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号-理论探索 樊梨花简介 樊梨花文章检索

 

 

从李泽厚到吴思、焦国标——6.4后的思想大跃退

 

樊梨花

 

提要:6.4后,中国思想界大跃退——李泽厚从以自由为纲变成了以经济(金钱)为纲;焦国标鼓吹血统论和天王圣明论;吴思鼓吹血统论和法西斯暴力论。他们像韩愈:“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其事上者也。”民若不能“以事其上,则诛”(韩愈《原道》);“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因为天王拥有“合法伤害权。”李泽厚、焦国标因为官方屏蔽而对中国的影响较小,而吴思因官方推广而对中国大众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使中国更加野蛮化!

 

1980年代李泽厚的“救亡压倒启蒙”说,批评共产党革命时期践踏自由人权。1995年出版的李泽厚、刘再复对话录的主标题。《告别革命》的序言说:“我们所说的革命,是指以群众暴力等激烈方式推翻现有制度和现有权威的激烈行动(不包括反对侵略的所谓‘民族革命’)。”这样,作者就把共党颠覆民主政府的叛逆活动称为革命了。共党颠覆民主政府的“十月革命”早就被正名为“十月政变”,中共颠覆中华民国的活动更是彻底的专制复辟,使中国历史倒退到了2000多年的奴隶社会,是地地道道的的反革命。

 

如果说李泽厚还有批判共党暴力革命的意思,到了焦国标,则完全肯定共党的暴力革命。焦国标说:“提党媒姓党不意味着党媒要反人民,而是要向人民回归。这本是共产党原教旨主义的基本逻辑。”焦国标、郑酋午、吴江、谢韬、辛子陵等民主社会主义派别的意思是:马克思的原教旨是为了无产阶级的利益,是为了建立自由平等的共产主义。

 

其实,马克思是为了奴役无产阶级。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见马恩选集第一卷) 说:“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请问:“无产阶级”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和程序表达“要求否定私有财产”这一阶级意愿?从来没有过。马克思不过假冒“无产阶级”的名号,强奸“无产阶级阶”罢了。

 

马克思认为自由平等与国家不兼容,即使社会主义国家也无自由平等,只有在无国家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不可能)才有自由平等。《共产党宣言》说:“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这就是共党阶级专政的理论依据。列宁说,“我们起初使用一切方法支持一般农民反对地主,直到没收地主的土地,然后……我们支持无产阶级去一般地反对农民(《列宁全集》俄文版第4版第9卷第213页)。“必须在农民中抓一些人质,如果不把积雪清除干净,就把他们枪毙掉!”可见:列宁实际上是“以劳苦大众的名义对劳苦大众使用暴力”。列宁看着农民挨饿时高兴地说:“饥荒能够也应该给敌人一个致命的当头一击。”农民反抗共党的无偿征粮政策,列宁立即以毒气弹镇压。列宁统治的国家造成了2千多万人含冤惨死。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对所谓李嘉图地租规律的发现史的评论》中说:“在人类,也象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马恩全集第26卷Ⅱ)。很显然,马克思主义就是吃人主义——吃“落后分子”、吃“敌人”。 “落后分子”不断涌现,吃“落后分子”就没完没了。

 

焦国标认为:习天王圣明。2014年8月18日博讯发表了焦国标《习总反腐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焦说:“红一代是一群人,更是一个理念……这个理念是什么?是舍生忘死建立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习总反腐是为了回归红一代的经典理念,建立真正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焦国标像小学生一样天真!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口里说为穷人,实际上是为了霸占权力。列宁发动十月政变,枪杀立宪议会,滥杀无辜数百万;共产党发动工会运动罢工罢市,毛泽东发动湖南农民运动,滥抢滥杀;导致4.12之变,毛泽东率队上井冈山后在苏区就滥杀无辜数百万。滥杀群众的土匪流氓,会让人民当家做主?只有傻瓜才相信!张雪忠说,“苏共和中共的政治目标,从来就不是促进人们的自由和平等,而是要建立一种蒙昧、野蛮和反人类的极权专政体制。”

