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披露,中国村官贪腐问题严重,有些村官贪污受贿动辄上千万元,有的拥有个人资产上亿元。村级政权成了贪污受贿的重灾区。有专家认为,中国村官贪腐严重是一党专制所致,党支书不受村民监督。
在中国大陆,村官是现存体制中最低一级的“官员”,然而村官的腐败水平却不低。广州市嘉禾街道一名村官,子女和配偶已经移居加拿大,这名裸官的个人资产超过十亿元。广州白云区棠溪村村官,仅一个建筑项目,就收受贿赂647万。中国出版的《廉政瞭望》杂志最近报道说,中共广州纪委书记曾在一次会议上痛斥一些村官,“拿了三百多万还不知道是在受贿,不知道是不懂法还是在装傻”。一些村官手握实实在在的权力,贪腐涉案金额之大,令人膛目结舌。他们的胆大妄为令上级单位“啼笑皆非”。
中国的村官贪腐问题严重,但政府管理却严重缺位。中共广州市纪委的官员感叹,村官不是公务员,不适用受贿罪,只能适用财务侵占罪。而许多村官本身是企业家,哪些是合法所得,哪些是违法所得,有时候难以清楚界定。
广州市一位政府工作人员黄先生对本台记者表示,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一些村的GDP甚至超过西部地区的一个县。村官的发财途径主要还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
“很重要的,要不就是卖地,要不然就是合资建厂房大楼出租。”
中国媒体的报道说,在集体土地上兴建的厂房、大楼用什么价格出租,往往几个村干部就可以决定,决策过程存在很多灰色地带。
在广州的黄先生表示,中国改革开放早期,珠三角地区的农村虽然快速发展,但乡村家庭和宗族关系对村官仍有很大制约。但随着近年房地产和城市的扩张,征地建房等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多,乡村原有的传统制约基本丧失,村官贪腐的情况日趋严重。
“那时刚刚开始,大家都没钱,赚到钱大家分。但是到了一定时候,这个东西就膨胀了。”
黄先生举例说,广州市城边村的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几亩地上兴建一座大厦,可能价值就有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征地开发过程中的财务操作往往是村支书说了算,没人能够监督制约。而中国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监督权利,对党支部书记的作为毫无制约机制。
“村民监督?反正我没有看到有监督的机制。都是村支书说了算,一直都是这样。”
过去几年,广东省珠三角和潮汕地区发生过多起规模极大的群体性事件,大多与当地土地被村官私卖有关。黄先生表示,实际上这类事情往往是乡镇或区市政府官员与村官合作进行,村民上告也不可能有任何结果。
“公安也好上级单位也好,交往多了,一起做生意什么的,都是一个链条,很自然就是这样啦。”
中国村官的贪腐问题不仅在广东,在全国各地也很普遍。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村支书刘会民,最近因多项贪腐罪名被判处死刑,涉案金额高达五千五百多万元。另据官方人民网报道,河南三门峡市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者接近一半是村主任和村支书。当地一位与村里留守妇女有性关系的村官甚至扬言,村里一半的小孩都是他的娃。最近成为中国网民关注的一个热点。而在浙江省温州市,十名村官瓜分房地产资金十八亿元,更令舆论震惊。
美国南卡州立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认为,中国传统的乡村治理结构被破坏,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因素被剔除,是目前中国乡村治理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古代政府最低是县级,下面乡村都是祠堂、家族为主的自治,负担不重。共产党更为严厉,户籍都到村一级,还有党的机构,都是双重机构治理。这样一来是压力较大,第二是负担更重,第三,因为缺乏监督机制,所以贪污受贿肯定非常普遍。”
中国政府过去二十年来一直声称,推动基层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但实际效果非常有限。谢教授表示,分析中国村官职务犯罪的情况就可以发现,村支书犯罪比例远远大于村主任,这体现了中国一党专政的特色。另一方面,也体现中共没有真正推动乡村自治,村民可以选村主任,却不能选一把手村支书。因此他认为,在中国大陆现行的一党专制制度下,村官贪腐受贿、滥用职权严重是制度性的问题,并不令人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