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光复”与“沦陷”:从一场跨越八十年的叙事战争看言论自由
张致君
(中国新华社新闻截图)
(自由时报网图)
2025年10月25日,中国新华社发布通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将这一天定为“台湾光复日”。消息一出,舆论即刻两极。北京方面称这是“历史正义的昭告”,而台湾社会则出现另一种声音——“这不是光复日,而是台湾再沦陷日。”
同样的一段历史,却在不同体制与自由程度下,讲出了完全不同的故事。
1945年10月25日,台北中山堂。日本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向中华民国代表陈仪递交降书。
那一天,被写入台湾课本,称作“台湾光复日”——台湾重归祖国怀抱。
但在国际法的框架下,现实远比宣传复杂。
二战结束时,《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乃至《日本降伏文书》,都仅为政治声明与投降条款,并无法律上领土转移的效力。日本确实放弃了台澎,但未指明归属哪国。《旧金山和约》亦仅写道“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的一切权利”,却未将主权移交中国。换句话说——1945年的台湾,只是由中华民国代表盟军暂时接受管理,而非“主权归还中国”。
因此,从国际法的角度,“台湾光复”并不存在。
存在的,是一次军事接收与随后持续数十年的威权统治。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与戒严长夜,让许多台湾人意识到,这个名为“光复”的日子,开启的不是自由的黎明,而是另一次的压迫。
于是,历史的意义被倒置——
“光复”成了“沦陷”的起点。
台北的街头有人举牌:“那一天,我们失去了声音。”
那么,中共为何在2025年重新宣布“台湾光复日”?
答案不在历史,而在政治。
对中共而言,这不仅是一种“纪念”,而是一种“法理塑形”,通过“国家纪念日”的名义,将“台湾属于中国”的叙事制度化、官方化、法律化。
当历史被写进法律,记忆便成为统治的延伸。
正如《国家安全法》将“统一”定为国家使命,如今的“光复日”则成为一块“法理统一”的地基。
未来无论是否动武,这一天都可被援引为“历史依据”——一个象征台湾“理应归属”的法源基础。
这是一种极具政治工程意味的历史再造:
北京不需要真正的历史真相,它只需要一个能在法律条文、外交辞令和宣传影片中反复引用的符号。
“光复日”就是这种符号的典型产物。而大陆的民众不能提出任何不一样的声音,台湾的归属不容讨论,而真正的历史不允许传播。
相较之下,台湾社会的反应体现出另一种制度力量:言论自由。
当北京宣布“光复”,台湾的民间社群却能公开说“这是沦陷”;
台湾人在社交媒体发文:“我们从小被教导台湾光复了,但那只是另一场占领。”
有人用《黑客帝国》的隐喻写道:“红色药丸是真相,蓝色药丸是课本。”
在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人们有权质疑权力的叙事,有权重新解读历史。
这恰恰是民主与极权的分界线:
在台湾,你可以怀疑“光复”;
而在大陆,你不能怀疑“统一”。
前者容许历史成为争论的场域,后者只容许它成为政治的祭坛。
正如日籍评论员矢板明夫所言:“如果国民党将9月23日越南受降日也称为‘光复越南’,那将是外交笑话。”
但在中共语境里,这样的逻辑却被当作理所当然——因为那不是在追问真相,而是在编写合法性。
“光复日”在北京,是政权自我合法化的神圣仪式;
在台北,却可能是人民反思专制历史的纪念。
这两种纪念方式,本质上是两种国家形态的投影:
一种是将历史定格为政治命令的国家,
另一种是允许历史被质疑、被重写、被辩论的社会。
在中共体制下,纪念日是一种纪律—它告诉人们应当记得什么、忘记什么;
而在民主制度下,纪念日是一种对话——它让人们讨论记忆本身的意义。
因此,“光复”与“沦陷”的冲突,不只是两种叙事的对抗,更是权力与自由的对抗。
北京用纪念日塑造“历史必然性”;
台湾用言论自由揭示“历史的不确定性”。
历史不会因为一个法令而光复,也不会因为一个口号而沦陷。
它存在于每个人敢不敢发声、敢不敢质疑的勇气中。
当一方以“光复”之名继续要求统一,而另一方以“沦陷”之痛提醒人们警惕历史重演,
真正的差异不在领土,而在心灵的疆界。
在某种意义上,2025年的“光复日”与1945年的那天并无不同——那时台湾接受外来政权的接管,如今,北京试图以话语再度接管台湾的记忆。
但不同的是:
今天的台湾,已经拥有选择红色药丸的自由——哪怕真相刺痛人心,也不必再为说出它而坐牢。
而这,才是真正的“光复”。
“我们不是在讨论台湾到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或者是属于谁。而能不能公开讨论这件事更重要。而公开讨论后会不会因此引言获罪更重要”
探讨历史真相,在台湾可以,而在中共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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