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人平等”
黎鸣
——“人人平等”是先验真理,真理属于先验理性的绝对范畴
——“人人平等”也是超验逻辑,逻辑属于超验理性的绝对范畴,在此范畴之中“人人平等”演化成为了“人人自由”,而且“人人自由”蕴含“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也是经验规律,规律属于经验理性的相对范畴,不同于前二者的是:
在经验理性的相对范畴之中,“人人平等”演化成为了相对的“人人自主”与“人人自律”,也即“民主”,然而在现象上却显示出了事实上的“人人不平等”,但是这种“人人不平等”不能否定和违背“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社会法治的严格的规定性。
——由于中国人永远“尊孔读经学儒”,中国人永远形成不了“人人平等”的真理信念,事实上即永远产生不了自身历史(平等、民主、自由)的“文明”。
——完全可以得出结论:人类文明史是“人人平等”真理派生的人类历史;换言之,有“人人平等”真理,便有人类文明史;没有“人人平等”真理,便没有人类文明史,而只有人类非文明史。中国人的历史属于后一种情形。
黎
鸣
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当代著名(儒家)文人们的对我的不点名的“反驳”,我很遗憾,他们全都缺乏最起码的逻辑理性,完全还继续深陷在孔丘及其儒家的非常混乱的无逻辑的情绪性思维的“传统”之中而不能自拔。有一位著名的北京大学伦理学教授居然说,不要过份追求“彻底的(人人)平等”。什么叫做“彻底的平等”,有定义吗?孔丘及其儒家彻底地否定了“人人平等”与今天的中国人追求“彻底的平等”有什么关系?如果说追求“彻底的(人人)平等”未必正确,那么是否就可以认为,孔丘及其儒家彻底地否定“人人平等”也未必就是错误?这种“推理”是什么逻辑推理?如此推理能够构成对于孔丘及其儒家的“彻底否定人人平等”问题的辩护吗?有人还用孔儒其实是关怀“生命”来为他们进行辩护。“生命”?什么生命?是动物的生命,还是人类的生命?“生命平等”能够取代“人人平等”吗?何况什么地方可以说明“生命平等”?如此地“关怀生命”能够说明什么?中国的文人教授们思维的逻辑水平如此之低,实在是让我感到遗憾。在我看来,这全都是中国文人们的始终坚持孔儒的传统思维的必然的结果啊!
今天,我就来专门系统地论一论关于“人人平等”的话题。
我认为,凡是想要谈论人类的“文明”,首先即不能回避谈论“人人平等”,因为如果没有对于“人人平等”的精神信念,就将不可能会有关于“人人自主、自律”的“民主”的实践概念,就将更加不可能会有关于“人人自由”的全息逻辑的精神观念。这样一来,就将不会有人类真正“文明”产生的任何可能。换言之,“人人平等”是人类“文明历史”发生、成长、进步的第一必要条件或前提,或者说,人类的文明历史,实质上即是“人人平等”精神信念的派生过程。中国人由于“尊孔读经学儒”,在过去的两千多年的漫长的历史之中事实上彻底地丧失了形成“人人平等”精神信念的一切的可能,所以中国人的实践的历史,也就完全丧失了进入人类“文明史”的一切的可能。而事实上中国人的《历史》也确实就是如此:没有真正进入人类的“文明”历史。
为什么直至今天21世纪的人类世界之中,中国人还仍旧在“平等、民主、自由”的人类“文明之门”的门口徘徊,而拒绝进入?关键的问题,显然还仍旧在于中国人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人平等”的精神信念。而之所以仍旧建立不起来“人人平等”的精神信念的原因,还要我继续重复一再地说吗?最明显的原因还仍旧是在,今天的大多数的中国人,尤其是大多数的中国的文人们,更不要说大多数的中国上层的官员们了,因为他们仍旧在继续顽固地坚持“尊孔读经学儒”的中国“文化传统”啊!我为什么要如此坚定不移地批孔、反孔、灭孔?问题的关键全都在于此啊!!!
