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为331个 到现在为592个 扶贫办:将建贫困县退出机制
近日,《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有“三大看点”引人注目。一是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二是精准扶贫机制“瞄准”最贫困人群;三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
《法 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自1986年第一次开始确定国家扶贫重点县以来,第一次确定了331个重点县,27年的时间,共计出台了3次大的调整。自1994 年以来,虽然有部分贫困县成功脱贫,但还有新的贫困县不断加入,我国的贫困县总数始终保持在592个,没有改变过,这也给部分县市套取扶贫资金提供了方 便。
据官方资料显示,国家专项扶贫资金每年每县约3000万至5000万,还有一些专项转移支付和专门政策措施等。
这就导致很多扶贫重点县不愿意“脱贫”。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将研究确定有效的退出机制,逐步减少贫困县。
分布 六成贫困县在西部
根据统计资料,目前我国一共有592个贫困县,这些贫困县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特困地区,其中老、少、边县的比例分别上升到31%、45%、9%。
从这592个重点贫困县的分布中,我们还可以发现,它们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陕西等地,其中,云南地区的贫困县数量最多,共有73个,其次是贵州和陕西,分别各有50个贫困县。另外,在国家扶贫重点县里面,海南省也有5个贫困县。
另外,从21个省的592个重点贫困县以地域的形式划分的时候,可以看到,这些贫困县都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其中,有375个贫困县在西部,占全部贫困县的63.34%,中部的贫困县有217个,占36.66%。
此前贫困县的数量只增不减引发关注。国家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1994年贫困县数量增加至592个。王国良表示,每个贫困重点县每年可以享受3000万至5000万的扶贫专项资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贫困重点县的数量将逐步减少。
焦点 将建贫困县退出机制
《意见》明确,要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同时,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认为,目前对贫困地区的官员来说,扶贫开发只是一般性的工作,并不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改革考核机制后,有助于把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调动贫困县做好脱贫工作的积极性。
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贫困人口总数为9899万人。但是,这个数据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抽样调查而来,由于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尚不能对所有的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
对此,《意见》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认为,退出机制是一种科学制度,好比干部选拔任用时能上能下一样,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机制。
贫困县27年发展历程
以1985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50元的县为标准,确定了331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
对国家扶贫工作的贫困县进行了第一次调整,由331个扩大到了592个
制定国家第一个十年扶贫纲要,东部地区的33个贫困县全部退出,33个县的指标全部用到中西部
这次调整又调出了38个重点县,但同时补进了38个重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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