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暴力土改的系列文章之四
认真反思暴力土改的罪孽拨正历史前进的航标
茆家升
土地问题困扰了中国数千年,大陆至今也未找到妥善的处理办法。中国没有大庄园主,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农奴。中国的土地除了一部分掌握在自食其力的自耕农手中之外,基本上掌握在各级地主手中。地主们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也是矛盾重重,也存在着剝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而所有的剥削都是不合理的,都应该改变它。但是这种矛盾远远没有达到必须通过暴力革命,血雨腥风的残酷斗争,制造人为的阶级对立,杀人无数,乾坤大颠倒的方式,才能解决。中国数十年的实践证明,毛泽东提出的阶级分析方法,和倡导的利用乡村的地痞流氓懒汉无赖,发起的“痞子运动”,疯狂的无法无天的打、砸、抡、杀,不是“好得很”,而是“糟得很”!是历史的大倒退。
其实两千多年来,地主和农民的关系,还有另外一面,那就是在长年官府统治者和农民的矛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制衡和缓冲作用。统治者都是极端贪婪的,但为了自身的长久利益,尤其是不敢因过度掠夺,而激起民变。怎样保持这种相对的平衡局面,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中小地主群体,居间的缓冲平衡作用。因为他们起着实际的农村管理者的职责。官府的一些政策指令,要靠他们向农民们传达贯彻;农民们的诉求,也会由他们向政府表达。值得探讨的是,这些农村的实际管理者,从来就不是或基本不是官府的成员,这就有了很大的机动性,一方面他们不拿官府的俸禄,没有义务一定要为政府办事,官府太苛刻的条律,他们可以置之不理;另一方面,地主们没了官府身分,一些为富不仁者,就不能以官府名义,任意魚肉百姓。这样官府、地主们、农民三者之间,就有了一种动态的平衡。
有时我想,既往历代的统治者,为何不像共党执政那样,在基层设置政权的组织机构呢?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从利益的角度看,有了组织机构,固然可以方便自己的政策执行,更多的获利。但权益和责任,从来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只顾权益不尽责任的政府,是短命的。而要尽责任不能只喊几句漂亮口号,是要做实事的。比如实事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赈灾。常常在重大灾害降临时,也是考验统治者民心得失的重要时刻。政府此时固然要办实事,但政府能力有限,必须借助民间力量。此时的地主群体,经常会担当主体作用。于情于理于自身利益考虑,他们都必须救剂灾民,这已成了历史的惯例,而且也是有潛规则的。比如搭粥棚施粥,是讲究“布包不漏,插筷不倒”。就是粥要稠到一定浓度,筷子插上去能站的住,用布包着不漏水,不能用大锅清水汤糊弄灾民。而有能力账灾的地主们,此时不能也不敢作壁上观。其实此时也是他们在农村树立威望,也是和官府叫板的好时机。听上辈人说,只要不是灾难太重,难得一次吃大锅饭,场面是很热闹的。施与者和被施与者,都认为是理应如此,不存在什么感恩的事。所以有人说,如果人民公社、大跃进人祸期间,执政者特别是毛泽东,不搞什么罪恶滔天的什么反瞞产私分,把农民手中的粮食搜括干净,富裕一点的农民手中,还有一点余粮,通过借贷赈济等方式,调剂余缺,那中国就不会饿死几千万人。
我知道我是在说浑话了,农业生产主力军,已被彻底打倒,农村中的缓冲制衡力量已完全消失,别说是人祸了,即使就是自然灾害,也无力抵抗了。
毛泽东执政前后,所以能犯下如此滔天罪孽,除了他本人的地痞流氓本性,和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外来歪理邪说的钳制和影响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对中国的国情,特别是农村情况,缺乏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客观分析,而妄下的结论。以这种荒谬的结论,来指导革命,必然后患无穷,直至灾难连年。
据近代学者杜润生等研究,民国时期中国农村的土地状况,远不是毛泽东所说的那样。而是“从中国农村看,可分配的土地并不多,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不到50%,而不是一向所说的70%~80%。直到最近,有几位学者对民国以来的历次调查重新做了整理,发现地主占有的土地,还不到总量40%,其人口约占5%。”(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这5%的人口,占有不到总量40%的土地,当然也有改革的必要。但远没有达到必须消灭他们的程度。如果必须这么做,才是革命行为。那么当今的权贵资产阶级,只占总人口的0.4%,却垄断了全国财富总量的70%,远超过美国的5%人口,占有财富70%。又有数字统计,全国亿万富翁有三千二百余人,其中太子党有两千九百余人。都是合理合法的收入吗?该对他们怎么办呢?
