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号-历史见证 晓明简介 晓明文章检索

 

 

文革中桂林大武斗及反人类大屠杀的回顾与思考(下)



晓明

 

 

三、髙压沉冤下暴发的抗争


  纵观上列的记述可知,从1967年底以来开始的屠杀,特别是在1968年的大屠杀中,桂林市及桂林地区12县共有12771人惨遭杀害,真乃冤魂遍地,血泪悲咽,是一场世纪反人类屠杀大惨案。成千上万家庭处于惊恐之中,受难者親属和子女们无不极度的悲愤,是桂林有史以来罕见的。

  1968年8月26日,广西区革委会在杀人如麻的血泪声中宣告成立,韦国清及“联指”派黑髙参们“消灭‘四二二’,建立革委会”的目的实现了,这些独裁者和刽子手们无不发出了胜利者的奸笑。广西成了韦国清大权独揽的天下,那些“保韦”、“保红”有功,那些策划杀人的幕后指挥者、杀人凶手都一个个成了“有功之臣”而得到重用、升迁。而那些惨遭杀害的人们不但身上的“罪名”得不到洗刷,家属和子女还遭到岐视,不准为自己的親人申冤,不准议论68年杀人之事,整个广西成了一个鸦雀无声的世界------。面对这些,人们是多么的痛恨与无奈,只有在悲痛的煎熬中沉沦,在痛苦中等待、盼望。

  在“8?20”镇压中筆者被抓、被打、被游斗、被关押,幸运的是保注了性命。直到1969年中共“九大”召开之前,才被宣布“解放”,其后恢复工作。从1969年4月以后,筆者能回家乡探望,在家乡平乐、阳朔听乡親们谈到了许多乱杀人之事。在其后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中,笔者到过广西的许多山区农村、矿山,如贺县、钟山、平桂矿务局、灵川、临桂、龙胜、三江、融水、蒙山、武鸣、上林、马山、凤山、宜山、罗城、宾阳、钦州、防城、巴马、田阳、东兰------等等,所到之处,到处都听到了乱杀人的惨案,事后又沒有任何处理,并禁止人们议论杀人之事,使我的心中极为愤恨与不平,又十分无奈。

  親人被害,家属子女们当然是满腹怨恨、心里不服的;就是社会上有良知的许多人(包括“联指”派中的广大群众)对此事都是有看法的,内心里都会认为这是天大的冤案,是极大的犯罪。要求为无辜的死难者申冤,要求严惩杀人凶手,这几乎是所有受难者家属和子女们的共同心願,也是绝大多数有良知人们的普遍共识。自古以来“杀人赏命,欠债还钱”都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在韦国清及其他在各地代理人的专制下,他们宣扬的是:文化革命中广西是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是一贯“正确”的,拒绝处理乱杀人之事,并千方百计压制人民的正义呼声。在高压之下,使许多人是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说,许多同情者也是敢怒而不敢言。这是一个什么社会呢?

  压制终是不能持久的,总会有正直勇敢的人们要冲破黑暗站出申张正义的。到了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之时,趁运动之机,桂林市的街头出现异常情况了,少数的勇士们敢于挺身而出,打破万马齐喑的沉郁世界,把揭露大屠杀的大字报贴到了大街上。这些勇士们是龚志明、张雄飞、许瑞林、李新、陈体郁------等等一批人,他们敢于站出来清祘“八二0”大清查、大搜捕的罪行,敢于揭露在《七三布告》的指导下,在《六一七公告》和《八二0公告》的煽动下,桂林市及地区12县乱打乱杀的种种罪恶,要求为无辜的受难者申冤,追究杀人凶手的刑事责任及幕后策划者、指挥者的罪责。这些大字报贴到街上后,招来了无数人的围观,都在认真地在看大字报。广大市民为这些大字报拍手叫好,认为是说出了他们想说而不敢说的心里话;也有好心的人在为他们捏一把汗,担心他们会遭到当政者们的迫害、镇压。

  那时笔者在野外从事地质勘査工作,6月份从野外回到桂林时,在街上看到这些勇士们张贴的大字报,顿时使我无比兴奋和高兴。我非常敬佩这些勇士们的胆识,非常赞同他们的观点。我曾到解放西路房地产局找到写大字报的李新和陈体郁两人面谈,表示坚决支持他们正义之举,赞扬他们为桂林乃至全广西人民做了一件大好事。怎奈我不几天又到野外去了,未能参与或了解他们后来更多的行动。

  许多人为此事叫好,这本来是合乎情理之事;然而,那些打人、杀人的打手、凶手们对这些大字报却是怕得要死,对敢于写大字报的人是恨得要命;他们甚至后悔当时“沒有把这几个人搞掉,留下了祸根”。那些文革的既得利益者、执政者对这些写大字报的人更是恨得咬牙切齿,立即组织力量跟踪、调查这些人,以便找时机对这些人下毒手。

