开。”

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证实,关于财产公开制度,广州市选择南沙区作为试点先行,市委常委会已经审批通过,已报上级批准,但是,“公示方式和内容由上级来定。”

媒体人士赵鹏飞评论说,“各地两会都开得轰轰烈烈,追问官员个人是否财产公开,也是记者们最热衷的话题。‘如果接到通知’这样的外交辞令式回答,必定会成为官员们不约而同的统一口径。”

人权活动人士胡佳说,“官员很容易说便宜话,俞正声也如此表态过。财产申报没有任何技术障碍和法律障碍。他完全可以马上做财产公开第一人,无需谁的批准。不立即公开财产就是讲空话作秀。”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会议期间,官员财产公开也成为舆论焦点。中共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相信中国官员会按照中央有关规定,逐步使我们的财产都公开化。”

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说,“只要中央决定,让我公开财产很容易。”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关于财产公开,我会按照中央的安排,如实的填写相关的情况,如果有要求,我愿意,没有任何问题。”

当时有网民评论说, “他(们)知道,中央不会同意的,所以(才这样说)”。网民@蓝无忧还揭露,“俞正声在个人财产公开上的耍花腔不止一次了”,两年前俞就声称他的财产早就公开申报了,可以到中纪委查,而他明明知道,中纪委宣称“不对外公布”。

主动公开惹来争议和压力

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则选择了主动公开:"我每个月有一万多块钱的工资收入,有一套72平方米的房子……"在广州市召开的政协会议上,范松青递交了呼吁推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的提案。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范松青对媒体表示,现在网民对“表哥”、“房叔”、“房妹”的披露,实际是人民对腐败官员的监督和财产公开,“如果要靠网民的举报才能反腐,那反腐工作就被动了,所以我建议尽快实施官员财产公示”。

范松青的举动引发官场议论,据媒体报道,多数官员对此持保留态度,认为财产公开制度是要建立,也是大势所趋,“但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时机成熟没有,是要考虑的。”广州副市长王东评论说,“支持这一制度,但这要根据统一部署,一步一步来。”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杨建城也说,“要按照中央的规定,统一部署来做,现在正在研究过程,将来可能是一个方向,但是也有一个过程。”

1月21日,江苏有一位官员通过微博公布财产。这位官员自称是“苏北某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夫妻公务员,孩子读大二”。根据网民截图,其公布财产的内容是,“十年前以900元每平购买一套129.5平公寓房,最值钱用具是15年前为孩子练习买的一架两万元珠江牌立式钢琴。”但他随后删除了这些微博。据IBTimes中文网报道,这位官员公布财产后,他和家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压力,不得不删除信息。对于各地官员在公布财产方面的积极反应,他认为“作秀成分居多”。

签名还需要配套行动

民间人士发起了“财产公开”签名活动,要求执政党205名高官带头公布财产并接受人民监督。维权人士赵常青上周发布了包括笑蜀、许志永、胡佳在内的一批律师、媒体人及维权活动人士发起这场运动的会谈纪要。

在会谈中,胡佳认为签名很有必要,但是不应该仅限于此。“等到明年人大政协两会的时候,我们除了提交这些名单之外呢,还可以有其他的实际行动,甚至如果需要走上街头的话,我觉得我都愿意。”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乔木也认为:“我认为这个事情要做光靠签名是不够的,其实应该搞一些类似于行为艺术呀、街头抗议呀,你可以搞一些非暴力的,甚至不组织的散步呀,签名本身的影响不是特别大。”他表示支持签名,但是还需要一些配套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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