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首先指明,“设国家主席”的问题不属于国家体制之争。在反对-坚持“设国家主席”的争吵及其全部内涵与外延中,没有丝毫真正意义上的革命的内容存于其中,也没有丝毫反革命的内容存于其中。林彪顽固坚持“设国家主席”、以及八月的庐山作为和“九一三”结局是其硁执性格与林氏犬儒主义的生存法则发生碰撞的结果。
正文 :
通观“林彪事件”的全过程,人们不难发现,反对-坚持设国家主席、反对-坚持“天才论”是毛泽东和林彪之间曾经发生过公开争执的仅有的两个话题。前者事关林彪“接班人”身份能否在国家政府层面得到相应性的体现;后者事关林彪思想资源的政治学评价。“设国家主席”和“天才论”这两个话题看似无中生有地出现并引发激烈争吵,且最终演变成为所谓的反党的“政治纲领”和“理论纲领”,与废黜-确保林彪的“接班人”地位紧密相关。毛林关系的破裂就是在这两个话题的争吵声中逐渐趋向公开化。
本文将就林彪为什么要坚持“设国家主席”,以及这个话题的争吵对整个“林彪事件”的影响做一个简要的分析和讨论。
一、坚持-反对“设国家主席”是国家体制之争吗?
“九一三事件”爆发前一个月,为了解决林彪问题,毛泽东开始南巡。在途经武汉、长沙、南昌时,毛泽东和地方党、政、军要员进行了谈话。在每次谈话中,毛泽东都提及“设国家主席”和“天才论”的话题,且每次都说林彪在庐山会议上滋事的“纲领就是设国家主席,就是称‘天才’”[[1]]。
“九一三事件”爆发后,中共中央将毛泽东的上述说法进行了修饰,在“纲领”前前缀了修饰词“反党”。在正式下达的中央文件中,中共称林彪的反党政治纲领是“设国家主席”,反党理论纲领是“天才(论)”[[2]]。
官方的定性在当时就很令人费解。林彪拥护毛泽东做国家主席怎么和“反党”扯在了一起?林彪说毛泽东是“天才”虽然可以被指责为“唯心主义先验论”,但无论如何不属于反革命言论,被指控为“反党理论纲领”依据何在?很显然,在官方的定性文字中,问题的严重性和事实的呈现度是不对称的。此不对称是因官方陈述中的故意缺失而造成的。
近三十年来,林彪拥趸和林彪“死党”为林彪进行了全面的辩解。林彪的“反党政治纲领”当然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林彪拥趸和林彪“死党”对官方把林彪坚持
“设国家主席”定性为“反党政治纲领”大不以为然,且意识到官方说法存在着明显的不自洽。于是,林拥和“死党”们针对官方的不自洽说法研制出了一个“破坏(改变)-维护国家体制”之说,为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的主张做辩护,其具体表述如下:
林彪“死党”邱会作说:“毛(泽东)为了不让林彪当国家主席,竟提出不设(国家主席),破坏国家原有的体制,也不让林(彪)当。其实,林(彪)并不想要国家主席这个虚职,但林希望维护国家体制。”[[3]]
王年一在《大动乱的年代》书中说毛泽东建议“不设国家主席”的做法是要“改变国家体制”。王年一还引证的法学家张友渔关于“国家主席的设置是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习惯和愿望”的说法[[4]]用以旁证林彪关于“设国家主席,与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的说法是合理的。王年一还写作《“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5]]的长文,进一步兜售他的林彪要维护“国家体制”的活法。
林彪拥趸和林彪“死党”对“设国家主席”问题的解说和官方的说法的如下异同:
官方的表述是完全回避提及映衬在“设国家主席”之争背后的毛林关系开始恶化的政治背景。完全回避提及和讨论毛泽东提出“不设国家主席”的终极目标到底是什么,而单纯指责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是想要做国家主席。
林彪拥趸和林彪“死党”的表述同样无视“设国家主席”之争背后的毛林关系开始恶化的政治背景。不但如此,他们还有意颠倒毛林关系恶化和发生“设国家主席”之争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将两者做因果倒置的解说。林拥和“死党”企图让人们相信1970年庐山会议以至“九一三事件”的发生都是因为毛泽东要“破坏”和“改变”国家体制,而林彪为了维护国家体制所致。林拥和“死党”们的用意很显然:就是要把一个本无是非可辨的权谋之实施与反实施鉴定成一个所谓的“国家体制”问题之争,并给出孰是孰非的裁决。
林彪拥趸和林彪“死党”的“国家体制”说来源于林彪本人。林彪当年坚持“设国家主席”的一个理由就是“没有国家主席,没有一个头(吴法宪回忆,林彪这里说的是“元首”),这样名不正,言不顺。”[[6]]