为什么对于“人人平等”这四个字,中国人理解起来竟然是如此地艰难?我的亲们,你们想过吗?关键正在于你们的心灵之中,仍旧而且始终都在坚持着孔丘及其儒家的“人人永远不平等”的“礼乐主义”的“文化传统”啊!你们在利用一切的“说法”来为孔丘及其儒家进行辩护啊,什么不要追求“彻底的平等”;什么孔丘儒家传统是关心“生命”的传统;什么孔丘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讲的是“人人平等”的意思,甚至还是人类伦理学的“金律”;什么孔丘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要求“各尽其职”,等等等等,然而,孔丘他到底是赞成“人人平等”,还是反对“人人平等”呢?如此最简单的一个判断,你们就是做不出来。为什么?你们如此地为孔丘辩护,究竟是在为谁辩护?是为你们自己吗?如果说你们自己也都是如此地反对“人人平等”,那么,关于中国历史的问题,你们还能抱怨谁呢?你们自己就是中国历史的罪人啦!!!
下面,我即来彻底系统地论述一下关于“人人平等”的问题。
在前面的文章之中,我已经谈到,“人人平等”性,其实质是关于天赋于一切人的“意识”、“智慧”能力的“存在”的“同一性”,正是这种天赋于一切人的意识、智慧的存在的同一性,形成了人类先验理性的“人人平等”的真理性。其实也就是真正的“人性”。
关于“真理性”我还必须多说几句。人类关于真理的信念,属于先验理性的范畴。换言之,那些所谓的“真理”往往在经验理性的范畴并不直接呈现。例如物理学之中的“质能守恒”真理,在经验现象之中往往看不到,而只能通过对于实践经验的抽象的直觉加以洞察,或体悟。同样关于“人人平等”的真理信念也是如此。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自由”,其实已蕴含“平等”,即也包括“人生而平等,却无往而不在不平等之中”。前者是先验抽象的真理,后者是经验现象的真实。中国人由于长期以来坚持“尊孔读经学儒”的思维习惯,严重地缺乏先验抽象范畴和超验理想范畴的思维方式,眼睛里惟一就只看到经验现象(范畴)中的事物,所以中国人就只认得“人人永远不平等”。
今天我要告诉我的亲们,真理不必是真实,但真实一定蕴含真理。反倒是,如果完全离开真理,那么真实就将不是合乎规律的真实,而是反真实。简单总结:“人人平等”的真理,是属于先验理性范畴的真理(精神)信念,而不是属于经验理性范畴的真实(实践)概念,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有其真理未必就一定有其真实,但是如果没有其真理,则必然没有其真实。换言之,“人人平等”是真理,却不必是真实;但是如果没有“人人平等”的真理,则必然不会有“人人自主”和“自律”(也即“民主”)的真实。可见:事实上“人人自主”、“自律”也即“民主”,理论上蕴含“平等”。用通常的话来说,即“平等”是“民主”的必要性条件,而“民主”则是“平等”的充要性条件。换言之:“平等”不必带来“民主”,但是如果没有“平等”,则必然没有“民主”;而如果“民主”成立,则“平等”必须成立;如果“民主”不成立,则“平等”不可分辨,即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从逻辑理论上来说,“人人自主、自律”也即“民主”,是属于经验理性范畴的实践概念,而不是属于先验理性范畴的真理概念—信念。顺便再把“人人自由”的问题谈一谈。
“人人自由”,是属于超验理性范畴的理想(精神思维)概念—观念,既不是属于经验范畴的实践概念,也不是属于先验理性范畴的真理信念,但是“人人自由”与“人人平等”全都是属于人类精神领域的重要概念—观念。而且“人人自由”蕴含“人人平等”,说白了,即如果有“人人平等”,虽不必有“人人自由”,但是如果没有“人人平等”,则必然没有“人人自由”。通过上面的解说,大家一定可以看到“人人平等”真理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人人平等”,即必然没有“人人自主、自律”,也即没有“民主”,也必然没有“人人自由”。说到底,“人人平等”是“民主”和“自由”的总必要前提。没有“平等”,必然没有“民主”和“自由”。说了一大通理论,很多人可能会感到“一头雾水”。没有关系,你们只要记住:“人人平等”是“民主”、“自由”的总必要前提,没有“人人平等”,其实质,就是没有人类的“民主”和“自由”,也实际上就是没有人类的“文明”。诚如前面所说,人类文明史,实质上是“人人平等”真理的派生过程,或派生的历史。