 

焦国标相信红二代习近平会继承红一代的理念,是典型的“血统论”作祟。马克思主义是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基石的。达尔文信仰的是获得性遗传,也就是“老子聪明儿聪明”之类,这在中国叫血统论,在西方就是种族主义。“劳动使猿变为人”的后天“获得性遗传”被科学证明是错误的!马克思强调单个人隶属于他所在阶级,因为每个人最初总是随着父母生活,因此家长的阶级地位就成了每个人的“成分”,这就是种姓主义的血统论!马克思认为人立场观点由家庭经济条件决定,这完全是胡说。出身于同一家庭的亲兄弟姐妹,往往兴趣各异、迥然不同,根本就没有什么“阶级属性”。子女与其父母的差别,则更加显著,往往是“有其父未必有其子(女)”。比如,郭沫若是共产党的御用文痞学棍,但他的长子郭家英却企图叛逃香港,郭家英与郭沫若一样吗?

 

共产党人是血统论的传人,不可能有人人平等的民主价值观。早在延安时期,王实味反对等级特权,要求人人平等。结果,被共产党用军刀砍了头!1966年7月29日,北京航空学院附中贴出了一副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横批是“基本如此”。北京市6中高三学生王光华提出异议,被老红卫兵活活打死。随后,遇罗克发表《出身论》谴责“新的特权阶层”,要求人人平等,结果被周恩来下令枪毙了。周说:“这样的人不杀,杀谁?”周恩来是共产党党魁之一,对要求人人平等的的人权思想恨之入骨!所以,继续胡说共产党最初理想是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那就是脑残!共产党就是追求特权,追求最大的腐败——1党专政。

 

胡耀邦曾因重用平民出身的“青红帮”(即“团派”)而得罪了党内保守派,1986年,陈云针锋相对地提出,“还是我们自己的子弟比较靠得住”;“干部子弟接班,不会掘祖坟”,能确保革命江山“代代相传,永不变色”。 如今官场上的裙带之风越演越烈,组织部门提拔干部,不是首先看他的业绩,也不是看他的经验与能力,而是看重身外之物,血统。习近平称之为“红色基因”。现在兴起洞房夜抄党章,就是要把红色基因通过笔端注入子宫,从而实现习近平的“红色基因代代传”的中共世袭梦。

 

如果血统论盛行则社会人群的高、底、贵、贱层次分明,就会形成建立在血缘之上的等级世袭制度,建设民主政治就成为一句空话。在自由民主的体制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所有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任何人只要努力,都有前途有出息,甚至可以当总统如蔡英文。在这里没有某一阶层和阶级是法定先进的,就该享受统治特权。这样的均权均富制度无疑是最好的制度。所以,自由民主制度是适合人性的制度。任何存在特权的制度,不管享受特权的这群人是什么样的党派或阶级,都必然造成社会的不平等,造成其他阶级的痛苦和灾难。不能使社会上的任何人都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必造成一部分人的灾难和贫困,这样的制度是坏的制度。

 

共党的无神论鼓吹:人是由无机物演变而来,演变的根本法则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就是让那些弱者成为强者的牺牲品;连数百万婴儿也要吃三聚氰胺毒奶,而权贵们却享受着无毒的“特供”奶!中共的词典把人定义成动物,言下之义,动物社会的“丛林法则”同样适宜于共产社会。既然无神论者相信“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是世界演变的根本法则,那无神论者怎么会相信人人平等的普世价值观呢?2011年4月24日,刘源背书的张木生的《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一书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会军队少壮派宣称:“民主、自由、人权、人生而平等”,这都是“一些没有实质意义的概念”。这种反人权的谬论让人吃惊。

 

