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号-神州大地 陈破空简介 陈破空文章检索

 

 

陈光诚离国:风波暂息,谜团未解



陈破空

 


  5月19日,中国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到达美国,他出逃并避难于美使馆所引发的巨大风波,暂时划下一个句号。
 

美中紧张谈判,达成历史性协议


  陈光诚避入美国大使馆,前后六天,中美紧张谈判,最终达成如下协议:根据陈的意愿,陈将留在中国,中国政府保障他的安全,陈全家将异地而居,陈可选择七所大学中的一所,攻读法律。美方可随时探视。

  这原本是陈光诚逃出软禁、避入美国大使馆后,两个可能的结果中,较好的一个,创下中国人权斗士不必离开祖国而正常留居国内的先例;美国政府,担当了调解角色,解决了人权个案,国际上获得好评,内政上也得到加分;至于中共内部,温和派可能因此赢得更多话语权。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协议,能否落实是关键。中共固然信用不堪,但只要陈本人坚持,加上美方守诺监督,后续剧情可观。正如王立军走避美领馆导致薄熙来倒台的大戏一样,陈光诚走避美使馆,带动中国政局起伏(或大或小),也未必全无可能。但陈一离国,则情形两样。毕竟,人走茶凉。
 

有人力劝陈改变主意,中美协议泡汤


  然而,5月2日,走出美国大使馆、进入北京朝阳医院仅仅几小时后,陈光诚却改变了主意:要求美方帮助他和全家尽快离开中国。转折的关键,是陈与一名维权律师的几通电话。

  首先是陈打通了该律师的电话。简短的寒暄后,该律师马上问:“你下一步打算怎么样?”没等陈回答,该律师就接着说:“作为你的朋友,我是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你的决定。大多数关心你的网友都希望你能离开中国,带着家人到美国去生活。”(大多数网友?所从何来?)

  该律师接着讲述陈家谁谁被抓了。然后,提到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的讲话,说“讲话的态度非常强硬,丝毫没有中美友好协商的口气……很蛮横……如果他们现在做出承诺,不秋后算账,这是绝对不能信的。这承诺最多有效一两周,如果你继续留在中国,是非常危险的。”(谁人不知,中共语言,从来就是两套,内外有别。)

  该律师又问:“听说你要去哪个学校教书还上学,是哪里?”陈回答:“是去上学,去哪里现在还没有定。”该律师急切道:“你千万不要做出这种决定。你留在中国会非常非常危险。真的。”该律师再次提到秋后算账,提起从前一些维权律师遭受的酷刑。强调:“报复起来会很可怕,不只是关押四年、监视两年半这么简单,他们的酷刑是很可怕,很难熬的。”(经中美协议,陈的处境反而更危险?)

  该律师提出:“我建议你尽快回到使馆去。”尽管陈回答“这个,不太可能了。”该律师仍然坚持:“就算你已经跟使馆馆的人说了你不回去,你现在反悔也是可以的,而且是完全可以被理解的。你得重新考虑一下。”(如果陈当真起身走回美使馆,不知又会闹出何等风浪?美方何等尴尬?中共则可轻易拦截,直接办理陈。)

  通话过程中,陈要么无语,要么简单回答。从通话开始明显的兴奋口吻,逐渐转为思索、怀疑、忧虑、害怕。以至于,后来,陈说:“他们的报复可能已经开始了,到现在都不给晚饭。孩子饿得直哭。”但只过了两分钟,陈妻就说:“饭已经送过来了。”

  该律师还以同样的语气,劝说陈妻袁伟静。第四次通话,由该律师打给陈,提醒似的,劈头就问陈:“你是不是受到了威胁?”(如何得知?)陈猛醒似地,回答:“对,非常对。今天下午外交部的人跟我说,如果我不出来,伟静和孩子就得回去,送他来的人就在附近。”该律师建议陈:“你现在给使馆打电话。好不好?”陈回答:“明白。”该律师第五次与陈通话,彼此只有两句,陈说:“给使馆的人打了电话,没人接。”该律师说:“你再试试。”之后,该律师在他全程录音并公布上网的电话记录中宣布:“几次又拨光诚电话,不通了。”(从头就录音?事情谈完了,目标达到了,电话也就不通了?)

  无法判定这位律师的真实动机,实际效果就是:陈光诚受到这番极具蛊惑力的劝说与警告,变得忧疑和动摇起来。陈离开美使馆并到达朝阳医院,是当日下午三点多;与那名维权律师联系上,是当晚七点五十五分;结束彼此五通电话,是当晚十点十二分。前后不到七小时,陈光诚就被力劝至改变主意,要求美方帮助他和全家尽快离开中国。
 

剧情大转折,中方化被动为主动


  诚然,陈妻劝丈夫离开中国,也起到一定作用。但陈妻的劝说,一则出于对孩子前途和家庭安危的考虑(完全值得理解和同情);二则因为,在与丈夫见面之前,她已经受到当局足够的恫吓、胁迫与暗示。

  次日,面对外国媒体的询问,陈一改走出美使馆之初的乐观与兴奋情绪,忧心忡忡地表示:自己是在受到中共“要打死我妻子”的威胁之后,才走出美使馆的,并非自愿离开,并称该威胁由美国官员转告。美方立即否认曾转达这种威胁,仅承认曾转达中共官员的一个说法:如果陈不离开美使馆,就会把陈妻送回山东。美方同时指出:陈在美使馆六天,从未提出政治庇护。隔日,在友人郭玉闪的提示下,陈调整说法,收回对美方的批评,转而对美方帮助表达感激。

  陈改变主意,仅仅在几小时间内,使中美协议连测试的机会都几乎没有。主观上,陈无辜,他有权利改变念头,并理应得到尊重,但客观上,这一戏剧性的转折,不仅直接瓦解了美中苦心谈判达成的历史性协议,而且立即让尽全力帮助陈的美国政府陷入巨大困境,进而又大大降低了美国政府未来向中国异议人士伸出紧急援手的信心和可能性;原本颜面尽失的中共当局,则化被动为主动,后来居上,所谓邓语录:变坏事为好事。

  有人认为,中共是流氓政权,不可信,美中达成任何协议,中共都不可能遵守。从本质上而言,中共确是流氓政权,无信义可言。但,具体到人权个案,仅以“不可信”三字推之,是否又过于简单?再说,中共内部有分歧、有内斗,未必又不能为民间所用。既然不相信中美达成的第一份协议(陈留在中国),如何又能相信他们达成的第二份协议(陈离开中国)?
 