仅就国家体制而言,“不设国家主席”是不是林彪所言的“名不正,言不顺”呢?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看世界各国的情况。
西方国家无元首的情况以瑞士为最典型。瑞士就是一个没有“国家元首“的国家。瑞士实行的是以合议制的“委员会”为国家最高执行机关的政体形式。在“委员会”制下,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是“议行合一”的关系。这种制度源于古希腊的“十将军会”和古罗马的“三头政治。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前期,如法国1793年的“公安委员会”也曾实行这种制度。用现今大陆时髦语言描述叫做“集体领导”制。但是西方国家的民主体制在文革期间以及文革前后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几乎为零。毛泽东的“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与瑞士模式当然风马牛不相及。
那就看看当时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它存活过74年间就从来没有设置过“国家主席”。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苏维埃的常设机构。苏联的最高苏维埃、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相当于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就是苏联的国家元首。但是,在斯大林时代和赫鲁晓夫时代,作为党的总书记的斯大林和赫鲁晓夫从未出任过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这个相当于“国家元首”的职务。斯大林时代是由加里宁和什维尔尼克担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赫鲁晓夫时代则是由伏罗希洛夫和勃烈日涅夫担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勃烈日涅夫时代持续十八年,前十三年是由米高扬和波德戈尔内担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到了后五年,勃烈日涅夫才兼任了这个“国家元首”的职务。
苏联的国家体制在二战后被挪用到东欧和北朝鲜。这些新型社会主义国家在1971年以前多是不设立国家主席或总统的国家。“社会主义阵营”中只有越南和中国设了“国家主席”。
北朝鲜在1972年以前从未设立国家主席的职位。作为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和总书记的金日成在政府内的任职是首相,相当于苏联的部长会议主席和中国的国务院总理。当年金日成的尊称就是“金首相”。1972年12月,北朝鲜召开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开始设立国家主席。金日成不再做首相,而是去做国家主席。而那时林彪已经死了好几个月了,无法成为林彪维护国家体制的凭据。金日成之所以开设国家主席位置不是因为金日成觉得自家王朝的“体制”有什么不合理而需要改造,而是因为金日成年事渐高,懒得再做首相的那些繁杂之事。
社会主义在欧洲的明灯阿尔巴尼亚与苏联、北朝鲜的情况很类似。阿尔巴尼亚共产党1944年建国后,在恩维尔.霍查统治的41年间从未设立过国家主席。身为党中央第一书记霍查只是在1954年以前出任过部长会议主席和兼任外交部长。在余下的漫长的岁月里,霍查没有出任任何的政府职务,但这并不妨碍他对阿尔巴尼亚的统治。
由此可见,无论是前苏联、还是曾经的阿尔巴尼亚、抑或是中国、朝鲜,所谓国家体制的核心体现只有一个,那就是坚持共产党的一党制。对于文革时期的中国还要加上一条,那就是确保毛泽东对党和国家的绝对领导。只要共产党和毛泽东的领导没有改变就谈不上国家体制的改变,“破坏国家体制”更是无稽之谈!因此,用“改变和维护国家体制”来解说反对和坚持“设国家主席”之争是林彪拥趸的牵强附会,对于搞清“设国家主席”问题的争论的实质内容及其对“林彪事件”的影响没有任何意义。
王海光先生称以舒云为代表的“林彪事件”研究中的一派之言为“帮派史学”[[7]]是恰如其分的,只是有点太过政治化。笔者倾向将他(它)们称之为“拥趸史学”。这一派的史学研究风格是:鲜腐不论、香臭不论、黑白不论、曲直不论,趸而拥之、拥而簇之。
总之,林彪拥趸和林彪“死党”的“国家体制”说不可能说清楚毛林双方当年在“设国家主席”问题上互不相让、争执不休,到底所为何事。在严肃讨论关于“反对-坚持设国家主席”的问题时,林拥和“死党”的“国家体制”说应该被排除在外。
在排除了所谓的“国家体制”说之后,可以开始对“林彪为什么要坚持‘设国家主席’?”这个题目做一次认真的讨论。