我们还是面对农村中那5%的人口,拥有近40%土地的问题说事吧。现在讨论一下,应该如何对待这种不平等的现象。具体点说,就是要不要土地改革,和怎样的改革?是暴力土改还是和平土改为好?暴力土改的种种弊端和严重后果,已经实践证明是一种很坏的行为,那么能不能用和平的方式改变呢?有成功的例子吗?
当然有!台湾的和平土改,就是受到联合国表彰肯定的成功范例。网上有较详尽的资料,可以查阅。简述之就是这场开始于1949年,和大陆土改几乎同步进行的台湾土改,先是定租定息,交租量不得超过农业收成的八分之三,约为37.5%。然后政府出资,从多占土地也即地主手中收买土地,买来的土地以长期低息贷款方式,出售给无地少地农民。政府帮助地主手中的余资,投入工商业;政府再对低收入农民,予以资金科技等扶持,使他们尽快富起来。果然,短短几年时间,困扰中国数千年的土地问题,就得到了各方比较满意的解决,做到了地主、农民、政府三赢。不仅没有血腥,没有杀戮,也没有引起社会的动荡,更没有你死我活的阶级对立。
值得关注的是,当时还是国民党残存政权,继续实行一党专政的专制时期。国民党当局与台湾民众仍处于严重对立状态,矛盾重重,群体事件层出不穷,最有代表性的要数“二,二八事件”了。但是台湾当局在和平土改问题上,下了一步好棋,不但有利于国民党在台湾合法执政,也为以后的和平变革,走上民主宪政之路,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尔后蒋经国时代,毅然开放党禁,开放报禁,实现了民主自由与市场经济,基层已经有了很好的经济基础,就不是空穴来风。随着台湾成为亚洲四小龙之首,我们的骨肉同胞们,已经走上了共同富裕之路。与此同时,台湾也成为保持中国传统文化最好,又是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文化最先进的华人地区。大陆作家伍立扬说,台湾高中生的中文水平,要超过大陆的中文博士生。
对比台湾和平土改的成功,大陆的暴力土改,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反思。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人为的制造阶级对立。特别是制造出一个万恶之首,即地主阶级。不问四类分子、五类分子(在下叨陪末座)、九种人、和文革中的21种人,地主都首当其冲。是坏人中的坏人,是顶级的坏蛋。必须彻底打倒,再踏上亿万只革命的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他们的子孙后代,都要严密看管起来,防止他们复辟变天!
我这么说决非危言耸听,按说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早期,即使各地土改时期有先后不同,也大体结束了,要杀的杀掉了,要关的关起来了,要管制的也管起来了。国家总得有个正常秩序,该干啥还得干啥,不能就这么没完没了地斗下去吧,那老百姓日子可咋过?可是我又想错了,原来毛时代所谓正常的日子,就是要永远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如毛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所言,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当然光讲是不够的,要有行动,要付诸革命实践。如何实践,当然是斗人了!斗谁呢?严格点说,按业已完成的领袖专政的规律,毛时代除毛泽东一人之外,每个中国人都可以是被斗争的对象。君不见毛亲自选的接班人,刘少奇和林彪的下场,是如何的凄惨,中央七常委毛之外,谁没有被整肃过,遑论他人,要不怎么说,所有奉行阶级斗争学说的国家,全社会就是一架巨型绞肉机哩。今天你绞我,明天他绞你,除了毛泽东,谁的手上也没有免死的铁劵丹书,毛就是牢牢握紧社会绞肉机把柄的人。
