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一(5月27日)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旨在“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称,这是中共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的最新重大举措,中共首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立法法”,将对“红头文件”加以规范。
这一党内“立法法”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及审查作出了全面规定,有助于解决一些地方随意制定“红头文件”,乃至“红头文件”相互“打架”等现象。
1990年,中共曾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
根据中共最新公布的条例,“党内法规经批准后一般应当公开发布”,确立“以公开发布为原则、以不公开发布为例外”的制度。
另外,审议批准机关收到党内法规草案后,交由所属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
网民质疑
所谓党内“立法法”公开后,引发媒体和网民的质疑。
有网民问:中国党内法规是什么法?法有空间效力、地域效力、时间效力,难道还有针对不同人生效的法律吗?
还有网民称:我国法律法规库,均无“党内法规”之提法。即党内法规完全是党章自行设定的词语,并无宪法法律上的明确依据。根据立法法,法规只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并无党内法规之说。因此,党内法规仅为党内文件的形象说法,不应称法规。
有人在微博中表示:现在才想起审核党内法规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可想而知宪法和法律是无法驾驭党内法规的,难怪问题不断。
不少网友调侃说:“党内法规”说法易产生歧义,还是改为“帮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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