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右翼再度興起帶來的對西方“民主”問題的思索
——關於Democracy與西方政治文化問題的思索之二
仲維光
1.Democracy不是“民主”,而是用投票選擇執政的制度——“票決法民治”
九月二十五號義大利國會選舉,極右“義大利兄弟黨”躍居為最大黨,義大利產生了首位女總理及二戰墨索里尼後首個極右內閣。
紐約時報等西方報紙對此的報道說,兩週前,九月十一號舉行的瑞典大選同樣是右派勝出,由新納粹人士創建的極右翼瑞典民主黨(Sweden Democrats)已經成為新內閣的最大黨;在西班牙,與梅洛尼結盟的極右翼民聲黨(Vox)聲勢時下也水漲船高。現在法西斯主義的誕生地,且是歐盟創始成員之一的義大利的變天更在整個歐陸產生震動。
對此,《華盛頓郵報》指出,反對者已經警告,梅洛尼的崛起可能成為歐洲政治的劃時代事件。義大利左翼政黨領袖雷塔(Enrico Letta)說:“這是首次出現歐盟大國裡由不親歐的人來掌權。”
紐約時報則指出,儘管歐盟各國近年從抗擊疫情到應對俄國侵烏都團結一致並能整合立場與資源,但梅洛尼勝選顯示“民族主義”仍然具有魅力。她即將要領導的右翼內閣會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威脅到歐盟已經存在的凝聚力,已經引起歐洲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
在我看,近年來歐洲等西方社會一系列的變化,尤其此次意大利和瑞典的選舉可說是一個“教科書般的”對於現行歐洲制度、世界各國逐漸依存的制度——Democracy制度的具體詮釋。
Democracy是一種選擇方法,而不是保障一切人的普適存在及權利的“民”主制度,不是普適價值衍生出的制度!
因為如果民主制是普世價值衍生出來的制度,或者說與普世價值天生相聯繫,孿生出來的制度,那麼該制度必然會保障普世價值,而不用擔心它可能輕易地滑入專制乃至極權的軌道,滑入對於不同族群及文化的歧視及排斥,崩潰而一往不復。即如果Democracy是民主衍生出來的制度,它雖然會搖擺,可是其基礎及衍生它的前提可以保證它具有矯正自己的能力。
現在,人們對意大利等國的選舉的憂慮,讓人們再次想到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左右的布爾什維克共產黨、意大利法西斯主義以及稍後的德國納粹利用選舉議會等的Democracy攫取政權的歷史;想到百年來,包括今天的俄國的普京乃至伊朗土耳其居然能夠利用Democracy的選舉制永遠地行使專制;想到最近二十年西方右翼極端主義在Democracy制度中的興起及動蕩。而這就讓人們再次看到——極為遺憾地看到:
百年來乃至今天的歷史一再地證明,Democracy制度在不斷地導致普世價值的危機!大家都在利用Democracy制,甚至共產黨及普京能夠在這個制度中如魚得水。為此,對Democracy的存在形式進行辨析及思索,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題目。
其二,這個制度下運行的多黨制及不斷帶來的惡果讓我們可以看到,政黨的存在對於民主制的威脅已經不再能夠視而不見。由於很多所謂西方民主國家還不是直接建立在民的基礎上的民主,究其方法及所得到的結果,說是“黨主”更為確切。看來,行使Democracy,不僅要政教分離,且黨必須退出政!黨的退出,不能夠作為“票決”、“民治”和權力之間的中介,已經成為“民”主的前提——實現“民”主的普適的前提!