但是,毛即使是长了一千只手的恶魔,他也不能亲自执行,对每一个斗争对象的斗争、判刑,直至处死(所以有挺毛的人说,毛没有杀过一个人,请问希特勒、斯大林亲手杀过人吗?)。他得有一整套的所谓理论、思想、学说,把那种从国外贩来的,加上自己的创作,直到能把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这样的歪理邪说,说成一枝花,蛊惑百姓和官员。再通过毋远弗届严密的组织系统,庞大的强势的一言堂式的舆论宣传与钳制,用毛的思想把全国人的思想都统管起来,毛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如何行动?或者说阶级斗争嘛,该斗谁呢?即使人人都可成为斗争对象,但每一次政治运动来了,斗争的重点还是有所侧重的。但是,万变不变其宗,形形色色的政治运动,都会和地主分子挂上钩,各类被斗争的对象,都会被说成阶级本性的大暴露,或者直接说成反动阶级的复辟和阶级报复!或是什么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如果某个斗争对象,并非所谓地富出身,那也能说你是轻者是立场不稳,重者蜕化变质,和那些狗崽子一样,都成了阶级敌人,成了被打倒被消灭的对象。
究竟那些人是阶级敌人呢?那也是与时俱进的。但地主分子永远是元凶,对地主及其黑二代、黑n代的斗争、批判、蔑视、践踏,甚至追杀,自暴力土改之后,从未停止过。2014年春节联欢晩会上,冯巩演小品,不还是在说,冯小刚和徐帆在家“斗地主”吗?说的人听的人,有人想过这是在对人性的侵犯吗?当然它要和文革期间,湖南道县、北京大兴县,和广西一些地方,对以地主分子和子女们为代表的血腥大屠杀相比,也许不值一提。但是它正表明,全民至今并没有是非曲直的概念,历史真相并未搞清,既然大家都还在混沌之中,那以后薄熙来、某熙来们,重新树起阶级斗争大旗,再次掀起文革式翻天巨浪,完全是可能的。
下面说一点文革期间湖南道县大屠杀之事,看看这起血腥的、恐怖的、无法无天的恶性案件,对我们思考暴力土改,这个罪恶的原点,有何启示?
据谭合成先生的大著《血的神话》一书披露,湖南道县事件发生于文革期间。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道县全部10个区,37个公社,都出现了滥杀无辜的暴行,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占全县总人口1.17%。受道县影响,杀人风蔓延到湖南零陵地区其余九县市,全地区被杀7696人,被逼自杀1397人,致伤致残2146人。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杀人的同时还伴随着抄没财产、强奸妻女等暴行。一时间,尸体漂满了潇水。血腥之气长久不散。其惨烈程度,令人毛骨悚然。
作者将道县大屠杀的杀人手段归为十类:1.枪杀;2.刀杀;3.沉水;4.炸死;5.丢岩洞;6.活埋;7.棍棒打死;8.绳勒;9.火烧;10.其它。道县属零陵地区,是个盆地。水流五进一出,皆由潇水出口。很多被杀的人,直接抛进潇水,向下游飘去,很多人在下游围观。杀人最多时,有人在下游统计过,平均每小时有一点六具尸体飘过。有一次看到有一群尸体在水中打漩涡,捞起来一看,竟然是十个人被穿通了锁骨(俗称琵琶骨)连在了一起,有个妇女,怀里还抱着个孩子,惨不忍睹。
那么被杀的都是些什么人呢?当然主要是所谓“四类分子”,据统计被杀的七千多人之中,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占被杀人数90%左右,是受害者主体。其指导思想、操作方式和残酷手段,与建国前后的暴力土改,如出一辙。道县杀人的主要理由,就是“土改补课。”方式也和土改时一样,设立什么“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想杀谁就杀谁,想怎么杀就怎么杀!他们凭什么杀人,当然还是在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指引下的革命行动了,如毛在其经典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所言,“痞子运动”是“好得很”。追根溯源又是来源于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清楚的记得,文革刚开始,收音机里就反复播放过毛的这篇大著。我一个摘帽右派的待罪之身,不能不惶恐地想到,我还能逃过这一劫吗?好在还是医生的小手艺再次帮了我,又活下来了,侥幸!