在本文的讨论展开之前,有必要先强调一点:不论当年发生过怎样激烈的争吵,也不论这个争吵后来曾经引发出了“九一三事件”那样的惊天大案,在关于“设国家主席”问题的争吵及其全部内涵与外延中,没有丝毫真正意义上的革命内容存于其中,当然也就没有丝毫反革命的内容存于其中。
二、毛泽东的“三八建议”
邱会作曾说:
“我看毛主席想开一个马马虎虎的人大,不想开一个认认真真的人大,……不设国家主席根本不是问题的实质”因为“……九大以后,毛主席对林彪就不感冒了,他是要找机会削弱和打击林……”[[8]]
邱会作所言极是。由于林彪在“九大”中央委员选举中操纵黄、吴、叶、李、邱对江青投了反对票,使毛泽东洞察了林彪的离心倾向。而同步发生的李必达事件则暴露了林彪及其喽罗的朋党迹象。于是,毛泽东一还一报,还以颜色,下令摘掉人民大会堂和武汉东湖宾馆墙上的毛主席语录牌,并当着林彪的面发出“王八蛋之骂”[[9]]。至此,毛林之间结下梁子,毛林交恶不可逆转。
中苏边界的紧张局势转移了毛泽东的注意力,延缓了毛林关系破裂的进程。但是,周恩来和柯西金在北京机场会谈后,中苏边界紧张形势开始缓解。于是,毛林关系的继续恶化又重新转换为中共高层政治生活中的主旋律。1970年春天,毛泽东建议召开四届人大,并提出“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这表明毛泽东就如何解决林彪问题已经有了成熟的构想。确如邱会作所说,毛是要找一个适当的机会削弱和打击林彪。四届人大正是这样一个时机。
1970年3月8日,毛泽东正式提议筹备召开四届人大,并建议修改宪法,不设国家主席(下简称“三八建议”)。在政治局会议上汪东兴传达了毛的“三八建议”。但是,关于毛泽东的“三八建议”,官方和林彪“死党”的表述不尽相同。
官方这样表述毛泽东的“三八建议”:
当事人汪东兴在回忆录中说:“3月7日,毛主席要我马上回北京传达他的意见:在宪法中不写设国家主席一节,坚决表示他不再当国家主席。8日,我回到北京,向周总理传达了毛主席的意见。”[[10]]
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传》这样写到:“1970年3月8日,经过长期考虑后,毛泽东向中央提出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建议,并建议不设国家主席。3月7日,在武汉的毛泽东要汪东兴回北京向中央政治局转达他的意见。”[[11]]
林彪“死党”这样记述毛泽东的“三八建议”:
李作鹏在回忆录中说:“汪东兴还传达说,关于宪法修改中,要不要设国家主席问题,毛主席说:‘我的意见是不设国家主席,宪法中也不要国家主席这一节了,我也不担任国家主席,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12]]
邱会作在回忆录中说:“接着汪东兴还是说主席的指示:‘……国家主席要不要,我的意见是不要。如果大家认为一定要,我是不当这个国家主席的,那么谁来当呢,只有林彪同志来当。’”[[13]]
从上面的引述可以看出一个问题:在官方的表述中,毛泽东在“三八建议”中只是建议“不设国家主席”。而在林彪“死党”的回忆中,毛泽东在给出“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后,留下一句活话:“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
笔者倾向相信林彪“死党”的记述的“三八建议”,即毛泽东在提出“不设国家主席”的同时,又提出“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
“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是虚拟语句,给林彪的遐想留下充分的空间,另事态的发展充满了悬念。正是有了这种虚实兼顾、言不由衷的表达,才可以解释林彪后来做出的一系列反馈性言行。所谓的“设国家家主席”之争均由此虚拟语句引发而来。
这里还应该强调一点:吴法宪在《访问吴法宪谈话记录》和《吴法宪回忆录》中,关于毛泽东“三八建议”的表述也不尽相同:
吴法宪在《访问吴法宪谈话记录》中这样说:“70年3月8日,主席在武汉派汪东兴回京传达准备召开四届人大的意见。……国家机构究竟设不设国家主席要考虑,要设国家主席由谁当好,现在看来要设主席只有林彪来当,但我的意见是不设为好。”高文谦在《晚年周恩来》书中曾引用吴法宪的这个说法[[14]]。
吴法宪在《吴法宪回忆录》中又说:“最后,汪东兴还特别传达了毛泽东关于是否设国家主席的意见。毛泽东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设国家主席,我的意见是不设。如果大家认为要设的话,那么由谁来当这个国家主席?我毛泽东是不当了。如果要设国家主席的话,也只有林彪同志来当。’”[[15]]