  这都是一些有良知、有正义感的普通市民。他们之中多数人原来都是“老多”派的成员,如龚志明、张雄飞、许瑞林、李新、陈体郁、刘玉生、罗绍安、许肖云等人。其中筆者认识的许瑞林文革初是“老多”派教工“井冈山”组织的负责人之一,“八二0”大搜捕时被抓、被毒打、被关押数年;张雄飞是50年代末的复员军人,桂林市歌舞团乐队指挥,1968年桂林武斗时是“老多”派红卫师六连连长,参与过桂林武斗的多次战斗,“八二0”时被抓捕关押,后被开除公职送到桂林钢铁厂劳动。除此而外,也有原来“联指”派的成员,如李和平等三人,李和平是桂林“联指”派最初的老成员,桂林武斗时是“联指”派武斗队的参谋之一,事后觉醒了,开始反思,反对当时的大屠杀,也参与到写大字报的行列中来了。此外,尙有文革中什么派都不曾参加的“逍遙派”,如黄锦祥(雁山植物研究所技术员),赖东荣;还有大屠杀受难者的子女,如刘月婵(其父刘锡成是临桂县法院院长,母親和17岁的弟弟三人惨遭杀害),邓平波(母親骆玉傅是临桂县医院副院长,父親也是县的中层干部,都被杀害);沒有参加过桂林的文革运动,刚从外省调来桂林工作的人员,如哈康文,桂林贴出揭露大屠罪恶的第一张大字报就是他写的;还有刚从部队转业到桂林就业的人员,如彭富森,到桂林后听到种种大屠杀的惨案,使他震惊、愤恨,因而也投入到写大字报的行列中。

  就是这么一批勇士们,开始他们写大字报是沒有什么组织的,只是观点相同的几个人在一起议论,觉得问题严重,在他们的良知和正义感的驱使下,就把大字报贴上街了。完全是出于义愤,出于对世事的不平而在申张正义,沒有任何的私心杂念和政治目的。他们的大字报上街后,所有参与写大字报的人都受到了所在单位和上级来的政治压力,使他们的处境艰难。到了1975年春,能顶住压力坚持下来的人,利用四屆人大颁布新《宪法》的时机,成立“桂林市工农革命群众执行捍卫宪法协会”(简称“捍宪会”),组编大字报专栏,用“桂林市工农革命群众执行捍卫新宪法论坛”的名义张贴大字报。这种行为,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是公民在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是在维权,维护新宪法,根本不存在任何企图推翻当时“红色政权”的目的。但,就是这样正常行使民主权利的维权行动,因为他的要害是揭露了“八二0”的非法行动,揭露了大屠杀的种种罪行,这就触动了韦国清和陈秉德之流的神经,好像挖了他们家的三代祖坟那样,他们就要伸出魔爪予以坚决镇压。

  1975年6月,在韦国清的指令下,桂林市公安局对这些敢于写大字报的人以“现行反革命罪”予以抓捕。最先被抓的是彭富森和李和平两人,不久龚志明、张雄飞、许瑞林、李新、陈体郁、许肖云、黄锦祥、刘玉生、潘文源、赖东荣、周述耀等人都先后被抓捕,关押到牯牛山看守所。在抓捕这些人的同时,桂林市委和市革委会同时在人民电影院多次轮番召开各单位领导和干部大会,宣布桂林市发生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反革命”案,会后并要求向各单位职工和全体市民传达会议精神,大造舆论,強制所有的人都要表态,要说“八二0”是“革命行动”,要坚决支持这次抓捕“现行反革命”的“正确决策”。这真是他妈混账透顶到了极点。

  这些被非法抓捕的人都遭到了非人的虐待和毒打,被打得最惨的是李和平、张雄飞、许瑞林等人。李和平原来是“联指”派的,这些关押他的“联指”公安干警说他是“叛徒”,因而多次暴打他,一次并把多根大头针插入他的头部,真是残忍致极。张雄飞也多次遭到毒打,強迫他认“罪”,但他致死都不认“罪”,申明自己无罪。1976年7月在广西师院数千人的宣判斗争大会上,强制他低头认“罪”,他坚决不低头,被几个干警強行按下他的头,并用绳索绑住他在地上拖拉,由于与地面的強力摩擦,他双腿膝盖的肌肉都被磨掉了,鲜血直流,疼痛钻心,令人惨不忍睹。