在太子党代言人吴思看来:人人平等绝对错误的,谁的暴力强,谁就高人一等,谁就拥有“合法伤害权”,谁就可以“弱肉强食”!吴思把官吏对平民的敲诈勒索称为“合法伤害权”。他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说:“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仍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伤害”本身就有非法的含义,所以,才有“禁止伤害他人”的警戒语,“伤害他人”违反普世价值,《世界人权宣言》强调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3条)、不得奴役他人(第4条);吴思在“伤害”前面加上“合法”,就把非法的意思抵消了;在后面加上“权”字,表明“伤害他人”具有正确、天经地义的涵义。因为在中国人看来,官权来自皇权,皇权乃上天所授,因此“合法伤害权”就相当于“合法惩罚权”一样天经地义。为什么不用“行政惩罚权”或“司法惩罚权”等概念而杜撰一个“合法伤害权”呢?其目的无非说它是潜规则罢了!

 

按照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论,只要以无产阶级代表的身份,就有权改造甚至消灭非无产阶级分子。可见,阶级斗争理论以及达尔文的“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原理是“合法伤害权”的来源。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轰轰烈烈,一个根本原因在于,毛泽东激发出了潜伏在人性深处的破坏本能。在平时,打、砸、抢等破坏本能是受到自我理智和外界制约的。但这种行为一旦有了“革命”的理由和“造反有理”的名义,马上风行天下。毛泽东的“造反有理”,其潜台词无非在于:犯罪有理,打人有理,杀人有理,抢劫有理,破坏有理。也就是说:在阶级斗争的理论指引下,革命群众有权丧害“阶级敌人”,吴思当年就是一个拥有“合法伤害权”的红卫兵。毛贼东更是一个“合法伤害权”的实践者。1975年8月的一天,毛泽东同张玉凤、孟锦云、李玲师一起看香港电影《云中落绣鞋》。电影的内容是:某员外小姐失足跌进后花园的枯井,生命危在旦夕。员外贴告示:谁能搭救,就将小姐许配为妻。两青年同时应征,商量好合作,一个下井,另一个在上面接应;救上来后,由小姐选择一个结婚。下井的青年把气息奄奄的小姐放入筐内,井上的青年把小姐救上来了。井上的青年当即用一块大石头把井口盖上,抱着小姐去见员外,声称小姐是自己救的,于是得以和小姐成婚。以后井下青年死里逃生,以拾到的绣鞋作为搭救小姐的证物使真相大白,和小姐完婚,而那个邪恶的青年则被赶走了。看完电影后,大家都反对害人的青年,毛泽东却说:害人的青年更好些。毛说:“只有一个小姐,他不去害,他能得到吗?看来,他是太爱这个小姐了,这叫爱之心切,恨之心狠。相反相成”(以上见《毛泽东的晚年生活》165页,郭金荣着,北京教育科学出版1993年2月版)。这正是毛泽东自己一生的真实写照。可见,吴思的祖宗是毛泽东。毛主张欺骗无罪、害人有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毛诈骗人家钱财、搞人家的丫头,滥杀无辜数千万,都有理。吴思把此种流氓行径称为“合法伤害权”,为官大人避讳,高手也。

 

