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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愿陪刘荻坐牢
日期:9/28/2003 来源:本站 作者:赵达功

2002年11月7日中午,22岁的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学生刘荻被北京市的便衣警察从学校抓走了。大家知道刘荻是因为她曾用“不锈钢老鼠”的笔名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有多篇思想随笔广为流传,受到好评。但从她被秘密逮捕的那天起,到现在已经11个月了,北京官方没有公布逮捕刘荻的任何证据,更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即没有公开起诉、没有公开审判,甚至刘荻家人迄今都未获准探视。一个正当青春年华的女孩子,被这样不明不白地被剥夺了人身自由。

根据刘荻家人和朋友提供的信息,据说导致刘荻遭到逮捕的主要事实是:在《民主和自由》等网站上公开张贴了10余篇文章,立意追求民主自由,并批评中国政府随意侵犯人权的行为。十分明显,这并没有违法,不应当成为刘荻被捕和被长期羁押的理由。
经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款指出:“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它媒介。”特别是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任何被逮捕的人,在被逮捕时应被告知逮捕的理由,并应被迅速告知对他提出的任何指控。”“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应被迅速带见审判官或其他经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力的官员,并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审判或被释放。”第十四条第三款(丙)则明确规定:“受审时间不被无故拖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第124条、126条、127条规定,属于重大、复杂、取证困难且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安机关侦查加上检察院审查,法定最长羁押期限也不过9个月零22天。秘密逮捕和超期羁押刘荻与上述所有这些规定明显不符。

关注此案的多位法律专业人士指出:中国政府处置刘荻的方式,仍然是几十年来镇压持不同政见者的惯性在起作用,不仅违反了国际人权公约,而且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

一年来,刘荻失去人了身自由,其结社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受公正公开审讯权,受教育权等多项基本人权和其家属的探视权都遭到了无理剥夺和侵犯。此案是典型的现代“文字狱”,也是执法犯法的恶劣案例。

人类文明史已经证明:给思想治罪和以言治罪是根本错误的,还证明了司法实施无罪推定原则和程序公正原则的必要性。刘荻遭秘密逮捕,被长期羁押而无缘于公正公开的司法程序,受害的不仅是刘荻一人,也伤害了中国所有热爱民主和自由的人士,威胁到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严重侵犯了两个人权公约和损害了中国宪法的权威,是对中国逐步走向法治的改革进程的逆转。

近一年来,对刘荻不审不放的非法行径,在公众中激起了深切的忧虑和极大的愤慨。从刘荻被捕的那天起,中国的民间人士就没有停止过抗议,国际性人权组织和国际舆论也对刘荻的命运表示关切。以网络作家为主体,民间力量曾经组织过两次大规模的签名抗议活动,海内外1800人在公开信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其中有许多是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学者和知名人士。同时,人们还用其他方式表达对刘荻的同情和对当局的不满,不少网络人士在自己的注册名前冠以“不锈钢”三字,一时之间,“不锈钢”遍布中文BBS。

今年10月9日,是刘荻的生日;11月7日,是刘荻入狱一周年。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大学生,如果不是困坐监牢,一定会在自己的生日里点燃蜡烛,她的朋友们会唱起《祝你生日快乐》,她82岁高龄的奶奶将分享孙女的快乐;如果不是困坐监牢,刘荻会在校园里汲取更多的精神营养;如果不是困坐监牢,刘荻会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但是如今,蜡烛见不到了,《祝你生日快乐》唱不成了,对于监狱里的刘荻,校园里的欢乐变成了黑牢中的回忆,网络更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刘荻如此不幸的遭遇使我们再也不忍坐视!
我们相信,地球上任何一个自由人,在听说刘荻的故事后,也将会和我们一样,不能容忍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在21世纪,良心犯或政治犯的存在本身就是不仁不义,就是践踏人权和法律,我们完全有理由起来阻止!我们完全有必要起来阻止!
因此,我们提议,从10月9日起,到11月7日止,一个月内,所有同情刘荻的人,共同发起一次声援活动。所有参加的人,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行动。例如,给刘荻寄生日贺卡,在网上献上鲜花,献贺词,写诗歌散文,发表评论文字,签名等等。也可以采取以接力赛的方式,组织起一次“志愿摹拟坐牢”活动。参加“志愿摹拟坐牢”的人,在这一个月里,自主选择一个夜晚,把自己关在黑暗里,不开灯,不睡觉,不工作,不娱乐,不阅读,离开朋友,离开亲人,亲身体验黑暗和恐惧,亲身体验孤独与寂寞。我们希望用这些人性化的方式,唤起世界关注刘荻,关注杨建利李毅兵黄琦等等所有深陷囹圄的政治犯良心犯。

本活动向全球开放,特别欢迎曾经遭遇过专制迫害的各国人士参与。
所有自愿参加的朋友,可以到下面的网站上签名,签名时注明自己准备采取的帮助刘荻的具体方式,“志愿坐牢”者请注明具体日期。如果该签名网站遭到中国网络警察的破坏而不能签名,可以向本人获得这个消息的来源、前面已经签名人中之一员发E-mail,也可在相关网站上跟帖以加上自己的名字。活动的名单将汇总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自愿参加者签名:(按报名时间先后排序)

刘晓波
杜导斌(寄贺卡,发表评论文字,10月7日“志愿坐牢”)
赵达功
廖亦武
安替
杜义龙
牟波
东海一枭
陈迈平
郭罗基
洪哲胜
胡平(同时代表《北京之春》杂志社)
蔡楚
茉莉
王希哲
郑义
李洪宽(同时代表《大参考》)
李强(中国劳工观察)
陈奎德
戚钦宏
陈光中 重庆
葛孝全 南京
刘二安 河南安阳
宋玉峰 上海
袁浪生 长沙
李自民
刘啸天
宋国华
张勇
徐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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