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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民“查房”还是公开官员财产?
日期:2/19/2013 来源:VOA 作者:陆杨



北京郊区的在建居民楼。不少中国官员拥有多处房产

华盛顿 — 中国一些地方以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为名出台法规严控“以人查房”,引起网民和媒体议论。此前,网民曝光了多名倚仗公权力拥有少则十几套,多则几十套甚至上百套房产的“房叔”、“房姐”等事件。观察人士指出,普通公民和官员都有个人隐私,但是掌握公权力官员的隐私是受限制的,有些信息必须公开。

*多地严控查房*

中国福建漳州近日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江苏盐城市日前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可以查询,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北京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的查询”。广州市从1月份起对查询房屋信息做出更加严格规定。比如,原来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询,现在需要具体的房屋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才能查询。

根据人民网,“以人查房”是指以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方式。

*查官员之房以反腐*

“以人查房”其实并不容易做到,只是有网民利用一些地方房建部门规定的漏洞或者找关系才可以查到一些人的房产信息。人民网透露,一些中介人员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凭名字查到业主名下的房产信息。

在中国,贪官或者握有公权力的人把通过不正当渠道聚敛的钱财,变成房产“保值”。随着中国民间反腐声浪高涨,一些网民在官方反腐不力的情况下,利用“以人查房”挖出了房叔、房姐等贪官。

*浦志强:官员隐私受到限制*

那么,“以人查房”是不是侵犯了个人的隐私?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2月19日表示,应该综合看待“以人查房”的问题,而不能简单地说禁止“以人查房”的初衷就是保护个人隐私,或者说这种禁止就是限制民间的反腐败。浦志强认为,关键在于官员的一些所谓的隐私是应该受到限制的。

他说:“官员和公众人物也有隐私,那这样的隐私只不过基于他受到公众关注的情况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所以才会要求官员比如说公布你的财产,或者说你公开自己的一些信息。因此,对官员隐私权的限制是执行阳光法案的重要因素。”

浦志强认为,地方政府以保护个人隐私为名做出的禁止“以人查房”的规定,有一定的法理根据。他说,如果要查一个人的房产信息,必须首先要证明他是一个官员,或者是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尽管有相当数量的官员的确经不起公民对他们拥有房产数量的检查,但这并不等于说“以人查房”是正确的。

*胡星斗:出台官员财产公开法规迫在眉睫*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通过“以人查房”反贪官实际上是民间对政府反贪不利的一种无奈,也反应出中国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我说目前中国最主要的矛盾,实际上人民群众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与特权腐败者隐藏财产,这样一个矛盾。”

胡星斗认为,严控“以人查房”把出台官员财产公示法律逼到了墙角,尽快出台财产公开制度,可以避免“以人查房”反腐这类尴尬的做法。

胡星斗说,是否尽快公布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对习近平政府是否真心反腐败的真正考验。

*媒体、博主评禁查房*

地方政府严控“以人查房”的做法引起了网友和中国媒体的评议。

中国青年报连续发表评论文章,其中一篇文章的题目是“官方禁查‘房叔’就是在耍流氓”。文章说,房叔、房姐、房婶曝光后,“有些官员大为惶恐,多地出台规范严控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房叔现形后,不首先推行官员房产公开,却急于封堵公民查询官员房产的途径。”文章认为,“这不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是把公民关进了笼子。”中青报的这篇文章进而认为,“以‘保护公民隐私’之名逃避应受监督,这有点耍流氓!”

知名财经评论家、财经专栏作家叶檀2月19日在新浪网发表博文认为,禁止民众“查房”,表面理由是保护个人隐私,实际上是保护既得利益阶层。她认为,公开官员财产才能真正保护社会公众的隐私。官员的财产公开了,“谁还愿意‘查房’?”

参与网刊载的网民分析认为,没有中央的支持,各地政府不可能制定“规范严控‘以人查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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