  桂林及广西的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把这起案件称之为桂林建国以来最大的“反革命集团”案,建立“七四专案组”进行审査。当时广西党政负责人安平生,广西军区负责人刘重桂(此时韦国清已调到广东,这些人实际上成了韦的代理人)都親自参加对这个“反革命集团”成员判刑的讨论会。其实这些领导者和司法人员,他们的心里清楚得很,那些被关押的人根本就是无罪的,是韦国清定下的要案,他们为了讨好韦国清,向韦国清效忠,就昧着良心在胡说八道的捏造罪名,在有意制造冤案。1976年7月桂林市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宣判,对四人判处了徒刑,其中龚志明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雄飞、许瑞林二人被判无期徒刑;黄锦祥被判15年有期徒刑。对其他的人本来准备进行第二次宣判的,后因1976年10月江青等“四人帮”的倒台而暂时中止。

  这些被判刑者是绝对不服的。随着“四人帮”倒台后他们不断的申诉,表明自己无罪,要求重新审判,无罪释放他们。1979年6月,广西区公安、法院根据中央(1978)78号文件精神,协同桂林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结果仍认为“桂林市人民法院原判认定张雄飞、龚志明、许瑞林反革命罪是恰当的,但量刑过重。拟改判张雄飞有期徒刑十二年,龚志明有期徒刑十五年,许瑞林免予刑事处分,黄锦祥不构成犯罪,拟撤销原判,无罪释放”。其后不久,其他被关押人员不作任何处理,定为一般违法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也都先后悄然释放。这些无辜者先后被关押了3至4年之久,现在虽然释放了,但仍未获得平反,给他们心身所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也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

  张雄飞、龚志明仍然不服,继续申诉。在中央调查组的干予下,1980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进行了复审,决定撤销原桂林市人民法院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六日(76)刑判字第67号刑事判决,改判张雄飞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龚志明无罪释放。至此,除张雄飞仍被认定犯“反革命”罪被继续关押外,所有被捕的人均已释放(并不是平反)。这是韦国清一批独裁者们为了表明他们当时制造的这起冤案是”正确的”而有意给张雄飞定罪继续关押不放,以显示他们所定的这一“反革命”案是“存在”的,维护他们制造的冤案不被清祘。

  “四人帮”倒台后,大屠杀中受难者家属子女要求为親人申冤、严惩杀人凶手的呼声更強烈了,各种申诉信、上告信不断传到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在狱中的张雄飞也仍在申诉。就桂林的“七四反革命”案,中央工作组曾于80、81、82年三次到桂林调查,解决了大部分人被无罪释放的问题,但并未真正获得平反,而且仍继续无理关押张雄飞。只是到了1983年中央批评了广西的领导人后,在中央的过问下,特别是在胡耀邦同志直接干予下,并向广西派出工作组,直到此时广西的领导者乔晓光才作出检讨,韦国清也在十二屆中央全会上对文革中广西问题发言说,“对错误认识不足,思想转不过弯来”,仍无一句对广西人民的检讨和道歉的话。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广西才真正开始了文革的“处遗”工作。这时距离1968年大屠杀已过去了15年,距“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也已7年,全国其他地方的“处遗”工作早已结束三至五年了。

  1983年在胡耀邦和中央工作组的指导下,广西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简称“处遗”)终于开始了。虽然比全国其它地方晩了三到五年,但总祘开始了,广西的广大人民、特别是受难者家属和子女是异常兴奋与髙兴的,他们多年的沉郁等待、为親人申冤、严惩凶手的願望可以实现了。

  “处遗”首先是调查核实了文革中各地的冤假错案,核实了被害者的人数。其后是对惨遭杀害和受迫害者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对受害者家属及子女给予了经济上的某些照顾;对极个別的打人、杀人凶手进行了严惩(全广西判处了十名凶手和指挥杀人者死刑,十名死缓),少数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绝大多数违法者只是给予党纪、政纪的处分。虽然人们对杀人凶手和组织者、策划者的处理仍有诸多不满,特别是对韦国清的所作所为未有进行彻底的清祘和批判,文革的余毒尚未彻底肃清,人民仍是不满的。但,在那时能作出这样的处理也总是一个大的进步了。

  伴随着“处遗”的进行,桂林“七四反革命”冤案也获得了最后的彻底平反,最后一个被关押的“反革命主犯”张雄飞也获得了释放,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工作,补发工资。1983年8月的一天,张雄飞从英山劳改场被释放出来,早先被释放的李新等人前往迎接,护送张雄飞回桂林。当张雄飞等人乘坐的火车抵达桂林站时,李和平等数十人的欢迎队伍,举着“迎接张雄飞胜利归来”的大横幅早已在车站出口处等候。当张雄飞等人走出车站时,只見他举着一张写有“牢底终坐穿,民心如日月,有罪是昏官。广西被屠杀的十多万男女老少,尸骨未寒,韦国清一身是血”的白幡,健步的迈出车站。李和平等人迎上前去,与张雄飞热烈地握手、拥抱,高兴得流下了热泪。顿时欢迎的人们敲锣打鼓,鞭炮齐鸣,从火车站沿中山路往北数公里的街道,许多市民都自觉地加入到欢迎的队伍中,口号声、锣鼓声、鞭炮声此起彼伏,真是民心所向,反映出人们对所谓的“七四反革命大案”早就认为是天大的冤案,对制造冤案的韦国淸早就深恶痛绝,无比愤恨。

