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六四”问题:无须方法,只待时间
曼谷 李 方(原名李焕明)
“六四”不光是中国的问题,它其实也是人类的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这其中也包含“反人类”罪行问题。目前,在中国这一小块地方上,它没有得到平反,但在人类这一大范围内,它实际上早已获得“平反”,早已获得绝大多数人类的认同。所以,“六四”问题性质的认同,早已不是问题,早已有定论,不是中国这一小块地方当权者所可以左右的,他拒绝也好,认同也好,性质是铁定的,他无法翻案。也所以,“六四”问题的解决无须求问中共,他不是问题的解答者,他是答案的最后一个被迫接受者。
一个铁的经验就是——凡是“反人类”的罪行,最终都将在全人类范围内被追究,施暴者终将被绳之以法,或写上历史耻辱柱,罪行受害者最终都得以平反、昭雪。所谓“六四问题解决方法”这个命题,似乎是个无需讨论的问题,因为答案早已明摆着了,为什么还要去寻求解决的方法呢?
“六四”问题的最终解法几乎天下人共知:查明真相,平反昭雪,惩治凶手。那么,有何必要提出“如何解决六四问题”这个命题?
三家杂志社提出这个问题,并举办有奖征文活动,我想,其真实意图也许不在寻找方法,而在于再次高调提出这一话题,抬高舆论,为中共党内解决这一问题施压、造势、造舆论。因为,网传温家宝在党内会议上提出“六四”平反问题,这个有奖征文活动,想必与此传闻有一定关系。如果能够党内解决,当然是个好事,起码一些流亡同仁可以回国,那些死难者的母亲可以不再苦苦追索。但是,这有可能吗?党内解决是“六四”问题的解决之道吗?
首先,温家宝有无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是个问题。网传消息若为子虚乌有,因此衍生出这些话题便是多余。再说,“六四”问题的解决,需要指靠温家宝来推动吗?如果没有温家宝的推动,“六四”问题就无解了吗?并非,“六四”问题的答案是铁定的,无须哪个中共大员来推动、落实,只要中国一民主化,问题的解决自然水到渠成,答案自然会降临到中国这一小块土地上来。“六四”问题的解决是水,中国的民主化是渠,水是现成的,问题是现在还没有渠,所以水无法到达中国。我们现在所要做的不是寻找“六四”问题的解决办法,而是要修渠,先实现中国的民主化,民主化是“六四”问题解决的前提,而且,是一个必须的前提。
另外,党内解决“六四”问题有可能吗?李鹏、江泽民等一帮“六四”元凶尚还在世,一部分人尚在掌权,“六四”罪行是中共的整体组织性犯罪,中共怎么可能党内解决这一问题!党内平反,即意味着否定当时决策者的决议,为受害人昭雪,即意味着必然要对犯罪者追责。中共能对自己这些领导人和“同志们”追责吗?追责必然引发党内大乱,视“维稳”为命根子的中共会玩儿这个火?在下认为没这个可能。
“六四”问题是牵扯着体制性的根本性问题,它的平反必然动摇中共统治的根基,否定中共统治的合法性。中共不可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否定自己,动摇自己。这就好比要求杀人犯来为受害人平反一样好笑。在杀人犯当裁判的时代里,受害人能指望得到公正的裁决吗?连小朋友都懂得这个常识,你必须先把杀人犯赶下台、铐起来,才谈得上有公正审判。
而我们不少海外同仁,居然就做着祈望杀人犯为死者主持平反昭雪的大梦。别做梦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温家宝有没有这个心我不知道,但他肯定没有这个能量在党内翻盘。
我们有些同仁,也许是怀着另外的“梦想”,期望以“六四”问题的有限解决为引子,为中国的民主化打开一个缺口。此愿良善,但仍然艰难。“有限解决”怎么个解法?宣布“六四”为“爱国民主运动”,党的镇压做法“欠妥”、“失误”、“失当”?或“防卫过当”?这个大事件,只要中共一松口,必然引发全社会轰轰然的正义索求大潮。所以,“有限解决”确实会成为“引子”,成为中共视为“天下大乱”的“祸患”的引子。难道中共智盲,他看不到吗?我们不要低估中共当代执政者的智商,他们一定清楚“有限解决”背后的意味。所以,只要中共执政,“六四”就是他的政权言论禁区,不可触摸,不可言及,更不可能指望什么“解决”。