在吴法宪的两次回忆中,毛泽东“三八建议“的基本内容虽然是一致的,但是关于“不设国家主席”和“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的表述次序却有先后之不同。一般而言,两个意图截然相反的建议同时出现在一个表达中时,其表述次序的不同有时可能是在表达建议者的某种倾向性。对于闻者而言,则会产生效果截然相反的不同理解。
吴法宪在《访问吴法宪谈话记录》中关于毛泽东“三八建议”的陈述,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毛泽东似乎更倾向让林彪在四届人大上出任国家主席。否则黄、吴、李、邱们也不会在汪东兴传达完“三八建议”后,乐得屁颠颠儿地跟着汪东兴到汪家去吃白薯[[16]][[17]]。
黄、吴、李、邱兴高采烈是有道理的,“大锅里有饭,小锅里好办”[[18]]是林彪“死党”们用来形容他们和林彪之间的关系时常说的话。据说,如果四届人大如期召开黄永胜将出任第一副总理,李作鹏和邱会作均出任副总理,吴法宪则要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
李鸿章当年入京时曾作《入都》诗一首,诗中有“一万年来谁著史,八千里外觅封侯”的豪放句。一百多年后,文化大革命的既得利益者自中共“九大”获得丰厚的名利回报之后,又企盼在“国家权力再分配”之时再有丰硕的斩获。尔等言志的方式就是吃白薯[[20]]。但是黄吴李邱们高兴得有点早了,历史的进程证明,入相封侯不过是一场白薯梦。
毛泽东的“三八建议”确实拨撩了林彪的心绪,烦乱了心绪,却又想入菲菲。林彪最初关于要“设国家主席”的表态与毛泽东“三八建议”中虚实兼顾、言不由衷的表述有直接关系。但是,到了庐山会议后期,毛泽东将陈伯达打翻在地,毛林也近乎撕破脸皮。那时的毛泽东不再说“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来当”的这样的虚拟语句了,而是直截了当地说“设国家主席的问题不要再提了!”毛泽东还对林彪说:“我劝你也不要当国家主席!”[[21]]至此,毛泽东自己不做国家主席,也不让林彪做国家主席的意图才完整地袒露出来。
林彪拥趸丁凯文曾经把1970年8月的庐山会议誉为“八月抗争”[[22]]。林彪确实在8月的庐山会议上对毛“抗争”了一下,但是,早在3月间毛泽东刚刚提出既包含“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又包含“不设国家主席”内容的“三八建议”时,林彪最初举动却不是抗争,而是试探。
三、林彪的“四一一表述”
尽管毛泽东在“三八建议”中虚拟允诺“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但是“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毕竟也正式提了出来。这两个相互矛盾的提议并存在
“三八建议”中,确实让林彪琢磨不透毛泽东的用意。为了进一步摸清毛的真实意图,在政治局会议已经接受了毛泽东的“三八建议”之后,林彪心有不甘,指使叶群和秘书打出两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是由叶群打给黄永胜和吴法宪。叶群说:“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23]]。
第二个电话是由林彪让秘书打给毛泽东的秘书,说:“林副主席建议,毛主席当国家主席。”毛泽东得秘书通报后,立刻让秘书回复林彪:“向林彪同志问好”。
毛泽东所问非所答的回复使林彪试探摸底的目的落空。于是林彪决定通过正式途径逼毛泽东就是否设国家主席的问题明确表态。
4月11日,林彪正式向政治局提出自己的三条意见(简称“四一一表述”),即,
一、建议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合适;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
三、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位[[24]]
林彪在“四一一表述”中没有像林彪拥趸王年一所说的那样为了维护“国家体制”和毛泽东掰扯所谓“国家体制”问题。林彪的做法是:回避毛泽东要通过修宪,在宪法中删除“国家主席”的章节这个大前提,直接建议毛泽东出任国家主席。实际上是在用这种表述间接否决了毛泽东在“三八建议”中提出的在宪法中删除“国家主席”的章节的建议。
“接班人”身份理应在即将召开的新人大上得到相应的体现。毛泽东“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是与林彪的“心理状态不适合”。林彪所谓“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合适”之说不过是一个毫无凭据的借口。
