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计划于2017年实现特首普选,但在方式上存在分歧。
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周六(8月14日)举行“基本法颁布23周年研讨会”,中央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黄兰发指出,“公民提名”特首人选不符合基本法,是“另搞一套”。
黄兰发说,香港政改方案必须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任何其它提议都是无法理依据,只是将简单问题复杂化。
黄兰发引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年初的讲话,指出普选特首的咨询只剩两个问题需要讨论,即提名委员会应该怎样提名候选人以及提名多少名候选人,其它问题毋需再讨论。这是中联办再度就“公民提名”发声。八月底,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在回复公民党党魁梁家杰就普选行政长官的“公民提名”建议时说:“‘公民提名’漠视基本法明文规定,诚不攻自破之说”,并拒绝出席论坛讨论。
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就黄兰发的话说,基本法已经清楚表明行政长官候选人需由提名委员会产生,并无提及公民提名。
不过,“占领中环”行动发起人陈健民说,不应太快排除“公民提名”的可能性,否则会令人担心,中央是否思考一种很高控制的提名程序。
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说,希望给予港人讨论空间,否则可能引发更激烈的抗争,这是北京阵营也不愿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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