  民心所向,民意不可侮!冤案终于得到了平反昭雪,杀人凶手和违法之徒也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虽然人们尚有诸多的不满,但与毛时代相比,在韦国清高压控制下冤案得不到申诉,凶手逍遥法外,总是向前迈进一大步了。
 

四、值得认识和反思的几个问题


  文革中的桂林武斗和大屠杀过去40多年了,血泪辛酸的往事已成历史;当今的人们回顾这些,应有什么样的认识和反思呢?

  笔者以为,至少有如下几个问题是值得人们思考的。

  1、“文革”的发动是武斗和屠杀产生的根源

  文革前十七年的种种错误和灾难本来就是毛泽东一手造成的,当这些受到了刘少奇等一批髙层领导人和许多有识之士的抵制和批评时,他便充滿了对这些人的仇恨,千方百计地要除掉这些人。他深知自己罪责难逃,总有一天要受到人民的清祘,像斯大林死后受到赫魯晓夫清祘那样,因此他必须要找到一种办法来维护他的绝对权威,使他在死后沒有人敢对他清祘和鞭尸。这种办法他终于找到了,这就是狠抓“阶级斗争”,“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反对现代修正主义”,把反对他的人说成是“否定阶级的存在和阶级斗争”,是“反革命修正主义”、是“走资派”,这是他整肃对手最为拿手的办法。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从1962年以来他就鼓吹“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对学术、文化界大加整肃,只准他一家之言,禁锢人们的思想和言论。紧接着搞四清,割资本主义尾巴,终于导致文革暴发。文革之初,他鼓动青年学生起来造反,矛头指向各级干部,打倒一切;而那些各级干部为了自己的权位,也会毫无例外的组织另外一些人来保护自己,这就产生了派性之争,它的进一步发展就出现了武斗、杀人。文革之初北京的红卫兵运动就是在毛泽东的直接鼓动下兴起来的,在所谓的“红八月”中,就非法杀害了所谓“阶级人”一千多人,还有不少的各级干部、各路知识精英都遭到游斗、毒打、乃至被逼致死的。对这些种种胡作非为,毛泽东不但不禁止、不下令査处,反说什么“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误会”,这是公开地在鼓动打人、杀人。这都是在毛泽东“阶级斗争”,“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无产阶级专政”、“群众专政”、文革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等等一系列邪魔思想毒害下的恶果。文革中的所谓“两派”,实际上都是忠于毛泽东的思想和路线的,那时的毛泽东被捧上了神坛,他的思想毒害了所有的中国人。文革中的任何一级的政府、任何一个群众组织或者个人,都可以打着“毛泽东思想”的旗号,打着“无产阶级革命”、对“阶级敌人”专政的旗号来乱抓人、乱批斗、打人、私设监狱、乃至杀人放火,都声称自己是“百分之百的革命行动”,这真是千古未闻、荒谬绝伦的无稽谎言。就以广西1968年的武斗和大屠杀来说,假如沒有毛泽东发动的文革,沒有他的这些邪魔说教,武斗和大屠杀是不可能发生的;特别是他批示照办的《七三布告》,和7月25日周恩来、康生、黄永胜、吳法宪、姚文元、温玉成------等等当时的中央和中央文革领导人在接见广西两派赴京代表的讲话中对“四二二”派的无理指责,并不允许他们申辩,完全听任韦国清和“联指”派的谎言,这对广西的大屠杀实际上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使大屠杀步步升级。因为在《七三布告》和“七二五讲话”之后,广西各地的杀人数量大幅巨增,就是最清楚的说明。由以上的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产生大武斗、大屠杀的根本原因,就是毛泽东的邪魔思想在主导和他发动的文革运动,使得国无宁日,人民生灵涂炭。

  2、韦国淸是广西大武斗和大屠杀的真正元凶

  应该看到,文革中的两派群众组织都是为贯彻执行毛泽东思想和路线而在互相争斗的;由于他们各自都有“派性”,争強好胜,都把自己说成是“最革命”的,最忠于毛泽东的,他们都是共同受毛泽东思想毒害的。正是由于这样,两派在斗争中都是以忠于毛泽东思想和毛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而引为荣耀的,这是那个年代特有的现象。

  文革中的“派性”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人性弱点的自然表现。一般而言,这种“派性”也只是人们在动嘴争吵(那时名之曰“辩论”),激烈之时进一步发展则会动手、动脚相互打斗,出现一些伤害那是有的,但绝不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这是人们常识所能理解的。如果出现真刀真枪的互相厮杀(虽然仍有“派性”的因素在作怪),乃至随意乱杀人,那就绝不是“派性”的问题所能解析的,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问题了。

