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跨国制药企业葛兰素史克因涉嫌商业贿赂,其4名高管同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报道,葛兰素史克去年在中国的销售收入约10亿英镑,增长幅度达20%,几乎是该公司在新兴市场销售增幅的4倍。如此业绩却是靠行贿和性贿赂的助力而取得的,这对一家享有世界声誉的老牌企业来说,显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不过,谈论是否光彩本身对许多企业来说可能毫无作用,因为如果不影响其经营状况的话,再不光彩又有什么关系?要让企业不胡作非为,有点自律和道德心是必要的,但真要说有多大作用,确实不能高估,真正能让企业痛定思痛之后长些记性的,还是法律惩罚,尤其是巨额罚款。但恰恰是这最后一条,在中国不存在,葛兰素史克脸皮厚,不用承担多少损失,就可以安然过关,因为按照中国法律,对葛兰素史克行贿即便有所惩罚,力度也实在太轻,以跨国企业的体量,恐怕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据外媒报道,如果罪名成立,葛兰素史克可能支付500万至1000万美元的罚金,这“意味着此事对其股价几乎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毕竟这家企业去年仅在中国的销售收入就达10亿英镑,折合人民币差不多要100亿元!再比较下美国对企业海外行贿的天价罚款,令人倍感气馁:行贿损害中国的国家和民众,最后企业几乎不用承担责任,而美国没有什么损失,除了广义上的市场秩序、法治原则和道德价值之外,却有巨额真金白银罚入国库,让人着实看不明白,我们的法律体系和惩罚标准到底是怎么定的?为什么可以弥补国家和民众损失的机会要白白地放过?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还是另有隐情?立法者在制定这样的法律时,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中国医药市场水之深,历来就传说不断,前几年更有连续报道加以揭露,一些药品从出厂到招标成功到最后进入医院,价格上升了数倍,这中间的利益链和重要环节引起国人丰富的想象。但说是说了,说完之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药价继续高昂。现在一切明了了,其中却有猫腻,而且数量惊人。根据公安部通报:“大型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葛兰素史克中国区运营总经理梁宏说了“实话”:“注册方面要和药监总局打交道,药价上要和国家发改委打交道,进医保要和劳社部打交道,进医院要和各地招标办以及医院的院长、药剂科主任打交道。”这里的“打交道”明说了就是行贿。
据中国商务部最新资料,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的16%。以得标价格为基准,药品生产研发成本仅占10%,而商业贿赂成本高达60%。
多年来,中国一方面药价高昂,病人看病贵,甚至看不起病,小病成了大病,大病成了等死,还诱发和激化了医患矛盾;另一方面本土药企研发乏力,高药价完全无助于民族企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这一矛盾现象让人不能不质疑,民众为高价药所支付的冤枉钱到底去了哪里?葛兰素史克行贿案告诉我们,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就进了这些掌握公权力的部门官员,还有医院和医生的私人口袋。
现在行贿者被揭露出来了,受贿者是否也到了亮相的时候?葛兰素史克通过行贿谋求不当利益的潜规则是否也到了彻底揭露的时候?那条医药回扣的利益链及其大大小小的环节和寄生在这些环节上的蛀虫,不管同葛兰素史克有没有牵连,是否也到了揭露的时候?最根本的是整个医药招标制度是否也到了彻底反思并且重建的时候?一个不能保证病人利益,只会让药价越来越高的招投标制度及其庇护下的医药销售公司,其长期不为人知的奥秘是否也该大白于天下了?
所有这些问题的揭露和解决显然要比单纯查办一个葛兰素史克来得重要,毕竟葛氏一案只是冰山一角,不把水面下的巨大冰块全搞清楚,中国民众就不可能享受合理水平的医疗保障,行贿和受贿的双簧戏还将在垂死病人的眼帘前天天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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