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春编者按语:这样讽刺搞笑的事,也只有习近平做得出,这就是民间所说那壶不开提那壶。
中国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
中国全国人大周六(11月1日)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推进依法治国。
官方新华社报道,第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决定旨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根据决定,中国将在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过4部宪法,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人大会议通过的。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但是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共将"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制建设"之前。四中全会重申"依法治国",旨在加强掌控司法监控。
评论人士指出,这一运动包含无数自相矛盾之处,特别是坚决拒绝在宪法之下实施独立监督,但宪法第一条即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还有评论人士分析说,尽管制定一些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来强化宪法地位,但从根本上来说,"坚持中共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形成一对根本矛盾。
中国宪法还包含言论自由以及其它基本权利,但这些仍然被中国法律、中共的党纪、各级政府以及安全部门的严重制约。
(编译:高志强,责编: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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