  1968年广西各地、包括桂林大武斗,大屠杀,绝不是如有的人所说的那样,是“因为‘派性’在作怪”,是因为“当时政府掌握不了实权,控制不了乱局”的结果。这纯属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为韦国清开脱罪责的一派胡言。

  文革之初的1966年和1967年“一月革命”夺权后的“两派之争”,“派性”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然而,这种“派性”实际上也是毛泽东及各级领导者们挑动起来的。那时的各级党政领导虽受到了冲击,有的领导人被打倒或半打倒,政权机关也处在瘫痪之中;但,那时的各级政权机构都在省军区、地区军分区、县武装部的参与下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实际上是在行使着各级政府的职权;公、检、法机关也成立了军管会,这些权力机关从未停止过行使职权。只是他们所表现出的是不作为、乱作为,对坏事不查处,对“派性”之争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是支一派,压一派,这就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倒会使矛盾激化,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当然那时的武斗还是低级的,由开始的拳脚相加,发展到木棒、石头,个別的进一步发展到动刀、动枪,出现了死人之事,这个责任也是主要由领导者们来负的。

  1967年的“派性”之争斗,规模是小的,打死人之事也是极个別的。然而,到了1967年11月广西区革筹成立之后,自1968年初以来,广西各地的县、市、地区都先后成立了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为什么还会出现比1967年更大规模的武斗?出现大规模的乱杀人呢?这绝不是用“派性”所能说清楚的问题,大量的事实说明,这是一种有组织的政府行为,个别地方至少也是政府不作为的结果。而这一切实际上都是由韦国清一手导演造成的。

  韦国清青年时代就是共产暴力革命的积极参与者,在两次国共两党的国内战争中他为毛泽东夺取政权是立了大功的,毛泽东说他“打仗勇敢”,深得毛的赏识。五十年代初韦国清奉毛之命带领一个庞大的軍事顾问团赴越南,帮助胡志明打胜了奠边府战役,建立了北越红色共产政权,韦国清再一次为毛泽东立了大功。文革之前的近十年间韦国清主政广西,毛泽东曾多次到南宁进行冬泳,韦国清为讨好毛泽东,在南宁专门为毛修建了两处花园式的行宫(明园和西园),难怪韦国清被毛称之为“我的广西老朋友”。正是因为如此,他成了文革中唯一未下台的省委第一书记。文革后又经历华国锋、胡耀邦时期,韦国清非但沒有下台,还一路升迁至北京担任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人大副委员长,使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广西王”。

  文革一开始,韦国清就是一个镇压群众、两面三刀的人。1966年8月初,桂林的学生因反对文革工作组、大字报上街、炮轰桂林市委时,是韦国清指令桂林市委组织工人赤卫队、并调动部队宣传车上街围攻学生,造成群众斗群众的桂林“八七”事件。那时韦国清早已从北京到了桂林,在桂林市数万人的群众大会上讲话时却说他“刚到桂林,对这里的情况还不了解”,当着数万人的面撒谎,这就是韦国清的本性。

  1966年9月起,广西的党政机关受到冲击,领导人都纷纷躲避,害怕红卫兵;1967年“一月革命”时,韦国清在南宁被造反派游斗,桂林的造反派也到南宁把韦国清押到桂林游斗。对这些群众的过激行动,虽然是不当的;但,这些都是毛泽东挑动起来的,对群众是不应有什么计较的。然而,韦国清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这些都在他的心里埋下了对造反派的刻骨仇恨。特别是当1967年的2月19日和4月19日,广西的党政领导干部伍晋南、贺希明、霍泛、傅羽田、谢王岗等人两次发表声明,表示站出来革命,支持造反派,受到了造反派的欢迎和支持时,却因此而惹恼了韦国清,他后来的疯狂报复其源盖出于此。

  韦国清紧跟毛泽东,为了彻底铲除他的政治对手,彻底打倒他所认定的“伍修集团”,必须要彻底打垮“四二二”派,才能达到他“消灭‘四二二’,建立革委会”的目的。从1968年初起,广西各地都相继出现镇压“四二二”派及乱杀人的事件,对此,各级当权者有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事态的发展而不闻不问,有的则是暗中支持,更多的是是明目张胆的公开领导镇压和屠杀。这些实际上都是韦国清纵容支持的结果。

  各地“四二二”派遭到镇压和屠杀,他们除了下乡上山躲避外,就是到南宁找区革筹和广西军区申诉,要求这些领导机关出面解决问题。这些领导机关如果真的出面处理,耐心做两派的工作,严惩打人、杀人的凶手或幕后指挥者,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但,此时韦国清领导下的区革筹和广西军区领导人,他们表面上也假惺惺地讲两句“要联合,不要武斗”,要“严禁乱抓人、打人、杀人”,实际上却是按兵不动,根本就不打祘处理。而各地的镇压和屠杀实际上都是在当地革委会、军分区、县武装部某些当权者所支持干起来的,也是得到韦国清默许的,他们是绝不可能去公正处理的。