民主人士说:“稳定压倒一切”是中国的罪魁。稳定压倒一切就是暴力压倒一切,为了一党政权可以杀尽一切疑心和异议。吴思却从“暴力压倒一切”的中国历史片段中引申出“元规则”。他说:“在发生争执的时候,如果在肉体上消灭对手很合算,那么,只要拔出刀来,问对手想死想活,任何争执都不难解决,任何意见都不难统一。”“在挑选规则的时候,拥有让对手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的一方,拥有否决权。”“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这种猴子、山大王的法西斯逻辑(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古已有之,怎么成了他的“重大发现”?这只能说明中国历史学界的极端贫困!《三国演义》里,董卓是“暴力最强者”,结果被文人的计谋杀了。曹操是“暴力最强者”,结果,刘备不听他的,独立了。在刘备集团中,刘备也不是“暴力最强者”,怎么许多人听他?岳飞的武力肯定比皇帝赵构强多了,怎么岳飞还是被杀了?在《水浒传》中,武松、林冲可以算是“暴力最强者”,单打独斗,宋江肯定不是对手,梁山英雄们为什么听宋江的?在动物界,强弱之势是固定的,狼永远强于羊。人类社会却不然。在人类社会,强者与弱者常常是互相转化的。根据神话故事特别是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人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据说在非洲。在遥远的古代,人类极度稀少,暴力可以说微乎其微,它绝对不会是什么元规则。人类社会的规则如道德法规绝不是吴思所说的是暴力元规则决定的。当代中国的包产到户就是由安徽小岗村最初的18位村民签定的契约,然后扩展开来,形成法律制度,与暴力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吴思却说:所有规则,都是暴力决定的。也就是暴力英雄或霸王决定一切,既然霸王决定一切,奴民干脆称呼霸王为“大救星”“圣王”得了。所以,吴思主义不过是古代圣王崇拜的另一种说法而已。

 

吴思鼓吹暴力决定一切,胡说人类社会的政治起源于“打你没商量”的恐怖主义、起源于“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个人独裁。“打你没商量”就是“杀你没商量”的法西斯奴役哲学,比种族主义还邪恶。种族主义镇压他族还说自己最优秀、最先进之类,而“打你没商量”就是突然杀人,没有任何前期警告。孔子也不会同意“打你没商量”,因为“不教而诛谓之虐”。一个做家长,对自己的子女会“打你没商量”?如果人类社会是由“打你没商量”的暴力来决定的,那么人类社会就永远不可能有自由平等博爱的正义价值观,也永远不可能产生民主制度,也就永远沉睡在黑暗之中,过着比动物还低级的生活!狗咬狗、狗咬人都事先吠几声,算是与对手的“商量”,惟有人是“打你没商量”,搞突然袭击,这不是比狗等动物世界还野蛮还残酷吗?可见,吴思类是鼓吹丛林法则的禽兽。

 

吴思发现的“打你没商量”的历史定律,不过是“稳定压倒一切”的街坊俗里语。吴思把“打你没商量”上升为人类社会形成政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显然是恶意歪曲。吴思把“打你没商量”当成历史定律,显然是为官府镇压群众抗争制造历史合法性。当局连章诒和女士的一本散文集都容不下,却容许吴思的法西斯大作一版再版,就是为了让人们屈从于吴思发现的“打你没商量”的历史定律。

 

吴思《三种大国崛起》一开篇就把人贬为动物。吴思说:“我把暴力集团和生产集团看作两个物种。生产集团,例如农民、工人、组织生产的大小老板,比较像植物,属于自养物种。暴力集团,例如土匪、军阀、打天下坐江山的皇帝贵族,比较像动物,属于他养物种。也可以把生产集团比作食草动物,把暴力集团比作食肉动物。暴力集团的成员也持这种观点,所谓代天子牧民,就把生产集团比作牛羊,把自己比作牧人。一个搞生产,自养;一个吃别人,他养。两个物种之间…类似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之间的关系”。很多人为吴思把统治阶级称之为“暴力集团”叫好,以为揭露了执政当局的实质,其实,这是无知的自作多情。因为马克思把国家定义为暴力机器,所以,在共党国家,“暴力集团”并不是贬义词。吴思把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阶层之间的关系说成类似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之间的种族主义关系,统治集团享有“合法伤害权”,是天经地义的,他劝导人们“忍”。吴思在《潜规则》里说:“反正狼要吃羊。如果某羊不反抗,也许能多活几天,一时还轮不上被吃。敢于反抗者,必将血肉模糊,立刻丧命,绝少成功的希望。”吴思鼓吹乌龟、狗一样地活下去。而在古罗马文化中,不敢反抗邪恶统治者的苟活者是要遭受神的永罚的。这是多么不同的价值观。文革可谓十亿人民十亿奴,《百年一遇》描述道:1966年8月下旬,在大兴县的马村,活埋一位老奶奶和她怀中抱着的孙子,当凶手往他们头上埋土时,孩子对奶奶说:“奶奶,迷眼。”奶奶安慰他说:“一会儿就不迷了。”每一个有良知的人读到这里都会潸然泪下,这使人联想到南京大屠杀中的惨烈场面:成千上万的被解除了武装的中国军人被一小队日本兵押上了屠场,他们不敢反抗,这是怎样的国民性呢?试想,一个民族的人,面对强暴和屠杀,连一点反抗的意识都没有了,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希望呢?