动辄拿“人民”说事是共产党语话系统的一大特征。1975年1月,张春桥在四届人大上做《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针对林彪的“设国家主席(与)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的说法,张春桥专门说了这样一段话:“由于不设国家主席,草案对一九五四年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做了相应的修改。这些规定,必将有利于加强党对国家机构的一元化领导,符合全国人民的愿望”。
林彪说“(设国家主席与)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张春桥却说“(不设国家主席)符合全国人民的愿望”。林张二人谁说得有理呢?其实,林彪和张春桥两人说的都是屁话。设或不设国家主席,与“人民的心理状态”或“愿望”有何干系?至于林彪所说“与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则更是不着边际。丹麦人民、抑或是纳米比亚人民怎会介意毛泽东做或者不做中国的国家主席。
但是张春桥说了一句实话。即,不设国家主席“有利于加强党对国家机构的一元化领导”。毛泽东曾经就“不设国家主席”问题有过六次表态,其中第四次表态时说:
“设国家主席,那是形式,不要因人设事”。毛泽东的说法只是一种意表,且表达简单粗暴,没有逻辑性,难以服人。张春桥用“加强党对国家机构的一元化领导”
的说法从加强党的领导(实际上是毛泽东的领导)的角度完美地诠释了毛对“不设国家主席”所做的粗糙的解释,且完全符合文革时段的政治逻辑和理论逻辑。而对
“不设国家主席”的“最高指示”的诠释权原本应该是属于“接班人”林彪的。林彪对毛泽东关于“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提出异议引起的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主动放弃了一贯属于林彪的对“最高指示”的“诠释权”。张春桥的可恶之处正在于此。张春桥被林彪团伙恨之入骨是有些道理的。当然,这是另外的话题,容当另文详叙。
林彪的第三条意见很值得品味。因为林彪只是强调“自己不宜担任副国家主席的职位”,而没有强调“绝不担任国家主席的职位”。林彪强调自已“不适合担任国家副主席”的表述与毛泽东“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的表述相呼应,有内在的相关性,是林彪心存侥幸的流露。林彪拒绝说出“绝不担任国家主席的职位”这句话为自己将来或许可能出任国家主席职务留足了后路。李作鹏似乎也意识到了林彪只拒绝“国家副主席”的职务的表态大有问题,所以在《回忆录》中杜撰了林彪的主张“是自己既不担任国家主席,也不担任国家副主席”[[25]],为林彪擦屁股。
尽管林彪在“四一一表述”中一反以往附庸尾随毛泽东,跟在毛泽东后面花圈签字之常态,豪不掩饰地表明了坚持要设国家主席的立场和态度。但是,林彪的“四一一表述”的表述形式却和毛泽东的“三八建议”颇有异曲同工之处,同是虚实兼顾、同是言不由衷。
笔者曾经指出,
“林彪事件”存在着一个诡异的特征,是以往历次所谓“路线斗争”都不曾具有的。心照不宣的心理暗示使毛林双方从来没有在事关政治路线的重大问题上发生过正面的冲突。言不由衷的坚守与反对使毛林双方各自的表述自始至终都处在一种旁顾而言它的状态中。无论是关于“天才论”的争执,还是关于设国家主席的争执都是一些表向之争,而实质性的图谋则被包装和隐藏起来[[26]]。“林彪事件”的这个特征表明,“林彪事件”研究不应该被毛林言论的文字表象表述所局限,而忽略了这些表达所蕴含的由衷之意。
林彪在他虚实兼顾、言不由衷的“四一一表述”中寄托着对某种可能出现的结局之期盼。
首先,林彪对毛泽东“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就由林彪同志来做”这句话可能心存幻想。林彪希望在他的坚持下,毛泽东会将“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就由林彪同志来做”的虚拟承诺兑换成一个直接承诺,最终不但同意设置国家主席,还亲自建议让林彪出面担任国家主席这个职位。“九大”开幕时,毛泽东就曾在开幕式上提议让林彪做大会主席主席团主席。但是此一时彼一时。林彪心里也清楚,由于自己一年前操纵黄、吴、叶、李、邱的选票在九大中央委员选举时恶搞江青,已经把毛泽东彻底得罪了。毛泽东是否情愿向他送出如此大礼已大成问题。
于是,退而求其次,林彪想确保“国家主席”章节能够保留在新宪法中。只要“国家主席”章节不从新宪法中被删除,国家主席的位子就非林彪莫属。因为周恩来和朱德在新人大中均各有所得,党内还会有什么人有资格出来和林彪竞争
“国家主席”之席位呢。林彪的如意算盘应该更多地落在了这个可能发生的结局上。