  各地大批受迫害的“四二二”派人员到南宁进行“反迫害、反镇压”的抗争、申诉,得不到广西最髙当局的同情和支持,却得到了南宁“四二二”派的深切同情和全力支持。他们利用宣传机噐,掲露各地“联指”派幕后策划者打压和屠杀“四二二”派人员的法西斯暴行,同时批评区革筹和广西军区领导人不作为、乱作为,乃至默许或纵容各地“联指”派幕后指挥者们的胡作非为。

  这一切显然是韦国清所希望看到的。不但如此,为了达到他的目的,在各地“四二二”派受镇压即将被最后消灭之时,他绝不能把南宁、柳州、桂林这三座城市的“四二二’派留下以为后患,为此他同时挑动这三座城市“联指”派的头目制造事端,以刺激“四二二”派也作出相应的反应,达到挑起武斗的目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挑起了大规模的武斗,此时的韦国清一方面全力支持“联指”派,并调动各县农民进城围攻“四二二”派;一方面则多次向中央谎报军情,诬指是“四二二”派在“打、砸、抢”,制造一系列“反革命”事件。当“联指”派向“四二二”派据点強攻时,“联指”派的一些武装人员向“四二二”派据点投掷燃烧瓶引燃民房,烧毁街道,韦国清则向中央谎报军情,诬指是“‘四二二’派在杀人放火”。这都是贼喊捉贼、栽赃陷害的強盗伎俩。

  更为可恶的是,1968年5月17日韦国清向中央提交了一份重要报告,说在广西“破获了一起蒋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反革命组织”,并指出这个“反革命”组织已打入“四二二”组织内部。1968年6月17日,广西区革筹和广西军区正式下达了关于破获“反团”的公告(习称《六一七公吿》),在全广西掀起了一股清查“反共救国团”的狂潮,把乱抓人、打人、杀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这是韦国清搞的政治陷害,目的在于彻底打倒“伍修集团”,彻底消灭“四二二”派。

  在韦国清搞的种种政治陷害,并诬指“四二二”派在“打、砸、抢”,“杀人、放火”------等等谎言后,他就公然调动正规军队对南宁“四二二”派武力围剿,在柳州、桂林则由当地军分区和各县武装部指挥“联指”派围剿那里的“四二二”派,在1968年的7月底至8月20日,这三座城市的“四二二”派相继全部被消灭。他一方面用武力围剿各地的“四二二”派;一方面则利用他的喉舌《广西日报》连篇累牍发表《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大刮十二级台风》的社论和评论文章,指导各地的大屠杀,使全广西冤魂遍地。一切事实都充分说明,这完全是韦国清一手制造的惨剧。

  韦国清不但是一个屠杀广西人民的刽子手,同时也是一个品质低下、无耻、一个最不要脸的人。

  他在文革前主政广西期间的事情我们姑且不论,就从文革开始他的一系列丑恶表演都是令人不齿的。文革之初他就派出工作队到各学校镇压群众,挑动群众斗群众,说假话。1967年11月初向中央交出检讨,承认自己犯了方向路线错误,表示向群众认错、请罪;但,检讨的墨汁未干,马上就开始了对群众的镇压、屠杀,并把与他意见不合的伍晋南、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等等一大批党政干部打成“反革命修正主义”、“叛徒、特务”,对他们进行残酷斗争,长期受到迫害、关押。1974年全国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之时,他又学习江靑那一套来打击他的同乡韦祖珍。韦祖珍本是韦国清的东兰老乡,是从福州军区调到广西不久的军队髙级干部。到广西后他到处考查,发现了不少存在问题,发表了不少有益的意见。这本来是正常的、也是正确的意见,但却惹怒了韦国清,他就利用“批林批孔”的机会,诬指韦祖珍是“上了林彪贼船”而对他批判,把他打倒。

  更为可恶的是,他在广西制造了大屠杀惨案,冤魂遍地,竞不给人说话;谁要敢于讲话,敢于揭露广西大屠杀之事,他就要严厉镇压。1974年桂林的龚志明、张雄飞等十多人站出来写大字报揭露1968年大屠杀血案,要求为无辜死难者申冤,要求严惩杀人凶手和幕后指挥者,却遭到了韦国清的残酷镇压,把他们打成“现行反革命”而抓捕、毒打、判刑,称为广西建国以来最大的“反革命案件”,名曰“七四反革命大案”。这完全是韦国清一手遮天制造的政治陷害,是典型的大冤案。