 

2003年工人出版社出版了《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血酬”是吴思的杜撰,指土匪绑票勒索的赎金即“用命换来的收入”。吴思对记者说:“在我的自我感觉里,血酬定律其实比潜规则更精彩,说出了更要紧的东西,而且是‘人人心中之所有,人人笔下之所无’的东西。猴子冒死争夺猴王的地位,由此获得进食和交配的优先权,这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它们心里完成了生命与生存繁衍资源的权衡和换算,有胜算就争,就打,损失惨重就不争。这种权衡的历史比人类本身还要悠久,也是普遍存在于动物心中的常识。”吴思一方面把人类社会贬为猴群(同时又说猴子像人一样懂得“权衡和换算”),另一方面告诫人们不要挑战猴王,要“不争”。这显然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即使猴子懂得“有胜算就争,就打,损失惨重就不争”,也得不出:这是“普遍存在于动物心中的常识。”麻雀有争雀王的吗?没有。麻雀被关在笼子里后,懂得“损失惨重就不争”吗?不懂!它们宁愿撞墙而死,宁愿绝食而死。西藏人自焚而死也不愿苟活在共党的暴政下,就是这种不畏强暴的“麻雀”精神。

 

2007年5月24日吴思在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323室演讲了《官家主义——一种历史的分析框架》。吴思说:“打天下坐江山,你不能不承认人家的合法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来了,我坐江山享受点特权,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付出了我就该得到,我玩命了就该得到。这可能是人类合法性的一个最基础的论证。”吴思宣扬“打天下坐江山”的合法性,这比彭丽媛的“打天下坐江山”的歌更有欺骗性。吴思是为习近平上台制造了舆论。当时江泽民正在为选择习近平还是李克强而烦心。吴思这么一讲,江泽民吃了定心丸。

 

“打天下、坐江山”的观念是荒谬的,违反了社会常识,就象强抢民女为妻为奴一样。抢劫犯说“为了你这美女,‘我付出了,我就该得到’。”这是典型吴思流氓逻辑。“打天下坐江山”包含最大的侵权——奴役天下人和掠夺天下人的财产,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就等于鼓吹“侵权合法”、“掠夺合法”、“抢劫合法”,这完全是强盗逻辑。因为奴役天下人和抢劫天下人的财产(即共产)不可能为天下人所同意,没有天下人的同意,新政权就不可能有任何合法性。无合法性政权为了万寿无疆,唯有杀戮杀戮再杀戮,斗争斗争再斗争,这就是共党政权的奉行的路线!所以,“打天下坐江山”不具备任何合法性。

 

吴思对学生胡诌:“所有的动物第一反应都是抢。”“先有抢劫,抢不过才被迫生产,如果我抢劫的成本很低,我抢遍全世界,我干嘛生产。”格老秀斯和孟德斯鸠都指出:人与其他动物不同,有一种与同类过和平生活的天性。其实,鸟类都是和平共处,很少见鸟类争抢食物。所以,“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第一反应都是抢”是极端错误的!公元前700 年,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批判了“抢劫乃美德”的邪恶观念,他在《工作与时日》中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论你的运气如何,劳动对你都是上策。”他把掠夺财富看成是与伤害恳求者、冷待客人、乱伦、虐待孤儿等恶行一样的罪恶。吴思在大学里竟然鼓吹索马里海盗的强奸哲学——你必须缴纳“保护费”或者让我强奸,否则我要你流血要你命,比3千年前的人还野蛮!

