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谷俊山出席会议讲话。
1 舆情概述 近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河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官员腐败案件,其中,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该案中,除了上亿现金和37公斤黄金,68套房的疑似房地产腐败行为也再引关注。连同此前为人所熟知的“房叔”案、刘志军案、谷俊山案,可见房地产领域腐败在分布人群的职位级别上,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村支书,可谓“老虎”、“苍蝇”并存。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月初消息,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显示,自2013年9月中央第一轮巡视结束后至2014年11月19日,与“房地产腐败”相关的媒体报道评议量达 23.5万篇、微博关注度5.3万余条;相比之下,自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同一话题的媒体、微博关注度仅分别为17万篇和2.6万条,对比可见,中央多轮巡视反腐对“房地产反腐”这一话题热度的驱动效应明显。
■ 2 盘点官员与房地产腐败“共生共荣”现象 (一)官商勾结、跑官卖官 这是房地产腐败中最普遍存在的现象。官员借由房地产寻租积累不法利益,或从中卖官鬻爵,或从中为升迁积累行贿“筹码”。多轮“巡视反腐”中因涉房地产腐败而落马的官员,不少人的贪腐冲动来自于买官卖官。贵州省安顺市原市长王术君、广东省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均是相关典型。 (二)“小官巨贪” 近期的中央巡视尤其指出,多地“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其中,拥有多套住房可谓“小官巨贪”的“标志”。无论是刚刚被查处的马超群案,还是昔日多地被曝光拥有数十套房产的村支书,虽职务级别较低、但腐败行径令人咋舌。这些人或是把握房地产交易重点领域的国土、住建部门的低职级干部,甚至只是村官,或是企图凭借投机性住房牟利的其他领域“小官”,其“巨腐”轨迹往往与房地产不无关系。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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