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奎德
师涛vs.雅虎
记者无疆界组织披露,雅虎香港控股公司与中国国安部合作提供了其用户师涛的网上信箱账号、地址及身份,使师涛的私人信息被中共警方掌控而被捕并被判处重刑10年。该组织称,雅虎公司是“中国警方的线人”。
记者无疆界组织的互联网项目负责人培恩对记者表示:“在新闻检查方面雅虎多年来一直积极配合中国政府,比如在搜索引擎中对法轮功,西藏独立等敏感字眼进行筛选。但现在我们第一次找到证据,证明雅虎向当局提供了私人用户的关键信息,这清楚地写在师涛的判决书上。”该判决书表明,雅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警方提供了详细信息,使之能联系到师涛的私人电邮户头,并使包括所谓“国家秘密”的特定邮件能够联系到师涛的电脑IP。
因师涛受难而起的义愤,向雅虎汹涌而来。雅虎香港控股公司面对世界各地的滔滔舆论,左躲右闪未得其果,不得不出面辩解说:“雅虎公司地方分公司的运作,必须符合所在国的法律、规章和习俗”。
雅虎的这一辩解站得住脚吗?
应当指出,向中共安全部门提供用户关键信息的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它只受香港特区法律的约束,没有义务执行中国大陆的法律。众所周知,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特区法律,在有关言论自由、保护个人隐私等等方面,与中国大陆是不同的。显然,雅虎的告密是向北京的过度献媚,无法自辩。
夏威夷大学的中国网络专家哈维特指出:“雅虎原本可以拒绝提供有关师涛的资料。雅虎当然可以说:‘这是私人文件,我们不能提供这些资料。’”
即使不是香港公司,而是雅虎中国(大陆)分公司做此事,也是于理无据。据雅虎用户经验,雅虎用户名是全球通用的。也就是说,不论具雅虎信箱地址的国家代号后缀是什么,登陆时只需给用户名,雅虎网络就能确认你的身份。从理论上讲,一个以西方国家为居住地的用户,也完全有可能因为注册时使用的ISP或代理等原因,而被雅虎分配了“yahoo.com.cn”的信箱地址,于是,该用户就可能象师涛一样,被雅虎香港公司或雅虎中国出卖给中共。这也就是说,全世界所有雅虎信箱的用户,原则上,其个人隐私都可能被雅虎香港公司或雅虎中国交付中国安全部,从而陷于危险之中。雅虎总公司(美国)愿意承担这种骇人听闻的不名誉后果吗?如果雅虎还想被看作一个正派企业,那末,为避免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雅虎总公司必须对所有用户提供一视同仁的保护。而这种一视同仁的保护,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遵守对各国都普遍适用的联合国人权宣言及其两个人权公约。这应当不是一件难事。它不会影响雅虎的商业利益。须知,连北京政府也是签署了该两个公约的。
但是,雅虎不此之途,它无视联合国人权宣言及其两个人权公约,无视基本的人类良知和商业伦理,剥夺了自己用户的隐私权,戕害了用户的人身安全,出卖了自己的基本良知,损坏了自己的职业信誉。
同时,作为一个美国注册公司,雅虎因侵犯了合法通讯秘密而违背了美国法律。
此外,作为与师涛先生合法通讯的另一方,美国居民洪哲胜先生的隐私权和编辑业务也遭到了雅虎的侵害。
最核心的事实是:雅虎的告密,对师涛被打入大牢判刑十年负有不可推卸的关键责任。如果说,在迫害师涛的案件中,中共是元凶,则雅虎就是帮凶。
拒绝雅虎起诉雅虎
诚然,在商言商。各类进入中国的公司完全有权利竞争自己最大的经济利益,笔者亦乐观其成。因为贸易自由也是我们信守的原则。然而,商有商规,民有民权。无论从事何种行业,有些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底线是不容跨越的,联合国人权宣言所界定的普遍权利是不许侵犯的。赚钱要赚清清白白的钱,要取之于正道。不要钱迷心窍,丧失天良,为虎作伥。
事实上,大多数外国在华公司也正是如此循规蹈矩的。其实,雅虎即使不与中国安全部门密切合作,同样能在中国市场上取得成功。它并没有遇到很大压力。它完全没有必要如此主动地配合中国政府的信息管制,密告自己的用户。
然而,它竟然如此做了!利令智昏,莫此为甚。如此见利忘义,如此助纣为虐,是可忍,孰不可忍?它以为主动与秘密警察合作,财门将扇扇洞开,顾客将鱼贯而入,金钱会滚滚而来。是的,雅虎的确因此而赢得了北京的欢心,获得了一时的商机。但它以损害用户的根本权益为代价,实际上,却损害了自己长远的商机。考虑到师涛已经被送到洞庭湖岛的湖南赤山监狱做苦工,考虑到由于入监训练的折磨,他已经瘦了20来斤,倘若用户们再想想师涛在狱中漫长的泣血煎熬,想想师涛之母那已经干涸了的慈母之泪,想想这一切一切的恐怖后果,以后的中国网民,谁还敢相信雅虎,谁还敢使用雅虎?谁能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师涛?