  可笑的是,当1976年春、夏之交毛泽东搞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时,韦国清也紧跟“四人帮”大搞“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并恬不知耻地把所谓桂林“七四反革命大案”的主犯龚志明、张雄飞等人说成是“邓小平右倾翻案的社会基础”,要“否定文革”,“翻文革的案”;当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打倒以后,全国开始了深揭狠批“四人帮”,彻底否定文革之时,他们又摇身一变,成了反“四人帮”的“英雄”,并无耻地把龚志明、张雄飞等人说成是“‘四人帮’在广西的别动队”,是“‘四人帮’插手广西的最重要证据。韦国清所控制的《广西日报》则连续不断的发表文章批判“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并反复強调“文革中广西始终有一条正确路线”。他们时而称自己是“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英雄”,时而又称自己是“揭批‘四人帮’的好汉”。真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是十足的不要臉的人才说得出不要臉的话,是一些无耻之徒。

  3、中华民族自身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从古至今在各方面都产生过许多优秀的人才。中华民族向以勤劳朴实和勇敢、富于创造而著称于世,为世界人类的进步、发展作出过巨大的贡献。这些当然是我们应当看到,并引以为自豪的。但,我们必须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即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会存在不足之处一样,中华民族(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在其自身的发展演变中同样是存在不足之处的,有许多地方是值得反思的。太久远的时代我们姑且不论,就从上世纪初的拳匪暴乱开始,那些愚昧无知、生性残忍的暴民,他们视现代文明为“妖孽”,在某种邪教思想的鼓动下,倒电线杆、撬铁轨、毁教堂、杀洋毛子、也杀二毛子,不论男女老少都杀无赦,真乃无法无天,毁灭文明,是我们民族的耻辱,国家的耻辱。

  回首二十年代末和三十年代初时,在苏俄共产暴力革命的影响下,一些地方(如江西、湖南、广东、安徽、广西、湖北、陕西等)搞共产暴力革命,抢夺地主的财产,分地主的田地,甚至杀地主,有的全家杀光;等到地主们组织的还乡团反攻打回来时,地主还乡团也大肆屠杀农民。这种农民和地主之间的互相残杀,使这些地方哀鸿遍野,满目荒涼,这是谁之罪呢?

  到了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的土改运动时,斗地主,分地主的田地和财产,把地主一家扫地出门,甚至杀地主,一些人表现的是那么残忍和沒有人性,这是为什么呢?

  1957年的反右运动,一些人揭发和批判斗争所谓的“右派”时,表现得是那么的积极;他们明知这些所谓的“右派”只不过是正常的提意见,而且这些意见是诚恳的,也是正确的,平时他们自己也是赞同的;但,一旦毛泽东号召反右,党委组织揭发批判时,他们也会昧着良心,听党的话而大加揭发、批判。这种事例在反右运动中是太多了。这些人的道义和良知到哪里去了呢?

  至于文革期间的乱打人,甚至乱杀人,更是与时倶进,其杀人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那是历史罕见的。如文革之初仅北京地区在七、八两个月的红色风暴中就非法杀害了一千六百多人,被害者中有所谓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和他们的子女,有教师、校长、文化界名人------等等,而打人、杀人的凶手竞有十多岁的男女中学生打死他们的老师和校长,实在叫人无法理解。

  而在广西、湖南、内蒙等省、自治区,文革期间的1967年和1968年,那是乱打人、乱杀人的悲惨年代,凶手们用木棒、石头、刀、枪、水(丢下河淹死)等作杀人工具,残杀了无数的生命,甚至在广西有把人杀死后吃人肉、人肝的,更有生割活人(如在武宣县)煮食的,这个民族中的一些人是怎么了?这个民族不值得反思么?

  所有这些,反映出的就是我们民族中一些人的劣根性问题,这些问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一些人的愚昧无知,盲从,自私,魯莽,简单粗暴,凶恶残忍,一旦接受了某种邪魔思想宣传鼓动,他们就会产生无比的狂热而干出种种伤天害理的事,这是为无数的事实所证实了的事。义和团的胡作非为,一些斗地主、杀地主的疯狂之徒,红卫兵运动破四旧的疯狂,甚至打人、杀人之凶狠,都是这种劣根性的典型表现。

  就是在当今社会,“一切向钱看”已到了最缺德的时候。为了钱,一些人什么坏事、丑事都可以干得出来。诸如偷盗、抢劫、投毒、杀人、制假贩假、走私、贩毒、贪污受贿------等等,不是随时随地都可看到吗?