下面,我们即以一个最简单易懂的实际例子来说明上面所阐释的一切。
田径运动中的百米赛跑:同一的起跑线是“人人平等”的真理;赛跑的过程之中,大家必须遵守各自在自己的跑道之中的规则,即“人人自主”、“自律”,也即“民主”,现象是明显的“人人不平等”,大家有前有后;同一的终点线同样蕴含着“人人平等”,但结果并不是“人人平等”,最后一定要分出冠亚军等名次来,然而,这些“名次”决不是终身确认的,赛跑还将定期举行,冠亚军未来的人选将永远是“人人自由”竞争形成的。“自由”的前提是:“人人平等”的同一的起跑线,“人人自主、自律”的共同的赛跑规则,包括最后的“人人平等”的同一的终点线,以及还将会有完全“自由”的未来巨大的可能性在等待着所有竞争的人们,即比赛还将定期地举行。但有一条,即要看人们自己是否充分地展示了天赋于自身的“人人平等”的潜能,如果谁充分地发挥了自己天赋的潜能,谁就将可能走上新的冠军的领奖台。但不要忘记,这也永远都只能是暂时的,而不是终身的、永恒的。
还可以有一个例子。即天赋于人类的生命的能力。人类的“出生”是“人人平等”的真理:只要你生下来,你就将是“人”;而对于所有的人来讲,死亡也是肯定的,同样是“人人平等”的,虽然这种“平等”会有一定的差别,即有的人短寿,有的人长寿。这种可能性,其实是人类自由的终极。而在生与死之间,属于经验现象的范畴,存在大量“不平等”的现象,但是,对于具有人类“文明”追求的人类来说,其间必定是具有法律规则的,而且必然是“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这实际上是先验抽象的理性的“人人平等”和超验理想的理性的“人人自由”对于经验现象理性的明显的贡献。如果不存在先验抽象的理性和超验理想的理性,那么经验现象的理性也将不可能存在,或非常地薄弱。在中国两千多年来的漫长的历史之中,即明显是如此。在孔丘及其儒家的意识形态垄断中国人的两千多年的历史之中,实质上等于中国人严重地匮乏最基本的理性。而最严重的即是匮乏先验抽象的理性和超验理想的理性,而事实上也即造成了中国人经验现象的理性的严重匮乏或不足。
事实上在中国,不同的人们生下来就远远“不平等”,孔丘及其儒家利用(血统论的)“礼乐”严重地规定了这种“不平等”,近代的所谓“家庭出身”问题,即明显地继承了这种“不平等”性;同样在中国,不同的人们的死去,也是非常地“不平等”,两千多年来的“皇陵”与大量老百姓的“死无葬身之地”的情形相对比,即明显是如此,而孔丘及其儒家却是非常重视“厚葬”的,而实际上能够“厚葬”的人除了统治者还可能有谁呢?他们依据的同样是“礼乐”的永远“人人不平等”的规定性。由于孔儒的这种“礼乐”的永远“人人不平等”的规定性,对于一个连“生”和“死”都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的中国人来说,怎么希望他们还可能会具有在生过程之中的“人人平等”呢?事实上,中国人在过去的两千多年来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能形成“人人平等”的信念啊。
我请那些拼命为孔丘及其儒家的“学说”辩护的中国文人们站出来与我辩论,在孔丘及其儒家的“学说”之中,能有丝毫人类“文明”——“平等、民主、自由”的影子吗?
我深信,通过我上面关于“人人平等”的论述,大家完全都应该可以清醒地看到,中国人两千多年来的所谓孔丘及其儒家的“文化传统”,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它永远都只有“人人不平等”,它还值得今天的中国人继续去为它卖命进行歌颂、赞美、祭奠、继承吗?
最后再重复总结一遍:没有“人人平等”,就将必然会没有“人人自主和自律”,即必然会没有“民主”,也同样就将必然会没有“人人自由”,而没有这所有“平等、民主、自由”的一切,其实也就是没有了人类的“文明”,没有了人类的“文明史”。很显然,只要中国人永远继承孔丘及其儒家的“文化传统”,那么就将必然地永远都不会有“人人平等”的信念产生,其结果就将是:中国人将永远都不可能会有人类“文明史”形成的可能。这里的严重性,我请我的亲们自己掂量。最后的结论是非常清楚的:由于孔儒的持续的存在,中国人没有“人人平等”真理,所以也就没有该真理所派生的人类“文明史”。(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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