“拒绝雅虎。起诉雅虎。”这一天怒之声正在中国以及全球的网民之中蔓延开来,响亮起来。在警察国家迫害国民的大是大非面前,在网络公司密告自己用户隐私给安全部门的不义行为面前,雅虎与该警察国家的合谋,使它不可避免地将付出高昂代价。最近,“隐私权国际组织”就发出呼吁说,世界各地的互联网用户应该对雅虎共同抵制。我相信,雅虎若不改弦易张,它将受到越来越多顾客的抵制,它在中国的生意将日益黯淡。。
由雅虎的这一恶行,联想到其他跨越了道德伦理底线甚至法律底线的公司,譬如思科(CISCO)公司,帮助北京当局构筑“金盾工程”以封锁国际社会流入中国的信息。此类毫无伦理底线的外资公司虽然不多,却如害群之马,足以扰乱市场秩序,威胁公民自由与安全,无心无肝,令人齿冷。因此,必须把它们在黑暗中的所作所为放到光天化日之下,接受社会舆论的裁判,接受司法正义的审判。不如此,不足以震慑它们毫无廉耻的贪婪之心,不如此,不足以斩断它们侵害国人权利的罪恶之手。
对雅虎的起诉,将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那些侵犯人权违背基本伦理的企业必将付出巨大成本。那些沾有国人血腥的不义之财最终必定要吐出,甚至加倍偿还。一旦起诉雅虎进入司法程序,这一是非昭然的官司将引起全球关注,形成巨大的国际舆论场。北京当局与雅虎公司将处于全球用户、公众、媒体及政界的众目睽睽之下:师涛的悲剧、中共的所谓“国家机密”、雅虎的线人身份,北京对人权和个人隐私的侵犯……在在将暴露在阳光之下,倾诉自己的清白与恶浊,展现自己的是非与善恶,交付正义的严正裁判。
人人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企业也在书写自己的历史。是身败名裂,还是青史留名?取决于你当下的抉择。一旦选择做出,你将承担它的历史后果:是清是浊,是善是恶。没有别人能够为你分担。没有别人可以为你洗刷。
曾记否?美国工业革命巨子——福特汽车公司,曾是美国历史上何等骄傲的象征。然而在二战之后,却屡屡需要为该公司及其分公司在二战之前和战时的行为焦虑不已。因为二战时福特公司与其在德国子公司的关系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福特公司甚至花钱委托了一名历史学教授--美国匹兹堡大学雷克教授,来调查二战期间福特公司在德国的子公司是否使用了奴工,调查福特有没有从在纳粹德国的子公司赚取利润。应当客观地说,福特公司当年的行为远比当下的雅虎、思科良善多了。但由于在意识形态上,亨利.福特当时与希特勒都认为犹太人是世界罪恶之源。福特当时还出版了一份周刊,连载了九十一篇攻击犹太人的文章,因而该公司在二战时的行为就成了人们怀疑和调查的对象。
雅虎、思科这些对中国人有所亏欠的公司,如果将来还想在民主中国做生意赚钱,如果不愿背上独裁帮凶的臭名,如果不想以后战战兢兢唯恐他人揭露自己历史上肮脏的一页,那末,现在是该认真考虑自身企业的公众形象和道德名声的时候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清晰的对北京侵犯人权的要求说不,对北京限制信息自由流通的要求说不。你们就拯救了自己,同时也拯救了你们在中国的长远事业。如果对此仍然置若罔闻,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你们就将看到那不可避免的后果了。这些后果,既包括法律上,也包括生意上。何去何从,好自为之。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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