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张庆方律师谈许志永案一审
图/文:艾晓明
图1 张庆方律师
张庆方:
张庆方,男,1973年生,山东省梁山县人。1995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创办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合伙人,律师。
主要学术兼职: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恢复性司法、死刑、刑事责任的基础理论等。
艾晓明:
艾晓明,女;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已退休)。妇女性别与文化研究学者、纪录片独立制片人。2003年参与为孙志刚案呼吁,与许志永、高耀洁等人同获广州《南方窗》“为了公共利益”社会良知奖。
访问时间:2014年1月23日下午,张庆方所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审理。
图2 警察把守通道,记者与公民无法靠近一中院(透过树枝可以看见的建筑)。
次日下午我访问张庆方律师,他正在接受外媒记者的电话采访。我把他当时的回答一并记录在此。为阅读方便,电话中外媒采访的话题用括号标示出。这里的插图都是头一天庭审外的情形。
(电话中记者问有关王功权认罪视频):
张庆方(以下简称张):……许志永认为他无罪,人家王功权都承认他有罪了,并且表示要和许志永断绝关系。是这么一个烟幕弹,对。
(这对你们辩护有影响吗?)
张:对辩护没有影响。王功权对教育平权的过程讲得很清楚,他认为我和许志永都不希望这个国家乱,因为现在中国搞建设,还是需要稳定。我们都希望理性和平地推动社会进步。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许志永和他的朋友们的一些做法,让政府感觉到了压力。他说我们可能高估了政府的容忍限度,就是这么一个表态。他意思说得很清楚: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去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希望这个社会乱,把社会搞乱,从来没有。
法律上,不是说一句我认罪伏法就叫认罪。法律上的认罪必须是对检察院所指控的犯罪行为他自己也认为构成了犯罪。这一点很清楚,检察院所指控的新公民运动这几次所谓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活动,有五次,其中只有一次,就是去年2月28号家长们在北京市教委门前请愿的过程中涉及到了王功权。但是王功权也没有组织,也没有上街,也没有去现场。只是提前两天,许志永和他见面的时候说,我们想鼓励学生家长们2月28号请假一天,到北京教委去请愿。你是不是也发个微博,让更多的人看到。他就发了一个微博,他其实所有的参与就是发了一个微博。这个他也认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也没想过去搞什么乱子,没有。
(你们看到了录像吗?)
张:我们是在庭审中看到的录像,他承认许志永找他发呼吁家长请假一天的微博,这个他是承认的。这个过程他讲了一遍,大致也就是这样,别的也没什么内容。
图3 地铁口附近,警察封锁了通向法院的道路。
(录像是真实的吗?)
张:是真实的,这个我能确认。
张庆方放下手机继续:最终它这种宣传策略不单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反而让政府更丢脸。因为它有一个基本的道义在里面,也不要侮辱中国人的智商;大家都明白王功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