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新疆重奖围捕暴徒群众”
胡 平
8月3日,中共官媒天山网发布消息(有视频):“新疆3亿重奖所有围捕暴徒民众先期奖励423万元”。其中讲到:“8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田地区公安机关与墨玉县3万余名群众合力围捕,将一暴恐集团的10名成员逼至一废弃民房。暴恐份子向民警和群众投掷爆炸装置,在警告无效后,民警果断处置,击毙暴恐份子9人,抓获1人,公安民警和群众无一伤亡。”这则报道还引用一位受奖农民的话:“如果再次遇到暴恐份子,还会奋起抗击!”
读到这样的报道,令人无比震惊。因为就在几天前,国家反恐办刚刚出版了一本《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免费发放给民众。其中反复强调,发现可疑人,要保持镇静,不要引起对方警觉;迅速报警,反映可疑情况,做好自身保护,避免被可疑人发觉,影响自身安全;遇爆炸威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尽快撤离。手册还专门讲到在公交车或室内场所遇到情况怎么办,遇到袭击、绑架、枪击、爆炸、纵火分别该怎么办,等等。
这本手册的中心思想很简单,既然暴恐份子要无差别地伤害平民,因此民众遇到可疑情况危险情况,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躲避可能的伤害和危险。可是,天山网这则报道却整个反过来,它大力鼓励和宣扬手无寸铁的平民,在暴恐份子尚且没有发动袭击的时候,主动地、直接地去参加对携带不明凶器的暴恐份子的围捕。这不是把民众朝死里送吗?这不是和反恐防恐的宗旨背道而驰吗?
不错,按照这则报道,10名暴恐份子,最后被围捕的人们逼到一间废弃的民房,9个当场击毙,1个被抓;公安民警和群众无一伤亡。值得庆幸。可是这种说法的疑点太多了:10个手持刀具和炸弹的暴恐份子,在和公安民警以及群众短兵相接的情况下,怎么会没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呢?公安民警和群众一方怎么居然能是零伤亡呢?整个事情的过程实在无法想象。
报道是这样描述事情的过程的:
首先是有人在墨玉县普恰克其乡一玉米地发现暴徒的踪迹。视频画面显示一位侧背着镜头、看不到面孔的村民,用维语说(中文字幕):“那个玉米地大概1.5亩,高度大概2.3米左右。在清查过程中一个村民,他说里面有人,因此我们觉得可能是嫌疑人,不然不会藏在玉米地里,我们就5个人一组,好几组人把他们围起来,过了一会儿,大概离我们十米远一个炸弹爆炸了,看着歹徒挥着刀向我们砍来。”
然后画面转为一个办案协警,这个协警(面部被模糊)用维语说(中文字幕):“因为我身上穿着防弹衣,我说‘趴下’,但是他们还是刺,我抓住他的手把他摔到一边,另外一个暴徒挥着刀向我的头砍过来,我躲了一下,砍在我的胳膊上。”画面显示,这个协警身上的绿色T恤衫,左袖被划破一块,露出里面胳膊上一条一两寸多长的伤痕。
上面的描述太不可信了。暴恐份子看到村民主动向他们靠近,手中分明带有不少爆燃装置(在他们被消灭后,视频上有展示),为什么在只扔出了一个炸弹在离围捕的人们有十米远的地方爆炸,没给围捕者造成任何伤害,就不再扔炸弹了呢?
最神奇的是那个协警。当一个暴徒挥刀向他砍来,竟然让他抓住对方的手摔到一边。照这么说,这个协警是没带武器的,没带枪没带刀,连棍棒也没带,否则他就会开枪打死暴徒,或者是用刀用棍棒挡住对方的攻击,把对方砍倒或打倒在地了。
更绝的是,这个协警不但能把挥刀砍来的一个暴徒摔倒一边,而且还能躲过另一个挥刀砍来的暴徒,只是胳膊上受点轻伤,这个伤太轻了,以至于后来媒体报道都对此忽略不计,媒体说得明明白白--公安民警和民众“无一伤亡”。
在这里,这个协警至少遭遇到两个手持刀具的暴徒;可是,当其中一个被协警摔到一边,另一个一刀砍下被协警躲过,接下来就没下文了,他们就没有再砍第二刀了。他们也不曾被这位协警制服,却转身逃跑了,因为按照报道,所有10名暴恐份子最后都被逼进一间废弃的民房里了。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可是在这里,一个手无寸铁的协警却打败了两个手中有刀的暴徒,而且是暴恐份子,是豁出自己的命不要也要杀人的亡命之徒。
谎言编造得如此拙劣,竟然也敢拿上台面,其背后的真实有多么丑恶,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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