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经验的中国不通问题
——《法律的经济分析》片札(一)
(安徽)沈良庆
据说列宁曾经说过:“资本主义越到东方越反动。”如果用这句话形容本邦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学习西方经验遭遇的“经验行不通”(列维-布留尔语)问题,倒是歪打正着。
自从老大哥在党权垄断条件下实行国家机会主义改革后,本邦重新开启了“向西方学习”的进程。但是这一进程并不是对清末以来向西方学习的继续,而是根据老大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需要进行的选择性学习:“学什么”、“如何学”均视党官僚集团理性选择的利益最大化需要决定。这里不能多谈,姑以被茅于轼、张曙光、盛洪等经济学二道贩子吹得神乎其神的制度经济学的引进为例。这些御用文人或者准御用文人有两大特点:首先,他们都是所谓改革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鼓吹者。其次,他们鼓吹市场化改革时打的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招牌,毋宁说,他们反对传统公有制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因此,他们要引进新思维,让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这就难免要遭遇经验行不通问题,在加剧“沉默的大多数”不幸的同时,也扭曲了西方经济学原意,使国人对西方思想与制度、理论与实践产生原本不必要的误会。在糟蹋西方思想资源的同时,也给未来发展埋下祸根,包括他们似乎很反对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和“分财产”民粹暴力。
我不打算在这段随手写下的读书札片中详谈这个问题,即以他们在国企产权改革中利用制度经济学(如科斯等人的理论)为党权垄断条件下国家机会主义的掌勺者独占大锅饭辩护为例。科斯的理论是:在交易成本为零条件下(这当然只能是必要的理论预设,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零交易成本的世界),无论财产权(注意,财产权是一种权利,它是一个法律概念,所以张春桥批资产阶级法权算是抓住了资本主义的真问题)初始配置如何,自愿交易的自由市场经济都是有效(高效率)的。需要指出的是,科斯的理论是以既定的政治社会关系包括合法财产权为前提的,所以不需要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该财产关系是否合理、正当和道德,只要从经济学角度考虑市场能否有效配置资源即可。中国包括产权改革在内的市场化改革,不仅无法回避财产权初始配置的合法性和道德性,没有实行宪政转型的党权垄断特色市场也根本不是自愿交易的自由市场。这恰恰是问题所在。假如不考虑这个政治经济学逻辑前提,以及抢劫的法律和道德风险,甚至可以说抢银行是效率最高的零成本交易,比老老实实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强多了,是快速致富的不二法门。其实,为盗贼型国家及其强盗集团辩护,根本不需要任何理论,只要有抢劫的权力意志和能力就足够了,不需要糟蹋跟传统极权国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新极权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南辕北辙的哈耶克或者制度经济学理论。这里不妨长话短说,把《法律的经济分析》(波斯纳)翻译者蒋兆康在“中文版第二版译者序言”中的一个注释(注[18])照抄如下:
中国有些学者和媒体将中国的经济业绩与科斯的理论联系起来,似乎颇为不妥,并且是一个黑色幽默。中国经济GDP高踞但经济效益不佳的原因之一,是政府管制不当和价格及资源配置歧视所造成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和公正缺失,而这正是科斯的理论所不希望的。另外,科斯的理论并非圣明,它还存在许多假设前提上的障碍。重要的是,科斯理论值得认真研究后被合理地应用于中国的法律改革中,以改善政府管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社会的效率和公正程度。
国家机会主义改革的辩护士们当然有理由为改革成果辩护,但不一定是所谓经济绩效。事实上,不仅中共当局和一些不明究里的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经济发展一枝独秀,前者更是在陷入空前政治、道德危机后,把虚火旺盛的GDP数字当成罪恶统治的合法性来源。擅长浑水摸鱼的二道贩子罔顾逻辑一贯性,打着西方经济学的幌子两面讨好,不仅把中性的效率问题与作为价值判断的公平问题生拉硬扯到一起,“效率”一词也落入了中国特色陷阱。前不久,茅于轼先生还在领取弗里德曼奖的演说中,罔顾经济学领域“效率”一词是指特定单位资源的最大化合理利用,而非简单的GDP数字和经济规模的最大化,称赞国家机会主义改革带来的经济绩效。从经济学角度看,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恰恰是反市场的资源不合理配置造成了巨大浪费,或者说不合理、不经济、无效率。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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