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款,尘肺病人们除了共同忍受呼吸之痛外,还面临着维权之痛。
2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湖南省安化县的煤矿挖煤工吴拾中、廖跃生等19人2009年被查出尘肺病后,相继被煤矿开除,他们打了5年官司,2013年,安化县劳动部门裁决煤矿支付赔偿款,但随后吴拾中等人却被安化县人民法院告知,煤矿账户上没钱,赔偿无法执行。为了维持生计,吴拾中只好重回煤矿打工。
澎湃新闻报道刊发当天,安化县人民法院将37.6万的执行款交到了尘肺病工人手中。但这仅为劳动仲裁中裁定赔偿款的十分之一。
随即,《人民日报》、央视《焦点访谈》《新闻周刊》栏目再度聚焦尘肺病人维权难一事。2月8日午间,央视新闻直播间又播出了《保护劳动权益关注尘肺病》专题报道。
据央视报道,在江西省乐平县,亦有一群和吴拾中等人面临着维权困境的尘肺工人们。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煤矿赔付赔偿金,矿方拒绝赔付,而在政府的调解下,矿工们不明就里地签订了一个“只赔付30%的协议”,赔偿金大额缩水。
而在2009年,为了证明自己患了尘肺职业病,河南农民工张海超自掏腰包“开胸验肺”。6年过去了,尘肺病人维权难现象并无改变。
目前,全国尘肺病报告人数超过72万人,其中62%集中在煤炭行业这一高发区,每年死于尘肺病的煤矿工人数远高于同期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煤矿尘肺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但当地相关部门不愿给尘肺工人走司法程序的原因,竟然如出一辙:怕有大量患病工人都跟着打官司,局面不可收拾。
《人民日报》刊发评论称,由于安全保障缺位,我国几十万、上百万个“张海超”们,在弥漫着粉尘的矿山、工厂中劳作,而他们又面临着劳动合同不完善、得病后难以获得赔偿等问题,同时,“开胸验肺”的极端案例暴露出了尘肺病鉴定难、维权难的问题。
利益相关方出面调解
据央视报道,在江西省乐平市赵家山煤矿工作的工人,相继患上尘肺病,有的现在已经完全无法劳动,被景德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三级伤残”。
为争取自己的权益,2012年,36名矿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2012年8月,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由赵家山煤矿及该矿的三任承包人共同向患病矿工支付赔偿金,数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然而,赵家山煤矿方及其承包人都不愿意向矿工支付赔偿金,双方产生了巨大纠纷。之后,乐平市政府出面调解,让双方签订了一份《工伤赔付协议书》。这份协议签订后,矿工们领到了30%的赔偿金。据矿工们描述,政府在之前的调解中一直表示,先给他们解决一部分赔偿金,其他的再想办法。然而在协议签订后,矿工们却被告知,赔偿金已经一次性结清,只有这30%。
负责调解此事的政府主管部门,乐平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30%是一次性付清)讲过,都跟他们把协议书读过了,都跟他们讲过了。”
煤行办副主任邵鸿水说,之所以定下30%这个数额,是因为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只有其中一个承包人苏文棉愿意拿出180万,相当于赔付款的30%。
值得玩味的是,此次负责调解的主管部门乐平市煤行办并非第三方,与赵家山煤矿有利益关联。央视记者从工商部门拿到的一份企业资料上显示,赵家山煤矿是国有企业,其投资方也是其主管部门--乐平市煤行办。
央视记者看到协议上的相关条款是这样写的:“乙方获得甲方赔付款后,自愿放弃再向甲方赔付的权利,甲方不再赔付乙方任何费用。”
矿工们反映,当时他们是被一个一个单独叫到房间里签协议的,互相不能交流。政府工作人员只是催促他们赶快签字才能领钱,并没有告诉他们这是一次性了结。而这些矿工文化水平都很低,很多连字也不认识,更不可能搞清楚这个条款的真正含义。
“其他人都会找过来,社会就会乱套”
因为不满这份协议的不公平条款,矿工们决定走司法程序来维权。从2013年4月开始,36名矿工多次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之前签订的《工伤赔付协议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是,乐平市法院一直拒绝受理此案。
法院相关人员表示,之所以没有受理此案,是因为起诉方一直没有递交相关材料。但代理本案的公益律师提供了一份录音,记录了他到法院递交相关材料的过程,代理律师递交了相关材料后,至今已经4个多月,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7天立案审查期,法院依然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乐平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戴建华告诉央视记者,因为当地患尘肺职业病的工人比较多,如果这次纠纷走了司法程序,怕有大量患病工人都跟着打官司,局面不可收拾。
无独有偶,在湖南省安化县,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协委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给出了类似回答。他称,安化县尘肺病人众多,据县安监、卫生等部门初步估计3000余人,牵涉面太广,一旦劳动仲裁胜诉,将会产生连锁反应,“其他人都会找过来,社会就会乱套。”
当地法院向澎湃新闻透露,拿不到赔偿金在安化县相当普遍,据该院执行局统计显示,近年来他们受理的140余件尘肺病人诉讼案中,真正执行到位的只有18件,完结率仅有13%。
2014年7月,尘肺病人救助公益组织“大爱清尘”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称,全国600万尘肺病人,通过司法维权,最终拿到赔偿的只有18.75%。
央视《焦点访谈》在节目结束时称,得了尘肺病,是一种伤害,得了病又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是另一种伤害。双重伤害,雪上加霜,让患病的职工和家属不堪重负。一呼一吸关乎生命,生命不能等待。那么,这些尘肺病患者现在该怎么办?尘肺病,不是这一例,也不是这一地。从全国看,尘肺病患者数以百万,每年新增尘肺病患者超2万人,其中农民占9成,他们往往贫病交加,如果再不加强防范,那么,无疑会造成新的尘肺病患者,带来新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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