应该承认,从长远的利益着想,相对于“接班人”的身份,坐或不坐国家主席的位子确实不算什么。如果毛林关系和谐,这个国家主席的位子坐或不坐本根本不是问题。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毛林在“九大”期间已经出现裂痕,。林彪虽然假装没事人,但心中不会不担心自己的“接班人”身份有可能被毛变更。而毛泽东的“三八建议”中,已流露杯葛林彪的意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能坐上国家主席的位子和确保“接班人”的身份之间就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党章已经写明了林彪的“接班人”的身份,如果再能就任国家主席,“接班人”身份就打了双保险。
当然,上述判断仅仅是一种推测。但是这种推测以毛林关系已经出现裂痕为依据,是有道理的。至少较之林彪拥趸的“国家体制”说更趋向合理。
林彪的“四一一表述”与4月11日夜间11点30分由林彪的秘书打电话政治局值班室。但仅仅时隔十多小时,毛泽东就以“我不不能再做此事,此议不妥”回绝了林彪。毛泽东回复之神速显示了毛泽东“不设国家主席”的决心。
4月25日,回京之前,毛泽东携张春桥来到苏州林彪官邸,直接提议要张春桥做林彪的“接班人”,向林彪传达“歇菜”信息。毛泽东以“荐张”之举动回复了林彪的“四一一表述”,据说毛走后,林彪和叶群抱头痛哭[[27]]。
四、 “不设国家主席就是不给林彪留位子”
“九大”党章上已经写明林彪是毛泽东的接班人。国家主席位置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的排位仅仅低于党的主席,与林彪享有的二号首长位置的身份非常匹配。出任国家主席这个位置对林彪而言名正言顺,简直是再适合不过了。身体虽然不好,但接接国书、吃吃国宴这些事对林彪来说风光体面,又不操劳,还是做得来的。
但是,事态的发展证明,与“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相比,毛泽东所谓的“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有林彪同志来当”只是一句纯粹的虚拟语句,真实的意图就是“不设国家主席”!毛泽东就愣是要将这个非林莫属的位置取缔掉。杯葛林彪的用意显而易见。
中国共产党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它的常设机关。虽然宪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从逻辑上讲,在不设国家主席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实际上就是国家的最高首长。毛泽东会允许林彪出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吗?好像不可能。因为朱德老元帅已经占据了这个只有像他这样德高望重的人才有资格出任的位置。即使朱德不能出任此职位,还有一位“一大”代表、原国家副主席董必武可被毛泽东当做障碍物用来横亘在林彪的面前。
国务院总理是政府的最高权利职位。在不设国家主席的情况下,林彪有可能担任这个职务吗?无论是身体状况还是办事能力,这个日理万机的职位都是林彪无法胜任的。国务院总理之位非周恩来莫属。由于林彪在党内的排行老二,位居周恩来之前,所以,新一届政府中,林彪不便像第三届人大周恩来组阁时那样,屈居周恩来之下,只出任副总理并兼任国防部长。因为这样的人事安排,对于林彪而言实在是不大成体统。为了维护“接班人”和“副帅”的尊严,林彪唯一的出路就是从新一届政府组阁人员名单中消失。如此一来,不但原有的副总理的位子要让出来,连国防部长的头衔也被顺理成章地剥夺了。
于是,留给林彪的位置就只剩下政协主席这个位置了。毛泽东在世时,曾出任第一届政协主席,后来让位给周恩来,自己只做名誉主席,而政协主席的位置则一直由与民主党派有着良好关系的周恩来总理兼任。林彪在民主人士面前没有毛周那样的威望,这个位子是否能坐得上去也很难说。最重要的是,林彪本人可能根本就不稀罕这个周恩来坐上去就显得堂而皇之,而他林彪坐上去就会显得腻腻歪歪的座位。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毛泽东似乎并没有想让新的政协会议与四届人大同步召开的打算。以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28]]。
无论毛泽东出于何种考虑,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一经提出并一再被坚持,显而易见的一个问题就自然而然地摆在了林彪、林彪家族和林彪“团伙”的面前:“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同志往哪里摆?”