  再有一些人一切只为自己打祘,甚至麻木不仁,见死不救;也有一些人只知道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而对什么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宪政民主的建设从不感兴趣,甚至不知道人权和民主为何物,不知道人不单是为了生活吃饭,而应该生活得有尊严、有平等的人权和民主自由。那种只习惯于奴役般过生活的思想是该彻底转变了。

  所有这些,都是我们民族劣根性的集中表现,是值得我们深入反省的。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多长呢?多则80、90、上百年,少则数十年,不知那一天发生什么意外而会离开人世。因此,所有的人都应该关爱生命,珍惜生活,切不可做伤天害理之事。任何时候都不要盲从、紧跟,更不应该自私、凶恶、残忍,而应该多动脑筋想一想,从人类的人权和民主的普世价值入首来思考问题,任河时候都要和平、理性、博爱、不害人------等等,凡是人这些都是应该做到的,这对一个人的一生才是有意义的。

  4、宪政民主的政治制度是当今人类最好的制度

  当今的世界有共和国、王国、公国、大公国、联邦、合众国、酋长国、教皇国等诸多不同的国家,但就其社会制度来说,却只有两种社会制度,即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两种制度究竞谁优谁劣,人类社会实践的历史已经作出了明确答案,资本主义制度因为它的宪政是民主的,所以它是当今世界上较好的一种社会制度。尽管它仍有许多不足的地方有待改正,但,仍不惜为当今人类比较理想的一种社会制度则是无疑的。

  自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当时的共产宣传甚嚣尘上,直逼广大劳苦大众辘辘的饥肠,以苏俄为首的共产集团大搞暴力共产革命,声称要建立人类最理想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髙级阶段),在苏俄、东欧、亚洲、中美洲等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共产政权,在实践社会主义,或者有的声称正在向共产主义过渡;同时,这些共产党人又宣称资本主义正在走下坡路,已是日落西山,气息奄奄,到了腐朽沒落的末路。事物的发展真会是如他们所宣称那样吗?

  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实践完全证明,当今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并沒有气息奄奄,更沒有腐朽沒落,而是正在蒸蒸日上,成了当今世界上大绝多数人的共同追求(那些共产制度下许多官员的家属、子女,有钱的暴发户和其子女都纷纷移居到资本主义国家,或者到那里留学就是最好的证明);而号称人类最美好的制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在九十年代之初却是一个个相继垮台,都走上了宪政民主的资本主义道路。即使有少数仍然宣称是“社会主义”的,也已是名存实亡,早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了。

  所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不管是共和国还是王国、公国、联邦、合众国,所实行的都是宪政民主的政治体制,多党竞争执政,三权分立,由老百姓用选票来决定国家的领导人选,人民享有充分的人权和自由民主的权利,社会公平、公正,绝不会有強制拆迁、強征土地的事件发生,更不会有随意抓人、打人、乱杀无辜的惨案发生。这都是那些号称“社会主义”而实际上是独裁专制国家所根本不能与之相比的。

  文革期间的中国,正是由于在毛泽东的独裁专制,在他的邪魔思想毒害下而出现的种种大惨案、大悲剧。而在广西,再加上在韦国清这个土皇帝的专横下,才导致了大武斗和伴随期间大屠杀惨案的发生。这是值得永远牢记的深刻历史教训,值得深入认识和反思的大问题。

  假如当年的中国是一个宪政民主的共和国,像文革这种荒唐的运动,特别是期间的大武斗和大屠杀还能发生么?

  可以肯定地说,在宪政民主国家绝对不会发生像文革这种荒唐运动的,更不会出现大武斗和反人类的大屠杀。因为毛泽东治下的中国是一个独裁专制的封建法西斯国家,不是一个共和国,所以才会有像文革这种荒唐、残暴------等等许许多多大灾难的发生。

  因此,当今的中国必须袪除一党独裁专制,实行宪政民主的政治制度,这是当今世界的大势所趋,更是中国(除那些坚持“六不搞”的人以外)绝大多数人的共同追求。人们多么盼望宪政民主的政治制度能在中国早日实现!
 


  初稿作于2011年10月

  2014年1至2月重新补充修改



  附:本文主要参考文献和资料来源

  1、广西区直机关批斗伍修集团大会领导小组《髙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清算伍修集团的反革命滔天罪行》,1968年12月;

  2、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编写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

  3、《桂林市志》,中华书局发行,1997年12月;

  4、《全州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

  5、《平乐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12月;

  6、《临桂县志》,方志出版社,1996年10月;

  7、《荔浦县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96年3月;

  8、晓明《广西文革痛史钩沉》,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06年11月;

  9、徐勇《韦国清和广西“四二二”——文革鲜为人知的屠杀》,网上文章;

  另外:一些文革受害者、受难者家属子女、武斗的参与者、武斗和大屠杀的知情者张雄飞、李和平、夏春林、鄢定中、谢世民、洪xx、莫xx、严xx、蓝xx、潘xx、尹xx、------等等许多人的口述历史资料,在此不一一列出,敬请原谅,并对所有提供宝贵史料的朋友们深为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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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晓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4年3月20日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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