现在的中青年人也许会问,要杀人总得找个理由吧。有呀,据谭合成大著《血的神话》一书记载,当时到处可以听到“阶级敌人”组织“黑杀团”,“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杀一半,地富反坏吃饱饭”之类的谣言。需要郑重其事地指出的是,这些谣言不是“小道”传播的,而是通过官方或准官方渠道,在各种形式的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民兵大会、群众大会上堂而皇之进行传达的。这正是这场血腥大屠杀的可怕之处,至少可以说明这场恶性事件,并非只是基层暴民们的自发行动,而是官方和准官方有意推行的,其手段和目的,也和十几年前暴力土改一脉相承的。对此谭著中也有记录。当时介入杀人的国家干部有426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2.6%,农村基层干部有4665人,占全县基层干部的66.5%。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参与或支持过杀人的地方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数年以后,又重新入党,官复原职,有的还得到提拔和重用。他们本来就是执政党的自己人。
谣言当然只能是谣言。1984年5月,零陵地区成立了“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陆续抽调了一千三百余名干部,从1984年6月始到1986年底,对1967年夏末秋初发生在道县及其周围10个县市的杀人事件,进行清查、处理、安置工作,谭合成先生作为湖南省资深媒体人,对调查结果有深入的了解。谭先生本人也做过一年多的实地调查采访。结论告诉我们,1984年,处理杀人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就调查清楚:“被杀的和被逼自杀的9000多人中,无一人在当时有过任何形式的反革命活动,无一人有过反抗,甚至很少有人敢于辩白,说自己无罪。”“这段时期,道县破获的七大‘反革命组织’经查都系假案。”
我为何要用如此篇幅介绍文革期间,发生在道县的大屠杀血案,就因为它是暴力土改的重演与延伸。如果执政者对它不进行认真的反思和纠错,这样的血腥悲剧,随时都会各地重演,还会打着种种蛊惑人心的“革命”旗号。事实上道县事件就不是个案,北京市大兴县,广西一些地方也发生过,别的地方也一定有类似事件。比如在王友琴博士《文革受难者》书中记述过一件事,文革开始时,“红八月”期间,北京“联动”、“西纠”一伙暴徒们,在北京疯狂杀人打人,被毛泽东夸奖“要武”之后,串连到了上海,问上海为什么冷冷清清,说着马上到郊区县,找一个地主杀了,革命高潮马上就掀起来了。在毛时代荒唐的岁月里,这样的荒唐事件,还有多少是没有被披露的呢?但人们熟知,每次政治运动一起,总少不了要先拿既往运动受害者,即所谓“死老虎”开刀,已成惯例。地主是所谓首恶,被开刀祭旗,不是很平常吗?
地主们真的都是洪水猛兽,十恶不赦吗?他们究竟犯下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对农民对政府有过怎样的伤害,以至要把他们整体打入人间地狱,世世代代受尽凌辱,再怎么忍辱负重,也得不到救赎呢?文革十年后期我在农村度过的,亲眼见到所谓地、富分子,过怎样的人不如畜生的生活。我只说一件事,当时的农药,用的是剧毒的有机磷类1605与1059。闻一闻都能毒死人,而且救治非常棘手,乡村卫生院根本治不了,各个公社每年都有一些人,死于喷洒此类农药者。笔者当时是一家大医院的下放医生,每年都要为抢救这类危急病人,付出过智力和体力的无数艰辛。这些喷洒农药者,基本上都是“老四”(农村中对四类分子的贱称)。有些生产队四类分子因讨不到老婆死绝户了,就和其他有老四的队换工。其实那时的四类分子,有的已是第二第三代了。但社、队干部都不想给他们摘帽。没了老四,谁来干危险要命的活呢?谁给社队出义务工呢?这些都是小事,还有件大事,在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的革命年代里,谁来当阶级斗争的活靶子呢?农村中那时也真有向外队借老四,来当活靶子的事。唉!每想到这里,我都是悲从心来。我在当右派的22年,八千多个的漫长岁月里,不是一直在当活靶子吗?经常科室里开会,除了讨论医疗病案的事,有些会议一开始,主持人会说:“革命同志留下来!”我马上尴尬地灰溜溜地走开,心中立刻漫起无限辛酸,右派真不是人当的!我们真的有那么大的罪吗?为何一再要受此等鄙视和凌辱?有时也会低声骂一句:“草泥马”只给自己听。所以我在农村抢救农药中毒的老四们时,除了“有医无类”,一个当医生的基本品德之外,还有点惺惺相惜之义。尔我同类,能尽上力一定竭尽全力,救助你们。我们都是人,也是现代意义的公民,我们都有权利活下来!在四周公社每年都有人,因喷洒农药而死的情况下,我所在的公社,皖南泾县浙溪公社(现属榔桥镇)一个农药中毒的都未死,当然我也抢救成功了其他各种危重病人。这是我行医五十余年,最大的亮点。笔者曾发表过一个短篇记实小说《生命几何》,(收在拙著《卷地风来——右派小人物记事》书中。2004年远方出版社出版)说的就是老四们已经非人化,生命不值几何。