2.文藝復興、政教分離要求帶來的後基督教社會及其對世界的影響
自文藝復興後,覺醒及轉型的基督教社會及人的重新覺悟,人對於自由及獨立的認識及追求,直接導致“人”要求自己的思想從神學及教會加給人的禁錮中解脫出來。這一過程可以說是作為“個人的追求”及“認知”,與宗教的分離!它是一種覺醒和進步,用康德的話說是一種走出昏睡和幼年蒙昧的成長和啟蒙過程。
這個覺醒帶來的直接對於社會存在的要求,或者說它直接帶來或導致的就是“政教分離”。
政教合一是宗教要徹底地管理支配人的生存及精神要求必然帶來的政治及社會性要求。由宗教衍生出來的制度,必然地要求政教合一,必然是政治对存在於這個社會中的人的生活中無所不在!其原因在於這個結構及功能是在一元化的宗教前提,或者說基礎——宗教的原理及基礎上衍生出來的。
宗教的本質及原理是要人們信仰及服從,亦步亦趨地沿著它指出及規定的方向走。所以政教合一可以說是隸屬於宗教的子系統,是宗教衍生出來的範疇,而它直接的結果是對於人的嚴格管理——禁錮。所以毫無疑問,固有的由中世紀而來的歐洲社會、國家的結構、機制及其功能,是宗教的衍生物,且其直接的性質,或者說直接導致的就是對於人的禁錮。
這樣的一個社會所天生具有的封閉性,和新生的普世價值,朝向多元與開放的普適要求的思想和載體——人及其群體,天生地處於對抗。所以,這個社會及國家的存在形式及思想,必須做出改變!為此,在歐洲文藝復興後,要使社會穩定,要麼排除新的開放性的價值,要麼社會結構做出適應於新價值的改變。這種二者擇一,在建立在基督教文化思想基礎上的歐洲國家、西方各國,持續到現在。五百年來,對於這個矛盾體會最深的不只是最保守的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而且還有共產黨、法西斯和納粹。他們都深深地體會到,且具體毫不拖泥帶水地要求,國家必須符合他們的思想及一教、一黨門享有政權及價值的要求!政教不能夠分離!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帶來的政教分離要求,與封閉排他的制度及社會文化的衝突,普適與一元的衝突,持續地造成歐洲社會最近四五百年的動蕩。雖然它在二次大戰後,由於史無前例的上億人的犧牲而引起更強烈的覺醒與反思,產生了聯合國及人權宣言;在巨大的災難後,痛定思痛而象征性地努力建立適合普世價值的國際法庭;雖然在過去半個多世紀有過紐倫堡大審判,東京審判,艾希曼審判,海牙國際法庭……;是對於普適、開放的推進也同時遭遇到強烈的抵抗。而我們也一直陷於這個西方文化自己製造漩渦中。
這道理及其現象非常簡單!
政教分離導致近代民主制及開放社會已成共識,相反,不僅固有的亞伯拉罕的三個直系宗教,都一定天然地具有“封閉”及要求“政教合一”的傾向。而且這種性質的文化及社會也一定會孳生出各類具有相同遺傳基因,不過觀念說法,面貌及形式稍有不同的世俗宗教,替代性宗教及其群體,例如共產黨、法西斯及納粹,以及今天的各類極左和極右的撕裂族群及意識形態化的人及群體。而他們一定具有與基督教同樣的要求及傾向。
由於一個意識形態化的政黨就一定是一個具有世俗性的宗教性群體!一個以種族、階級、地區、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的政黨,也一定是一個世俗性宗教性群體,所以對於他們控制的社會及國家,政教分離的要求對他們就一定適用。
過去百年的歷史告訴我們,在一個世俗化的基督教社會中,極端化的世俗宗教及其個人群體,如極權主義國家及其政黨,在某些時候甚至可以說是比要求“政教合一”的“宗教”還要惡質的存在。而後基督教社會及國家結構及功能不僅為固有的基督教社會曾經有的一些今天看来極為偏頗、排他的傾向提供了豐沃的土壤,而且為新的各類惡質癌變的世俗化宗教的發生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能。過去百年極權主義的興起、兩次大戰及冷戰的歷史,以及今天歐洲俄烏戰爭、風起雲湧的右翼崛起的現實充分說明了這點。瑞典和意大利右翼的崛起,乃至美國川普掀起的波浪,都是這個潮流的一環。
“後基督教社會”及國家動蕩的現實,讓我們對“基督教後的社會”及國家的形式及功能,產生好奇和疑問。但是,這是個全新的題目,需要非常認真地就基礎——前提,及如何衍生出其範疇結構進行研究討論。對此,我之所以在猶豫了幾年後終於把廢除多黨制——“禁止政黨參政”問題,選出的政府只能且必須直接與選民個人相連問題提出來,告訴社會及學界是開始思索的時候了。對於未來的思索寓於對過去的反思及辨析中,它能夠打開一扇窗戶,提供另一個維度。
總而言之,瑞典及意大利選舉又一次讓我們看到,現代社會,我們已經經歷過的百年來的問題及災難,都是西方社會及其文化——西化造成的!和中國文化傳統毫無關係!
