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号-专题 谢选骏简介 谢选骏文章检索

 

 

纽约知识界辛亥革命百年座谈会发言



谢选骏

 

 


  1911年辛亥革命,2011年我们纪念,回首百年风云,我发现国人对于“革命”一词的误解很深,几乎达到了南辕北辙的程度,所以有人才会喋喋不休要“告别革命”。

  “革命”的本意是“复古之正”、恢复正常,中国古经《周易》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义大矣哉。”“革命”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而是指“鼎革天命”,也就是“恢复政治合法性”。例如:商汤推翻暴君夏桀的行为称为“汤武革命”。周武王推翻暴君商纣也是如此的革命。而秦始皇及其以后的改朝换代则很少被称为革命,因为那都不具有正当性。

  在近代,汉字文化圈(包括日本)用“革命”一词来翻译欧洲语言中的“revolution”一词。

  考“revolution”一词,本意为运行、公转、天体运行、环绕中心点的旋转。由此可见,革命不是制造非常,而是恢复正常;革命不是造反有理,而是拨乱反正;革命不是抢劫、绑架、谋杀、颠覆;而是物归原主、伸张正义。

  中国古意的“革命”与欧洲意义的“revolution”是一致的,但中国现代的革命与此相反。中国现代的革命是变态的,革命成了造反、作乱,成了抢劫、绑架、谋杀、颠覆;“革命者”成了从事抢劫、绑架、谋杀、颠覆的罪犯。

  英国革命的理由是英国国王破坏了古代的契约,革命是为了恢复契约。

  美国革命的理由是英国国会违反了他自己制定的“纳税者有选举权”的法律,革命是为了恢复这一权利。

  但是中国的现代革命呢?完全是东施效颦、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企图一刀切断中国的传统。

  根据对于“革命”正解,我们现在来看辛亥革命,可以三七开。

  也就是说,辛亥革命有两个方面是合理合法的,还有一个方面是无理非法的。

  辛亥革命合理合法的两个方面:

  其一,辛亥革命推翻旗人的“先锋队专政”做得对。因为八旗对中国的暴力征服是建立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一系列的种族灭绝的政策之上的,和日本侵华的“南京大屠杀”、苏联侵华的“土改镇反”一样,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旗人的残暴统治无理非法,必须终止。推翻旗人专政,就是恢复多数人统治。

  其二,辛亥革命结束帝制做得对。因为帝制是建立在秦始皇野蛮的愚民政策和弱民政策的基础之上的,到了元明清时期更是恶性膨胀。结束帝制,就是恢复古代的文明、恢复政治的制衡。

  辛亥革命无理非法的一个方面:

  辛亥革命的“共和”只是造成了军事独裁,做得不对。

  辛亥革命使得中国“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的传统给破坏了,三纲五常的倒塌使得中国社会的结构趋于瓦解,在这个瓦解过程中先后出现的“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只能是军阀、土匪、流氓无产者建立的“国家”,再也无法维持一个文明的、有理的、合法的秩序,结果中国的野蛮状态日甚一日。

  袁世凯假装要恢复“天地君亲师”,实际上是自己想做皇帝、当屠夫。

  蒋介石假装要恢复“仁义礼智信”,实际上是自己想通过共和来实行独裁,后来还传位给自己的儿子蒋经国,做了袁世凯都没有做的“篡逆”之事。

  毛泽东假装“要和一切传统实行做彻底的决裂”,却大搞宫廷政治、阴谋窃取了皇帝的强盗权力,做了蒋介石都没有做的“荒淫”之事。

  邓小平以下,不说也罢。

  这就是辛亥革命的无理非法的一面所造成的“日益野蛮状态”。要结束中国的野蛮状态,恢复文明、有理、合法的秩序,就应该首先恢复全体中国居民的权利,恢复“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的传统。

  这样悲惨的“百年乱局”要求我们:需要恢复“革命”的正当意义,共同努力,从“两个中国”的阴影下走出来,不再充当“两个中国”的分裂工具,为实现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内在的中国、一个君主立宪的中国、一个自行生长而不是东施效颦的中国,再奋斗一百年!

  现在的中国,分裂、动荡,就像一个依然躺在百年革命的手术台上的病人——我们需要为中国结束这个长期手术,为中国缝合伤口。为此,我们需要一次“最后的革命”,一场“结束革命”的革命。

  中国的“最后革命”,就像英国的“光荣革命”,将给中国带来真正的宪政,将给中国带来一个长治久安的盛世,将给中国带来一个超越盛唐的黄金时代。

  201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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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谢选骏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1年10月23日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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