话说远了,再说说地主阶级罪与非罪之事。其实地主的原罪,归根究底还是手中拥有了多余的土地。官府为了把这些土地和土地上的农产品,据为己有。可是又没有通过合法程序,去收购赎买他们。咋办呢?就说他们有罪,而且罪大恶极!定什么罪呢?就说他们残酷剥削农民,都是黄世仁,都是刘文彩,都是周扒皮,私设水牢,杀人无数!说你们有罪,就是有罪,无罪也是有罪!为了证明这个妄下的结论,开动一切宣传机器,胁迫动员一切文学艺术力量,乃至写上教科书,永不改口,他们就永远是罪人,我们就永远正确!任何言论,亿万次重复,深入到全体国民骨髓里去了,就成了“真理”!这就令人不得不想起纳粹德国宣传部长戈培尔的“名言”:谬论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其实戈培尔先生还有一句话,欺骗性更大:“混杂着部分真相的假话,比直接说谎,更能欺骗思想简单、幼稚无知的群众。”当今意识形态掌控者,大量的宣传品中,“混杂着部分真相的假话”还少吗?
还是说说地主们的事。要是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去检验地主们是罪焉或非罪焉?如果我们不带偏见,不只维护执政者们小集团的利益,我们就会发现那重复亿万次的言论,并不符合历史真实,也不是真理。我们从全民福祉的角度出发,为了这个国家能长治久安,为什么我们不能面对历史真相,公开说一句,暴力土改是一项错误的政策,它伤害了很多不该伤害的人。那拥有全国不足40%土地,占人口5%的人,曾经为这个国家,为亿万斯民,甚至也为当今执政者做出过很多贡献,他们之中很多人,是很优秀的,是农业生产上的行家里手,有人有很强的管理经营能力,应该是可以发挥他们的才能,很好为社会服务的。可惜他们不仅未受到重视,反而受到反复的摧残,很多人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作为一个阶级,已经退回历史的帷幕里去了,今天讨论这些事,已经只能是历史的反思了。
往事已矣,来者可追。我并不是在做翻案文章,也不是要算历史的旧帐。只是在追寻历史的真相,期盼能恢复历史本来的真实面目,给已逝去的历史人物,不问是名人或普通人,或是一个群体,有一个准确的历史定位。目的还是在于消弭民族仇恨,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也是为了早日走出毛时代的阴影,走上民主宪政的康庄大道。
此时我想起了胡适先生,想起了胡适先生一生倡导的,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和他的渐进改革的主张。在下虽然人微言轻,也是渐进改革的信奉者。不管当今社会有多少不合理的现实,比如权贵资产阶级非法拥有巨量财富,执政官员贪腐成性,司法不公,贫富差距日益增大,农民工缺乏应有的保障,房价奇高等等,都不是必须动用暴力变革的理由。同样的道理,执政者对当前种种弊端,只应该主动开启同步的经济改革和政治政革,更不能滥用公权力,甚至动用专政机器,对不同意见者使用暴力。
胡适先生在谈到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恶果时说:“无形之中养成一种仇恨心里。不但使劳动者认定资本家不能并立,并视为仇敌;并且使许多资本家也觉得劳动者,真是一种敌人。这种仇恨心的结果,使社会上本来应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种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需有的惨剧。”地主和农民关系,也应是这样的。
2010年12月初稿
2011年10月2稿
2014年2月4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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