 

吴思胡说:“用经济学来比拟一下,喽罗=工人,军阀/黑帮头子=资本家,当然黑帮头子投入的不是资本而是血本,是人命。卖命的士兵是喽罗,工人是卖力气的。血酬=总的抢劫收入。血本=资本。军饷=喽罗收入,血本的一部分,即可变资本。武器弹药=不变资本。”在这里,吴思把黑帮头子美化为资本家,向国人推荐魔鬼经济学,进一步为扩大中国的收入差距制造理论依据。“武器弹药=不变资本”,更是荒唐。资本是牟利造福于人类的手段,武器弹药尤其是核武器是毁灭人类的,所以要控制甚至销毁。

 

“血酬定律”无法解释暴力集团执政后获得的长期稳定的收益,吴思又杜撰了“法酬”。他说:“法酬等于税收总额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部分。”“法酬不是老百姓确定的。暴力集团在利害计算之中有最要紧的一项就是,具有能让你承受不了的最大的损失,就是把人宰了。”在吴思那里,税天经地义为统治集团所有,这不过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另一种说法。在西方,税属于人民群众所有,税收总额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部分依然属于人民群众所有,当然不能作为“法酬”成为官僚集团的囊中物。英国《大宪章》强调:征税要协商,要由国会控制。而共产党就是抢劫人民财产的土匪,它怎么愿意协商并由议会来控制税款?2015年10月,习近平连英国的《大宪章》都不许在中国展出,习近平的思想和吴思法西斯思想如出一辙。吴思还把太子党的“隐形世袭”、特权收入啊,称为“法酬”,也就是合理合法的报酬、合理合法的享受,这充分说明了他是太子党的代言人。

 

且不说“血酬定律”无法解释美国的独立战争、英法革命以及世界各国风起云涌的民主革命,连中国历史上反抗暴力的正义行动也无法解释。“国人暴动”并非想得到什么“血酬”,而是为了反抗周王的贪得无厌的剥削压迫。又如:在满清统治者看来,孙中山、黄兴领导的反清力量也是“暴力集团”。但没有这个“暴力集团”,我们恐怕至今还要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当年那些奋不顾身的仁人志士,难道只是为了得到“血酬”吗?

 

吴思的“血酬”“法酬”“潜规则”不过是一些黑社会的行话,正迎合了国人“敲诈他人一笔”的黑暗心态,与经济学毫无关系!安兰德在《致新知识分子》指出,在人类的文明进程里,有一支蔑视商业活动和物质财产的同盟军,里面有两种人,暴徒和信徒。暴徒靠抢掠和剥削为生,践踏他人财产权,信徒则巧舌如簧,为各种强权行为辩护,以“公共”的名义将其合理化。在古代,他们是酋长的匪帮和巫师。在今天,他们是政治领袖的军队和文痞。吴思就是这类文痞——巫师型知识分子。

 

历史已证明,马克思唯物主义进化论主导的共产社会的日益野蛮化。在共产党的支持下,吴思的暴力强奸学说到处泛滥,使资中筠感到中国近年来日益野蛮化。中国人都成了雷洋、成了魏则西,任人宰割啊!台军下士洪仲丘被关禁闭猝死。台湾人多次上街抗议;国防部长辞职、马英九鞠躬道歉,多人被判刑。国民党最后因此而下台。中国64大屠杀及其之后警察随意杀人,最后,刽子手们都拿了帮共产党杀人的报酬——“血酬”,因为共产党让他们拥有“合法伤害权”。“血酬”、“合法伤害权”等法西斯谬论,客观上为6.4大屠杀提供了辩护理由。共产党会说:“我坦克机枪杀人,还伤害了许多人,但我是合法的,死伤者是非法的,是他们不离开广场和马路,不听劝告,我才开杀戒。反正,我杀人有理、合法。”习近平该给吴思颁发国家勋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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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樊梨花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6年6月2日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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