陈光诚去国,正中共产党下怀


  事实上,当中共当局确认陈已改变主意之后,即派员前往医院看望陈,并答应帮助陈及家人办理护照与出境事宜。陈留医北京两周,有人不断怀疑中共不会放陈出国,而要把朝阳医院变成另一个东师古村。笔者当即铁口直断:中共一定会放陈走,因为那才是当前中共当局处心积虑的目标。只因顾及脸面,才故意要拖一点时间。

  过程表明,针对中美首份协议(陈留居中国),中共方面,有人态度勉强,骨子里不情不愿。极可能,中方假意与美方达成这个协议,诱陈走出美使馆之后,再耍尽花招,迫使陈“改变主意”,从而使协议泡汤。

  中共当局绝不乐见,一个国际知名度如此之高的人权斗士,自由而安全地立足于中国。如破例,等于塑造出一个中国的昂山素季。毕竟,中共领导人之雅量,远不及缅甸军头。(美方披露:陈在美使馆期间,表示无意离开中国,而有意像昂山素季那样留在国内,继续人权事业。)

  如果陈自己要改变主意,不是问题,也无须争议;但有人出面,力劝苦劝,死劝活劝,非要陈改变主意不可,这才是问题。往轻的说,劝说者属于政治上不成熟;往重的说,动机可虑。笔者无据,不下定论。
 

吃力不讨好,美方一度陷入困境


  陈光诚与美方一度发生的言辞争锋,正中北京下怀;陈改变主意、发出抱怨并直接向美国国会请求帮助后,奥巴马当局受到共和党的猛烈批评:“把事情弄得一团糟!”甚至,一些中国异议人士,也把批评的矛头指向美国,更令北京窃喜。美国政府两头不讨好,犹如拣了一个烫手山芋。作为世界超强、头号民主大国,美国的承诺和信誉,遭遇不应有的怀疑与亵渎。

  事后,美方承认“走错一步”。那是5月2日晚,当陈与妻儿团聚之时,最后留守的美方官员“决定给陈和家人一些私人空间”而离开。这里,明显存在一个文化误区,这位美方官员没有意识到,当时,从陈及其家人的感受而言,人身安全比私人空间更重要。美方人员的离开,加上中共当局有意在医院内外制造监控与拦截的诡异气氛,更兼朋友不断劝说,夸大危险,让陈感到不安、害怕而动摇。

  美方还承认:“低估了陈光诚的朋友们以及其它异见人士对于他留在中国的决定的反对声音,就在与家人单独相处的那天晚上,这些人说服他改变了主意。”其实,说服陈改变主意的,就是那名维权律师。其他“朋友们和异见人士”,不过是在陈改变主意并有“受到威胁才被迫离开美使馆”的说法后,才跟进批评美国“轻信中共”,从而支持陈尽快离开中国的选择。

  后来帮助把陈光诚安顿到纽约大学的科恩教授,也对陈改变主意感到意外,科恩认为:“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协议。我们要检验中国政府,看它是否真正落实协议。我们也必须落实协议。这需要有一个坚强的陈光诚,而这需要给他一段时间,让他从这场磨难中恢复元气。”科恩说:“中间人干扰,把原本很好的安排破坏了……人权界尤其是要小心,不要陷入内斗。”

  的确,如果人权界对美中协议有所存疑,何不稍示耐心,静观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看中共如何举动,再议不迟?依据常识,经由美国居中调停,陈光诚及其家人的安全境况,虽不能说全然无虞,至少也远胜从前。

  那些力劝陈光诚改变主意的人,以及那些把斗争矛头转而对准美国政府的人,或许应该反思:中国人是否太自私?--对美国政府予取予求,而全然不考虑美方处境、丝毫不顾及美方难处。
 

陈光诚抵美,并非人权的胜利


  陈光诚抵美,美国和国际社会咸表欣慰,毕竟,陈最终摆脱了中共迫害,获得个人自由。在纽约大学,陈对蜂拥而至的媒体发表了简短讲话,他感谢美国政府、民众、国际社会和各界朋友的帮助与关心。并肯定中国政府的“克制与冷静”(为日后返国预留互动空间?)。期望中美协议、包括中共保障他权利与安全的承诺是“长期的、没有时效的”。应该说,陈光诚的这番讲话,理智、得体而技巧。

  笔者完全尊重陈光诚先生的意愿和选择、包括他中途改变后的意愿与选择,并祝愿他早日康复、合家安乐。惟需指出:中美两国政府有关陈命运的第二度协议,并没有涉及陈离国后能否自由返国的条款,尽管陈本人持以乐观。

  宏观而言,陈去国,国内或失去一面拥有巨大感召力的人权旗帜;到国外后,陈或重复先期流亡人士的宿命,影响力大幅缩水。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又岂非中国人权事业的损失?至少,对这一结果,不能乐观地视之为“人权的胜利”。
 


  (原载香港《开放》杂志,2012年6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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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陈破空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2年6月3日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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