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原则是,“必须按照刑法有关规定,用枪决的方法执行”,并在执行后摘取器官。但后来出现了活摘现象,这一点,引发了国际社会就中国利用死刑犯器官是否合乎人类伦理进行了强烈的指责。2006年7月,加拿大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及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公布调查报告《血腥的活摘器官: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Bloody Harvest: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该报告引用了许多实例,指证中国存在大量活摘器官的血腥事实,并指这是“这个星球从未存在的罪恶”。这一调查报告后来不断丰富资料,三易其稿,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关注,并对中国这种活摘器官进行了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