这么看来,指望“有限解决”还是希望甚小。说希望甚小,是不希望给一些同仁过重心理打击,如果不客气地说,根本就没有希望。
因此看来,在中共执政期内,除非他自我“变性”,否则,“六四”问题他是不会给世人什么解决和交待的。在“杀人犯”执政的时期里,我们也无须去寻求什么方法,祈求说服“杀人犯”为受害人平反。既然我们的最终目的必然地会包括要向“杀人犯”追责,要将“杀人犯”绳之以法,那就无须追求这等方法,只需等待时机——“杀人犯”下台之时。
你拿“如何解决六四问题”去问“杀人犯”,“杀人犯”不理你,那么,你首要的问题就不应当是再问他这个问题,而是先拿下“杀人犯”。其实你明知他不会回答你这个问题,问这个问题真的多余,你还是要先拿下“杀人犯”,再去审理他犯下的罪案。怎么写判决书,就是这个问题的具体解法。
如果要我们来设计双方都可“接受”的“有限解决”方案,或“委屈解决”方案,包括为当权者的讳的“委婉”措辞,那民运人也太卑贱了吧,死难者也太委屈了吧。所以,既然“六四”问题的解法是既定的,我们无须寻求方法,只须等待时间的到来。中共没有资格充当“六四”事件平反的法官,所以不要拿这个问题去问被告。
我们应当问的不是“如何解决六四问题”,而是“何时解决六四问题”。我们要的不是方法,而是时间。
时间这个问题,答案也是既定的——中共下台之时,就是“六四”问题解决之时。
我们要有信心,不要再向“杀人犯”讨要说法。说法只有历史法官能给。
1980年“光州事件”与1989年“六四”事件很相似,但在全斗焕手上、卢泰愚手上都不可能解决,因为他们是“杀人犯”,是事件的事实被告。怎么可能指望被告平反原告?1993年,真正的民选总统金泳三上台后,韩国政府才第一次将全斗焕政变和“光州事件”定性为“内乱的事件”。1994年,开始启动对受害人的赔偿,及对全斗焕等凶手的诉讼程序。1996年,全斗焕、卢泰愚等16人被起诉,全斗焕被判处死刑,卢泰愚被判处22年监禁。至此,“光州事件”在法律上得到平反。
台湾“二二八”事件造成数千平民伤亡,但在国民党专制时期根本不可能翻案、平反,谈都不能谈。直到民主化以后,1987年才开始由民间到政府启动对这件事的重新认识,1989年,才有首座民间纪念碑建成。1995年,李登辉首次代表政府向受害者公开道歉,作为官方正式平反的开始。1996年,行政院通过订定2月28日为和平纪念日,并为国定假日。受害人至此终得昭雪。
智利皮诺切特执政时期的镇压与屠杀,在他任内绝没可能得到平反,依然是谈都不能谈。即使埃尔文总统上台也是如此,因为皮诺切特还没有放弃军权。直到1998年他卸任总司令后,国际国内的罪行追讨才真正开始,而真正起诉是2004年才有的。遗憾的是,2006年,皮诺切特幸运地在审判前死去,逃过了罪责追究。这一点,邓小平比他还幸运。
类似的事件还很多,它们都是在暴政当局倒台,国家民主化以后才得以昭雪的。
所以,我们不要急,不要指望“杀人犯”和被告会给“六四”事件平反,不必去研究、探讨争取“杀人犯”和被告给说法的方法。我们要有自尊,更要保卫受难者的尊严,“六四”问题体面解决的办法不是祈求当权者,而是要颠覆暴政当权者,最终,让民主的中国政府在中国的土地上来解决这个问题。民主的中国政府才有资格充任这一问题的法官,只有它才能代表中国人民,彻底调查真相,平反受难者,惩处施暴者。
解决“六四”问题,无须和凶手讨价还价,只待缉拿凶手的那一天。公正与公理,绝不可能期望凶手给予,你必须先将凶手绳之以法。在专制的中国,哪里有理可讲!
先筑渠,民主之渠成,平反昭雪之水自然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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