這讓我們也再次看到,我們每天面對的存在不是天經地義的,而是需要我們不斷地從根本上重新思索辨析。而這告訴我們:社會的開放及寬容起始於對基督教禁錮的覺醒,發展於基督教退出的政教分離——它是基督教文化思想退出的產物。它告訴我們,基督教文化思想應該徹底地回歸到個人領域。
現實迫使我們提出的問題是——是西化,為全世界及所有的人帶來了問題!
3.關於“基督教社會後”——開放性自由國家問題的啟發性思索:
有網友問我,既然現在是後基督教社會,那麼“基督教社會後”的,適於普世價值的社會及國家是什麼形式,或者說具有哪些特點呢?由於目前我還是剛剛接觸到這個問題,因此只能談些具體看法,提出一些設想。
我所認識到的建立在普世價值上的社會及其制度不可能是“政黨制”,除了前述現代政黨的某些特質,以及黨則一定會“尚黑”外,還因為採用政黨制的所謂現代社會,也就是我們所生活的社會的結構及機制仍然是基督教社會、教會社會遺留的結構,是“舊瓶裝新酒”,而政黨制不過是“教派”的翻版,那些現代社會中的政黨的內結構,運作規則程式亦都是基督教式的。所以,政黨及其主導者的存在,是舊結構、舊社會的機制的產物,和普世價值不相關。這也就是說,政黨存在,可以肯定地說,不是普世價值的產物。
那麼究竟符合普世價值的制度,社會的存在形式會是什麼樣的結構呢?
由於在我提出“後基督教社會”問題時,我閱讀過的文獻有限,孤陋寡聞,還沒有看到有關於此的西方學者感到和提出,以及相應提法,更沒有看到過對此的具體的辨析及討論,也由於此,前人們都把Democracy當作理想的、符合開放精神的社會制度,幾乎可說鮮有人把如何最直接地體現“民”,個人對於政治的“直接干預”及“不可觸動的權利”來作為基礎,研究普適基礎上的社會制度和國際秩序,所以甚至基本上可以說,這個領域還幾乎可以說是個空白。儘管如此,我相信,一旦有人把普適及“民”主作為不可動搖且絕不可觸動的基礎來進行探究,那麼,在這個基礎上就一定產生豐富的具有具體內容的討論及結果,就能夠演繹出一套新的制度及規範。實際上如上節提到的,二次大戰後的半個世紀,例如聯合國、紐倫堡法庭乃至對於艾希曼的審判,海牙國際法庭都是萌芽式的對此的嘗試。它之所以沒有得到充分展開,不過是由於普適甚至在絕大多數西方國家的絕大多數領域中都是不普適的!所以它可說是進一步退兩步,乃至還在人為的、社會的、歷史的霧霾之中。
雖然如此,在我看來還是可以在這個原則基礎上做些推測性的討論。
現代社會的政體必須體現出“民為貴”、民是水、民載舟!如此民的“選擇”,即讓Democracy和民為本相連,這意味著選舉功能必須直接作用於政府,故直接性的選舉,能隨時遏制被選舉人的機能——必須存在!并且在任何情況下,絕對不能夠觸動!
這種由普世價值,普適的前提下的演繹出來的“子系統”及“範疇”,國家及社會結構及功能,也必須是在普適產生的。這樣的社會每個人平等、獨立且互依互存,每個子集的社會存在-“社區平等”,“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無為而治。而這也意味著每個人不僅有直接選擇及監督罷免社區執政者權利,且對中央及地區行政者亦如此,而地區執政者也有直接遏制或推動中央行政者的權利。任何行政權力都必須直接和功效聯繫。行政瀆職者,不是下台了事,而還要有實際後果。這個監察及檢查,或許可以運用公投、民調,以及合乎規范及程序的量化及統計決定。當然這個量化及統計的框架亦如古希臘人對於知識的看法,是一種方法,一種隨時需要糾正調整的方法,具有操作性但不是絕對性的。
在這點上,我不僅認為老子等的思想及認識可以參考,且相信至少中國先賢對於中國制度的批判及思索,如《明夷待訪錄》等,至少可以提供一個批判性的參考。因為它們是對民為貴的基礎上的社會機構及功能進行的思索,而不是如西方那樣,在基督教一元論基礎上的思索。
所有這些,現代社會的網絡化,信息化,社會現象的透明化,投票及分析迅速化,已經為直接民主提供了非常多的可能。
4.認識論與Democracy問題的探究——二元論文化思想中Democracy問題
然而,問題卻並非如此簡單。上述討論如果繼續深入,如果真的施行,人們就會立即發現,讓古希臘產生的Democracy和中國文化曾經推崇過的“民主”相聯繫,它的開放性的展開,與其展開的基礎,亦或說也和決定它的更為根本的形而上學前提——認識論、認識問題的形而上學假設緊密相關。這也就是說,決定 Democracy——“投票法決定執政及決策”(簡稱‘票決法民治’)這一方法的性質的是,它在什麼樣的前提或基礎上使用或者說展開的。
Democracy是方法,使用它的性質則是由使用它的原則基礎決定的。即使用它的前提或者基礎是在西方的人與物分立,精神與物質對立,二元論的基礎上,還是在天地人互相關聯轉化,陰陽不同但是沒有絕對界限,相容、相成、相轉化的基礎上。
對此的辨析考究讓我們立即發現:在當今世界佔據統治地位的西方式的思維,二元論思維的基礎上,在更深的層次上,Democracy與“民”主的結合,民為前提或者基礎一定會帶來悖謬——即在西方思想的基礎上,推行Democracy“民”主化,將導致捉襟見肘。二元論思想方法基礎上“民”、“人”為本,將會帶來一系列潛在的難以甚至可說是無法克服的問題公開化。
首先我們會看到,對於一個以二元分立為思想及社會存在前提,或者說基礎的社會,它天生地存在“二”,及其可能導致的絕對化分立。而這會導致對立雙方各自都天然存在著“絕對化要求”——即雙向可能、兩種不同的一元論的傾向。這反映在認識及知識論上就是時下我們經常遇到的絕對化的物質論(materialism)和觀念論(idealism)。
如果以物為根本,為一切的出發點——物化,那人的精神及文化的存在就一定會立即全無價值地遭到敗壞及毀滅。
如果以觀念為本,也就是在人及其社會的文化思想問題上,把“觀念及其人”作為這個“人和自然共存”的時空中的基礎,那麼就會導致人造的、人想象出的觀念,如思想、信仰和宗教的膨脹,以及作為肉體和個體的人,作為中心及出發點的膨脹及絕對化要求。這個要求立即會導致人的觀念及思想(信仰和宗教)的膨脹及絕對要求,以及伴隨它們的人的各種慾望的膨脹及要求!隨之而來的一定是那些個人及其族群對社會及他人可能及現實的侵略。
這個問題,在關於極權主義問題的研究領域中,早就被一些專家看到,並且討論過。
有兩位研究極權主義問題的學者,在兩個方向上,在研究的時候直接和間接地接觸到二元化的文化思想中的一元化傾向為Democracy帶來的獨特問題,接觸到“唯物論”、觀念論、意識形態化及民為本、“人為本”——給Democracy及“民”主問題帶來的問題及困境,并且提出了在他們看來的解決辦法。
這兩人一個是意大利當代法西斯主義問題研究專家埃米利奥•詹蒂萊(Emilio Gentile,1946-),另一位就是我已經對其思想做過較為詳細的介紹的基督教宗教文化思想與極權主義的關係的專家弗格林(Eric Voegelin 1901-1985)。本文將在下一部分就此具體展開。
2022.11.12 德國•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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