据吴法宪揭发,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叶群。多少年后,吴法宪翻供,说受审查时,迫于压力,“说了违心的话”[[29]]。林案中疑点多多,许多问题确实需要重新认定。但是,“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同志往哪里摆?”这个问题提得朴实而直白,一语道破了毛泽东的用心。林彪“死党”
在“九一三事件”三十年后仍然不敢承认当年曾有过这样一个直白的提问,可见“反党政治纲领”的罪名确实压垮了他们的人格,扭曲了他们的心智,使他们丧失了用常人的叙事逻辑去正常叙述历史的本能。
奇怪的是,林彪拥趸居然也不约而同地跑出来考证“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同志往哪里摆?”这句话不是叶群或吴法宪说的,是汪东兴说的。此等考证与其说是执着,不如说是荒唐。不管是谁说的,林彪拥趸没有勇气说承认“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同志往哪里摆?”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只有邱会作似乎显得比较坦诚。他在回忆录中专辟一小节,标题就是“不设国家主席目的就是不给林彪留位子”[[30]]——这就是毛泽东“不设国家主席”建议的实质。
如果认真考察毛泽东在文革中对政府机构人员的使用情况,人们不难发现一个现象:凡是单纯在政治上表现极“左”的人士,很难在毛泽东布局的政府机构人选中获得他们所期望得到的位置。毛泽东深知要正常运转一个有八亿人口的大国的国家机构,还是要依靠周恩来、李先念、余秋里、纪登奎、华国锋这类在外交、经济、工业、农业等领域有着相对丰富实践经验的干部。四届人大召开时,江青、姚文元均未在政府机构任职;周恩来死后,毛泽东宁肯让憨厚的政治局委员华国锋出任国务院总理的职位,也没有让政治局常委张春桥如愿,似乎都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林彪自1958年进入中共高层后,完全是以一个空头政治家的形象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其班底人物吴、李、邱之流多则都是政治委员出身。林彪鼓吹“突出政治要落实到思想革命化上”[[31]]的政治口号除了可以帮助毛泽东强化极左的政治路线以外,对于国家的实际运作并无任何实际意义。刘少奇已经打倒,文化革命即将结束。将林彪及其“死党”排除在四届人大的政府机构之外应该是一个较为理智的人事安排。
当然,对林彪及其班底的理国治国能力的质疑还不是毛泽东“不设国家主席就是不给林彪留位子”的主要原因。政治上对林彪不信任是毛泽东提出“不设国家主席”建议的最重要原因。
确实如邱会作所说,毛泽东坚决坚持“不设国家主席”,就是在彰显“不给林彪留位子”的鲜明用意。毛泽东就是要通过杯葛林彪,将毛林关系不再“亲密”的信息传达到全党、全军、全国,以至全世界。为达此目的,从1970年3月开始,直至8月的庐山会议,在短短的五个月的时间里,毛泽东先后六次在正式场合明确宣布反对设国家主席。
五、林彪的“八月抗争”
林彪的“四一一表述”换来的是极其明确的“不设国家主席”的表达和毛泽东的苏州的“荐张”之行。“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就由林彪同志来做”的虚拟说法也从此不再出现。按理说,林彪应该从此罢手,任凭毛泽东作为,以不变应万变才是上策。但是林彪在设与不设国家主席的问题上违背了自己一向鼓吹的“对毛主席的指示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主张,从一开始的“不理解的不执行”一直发展到“理解了的也不执行”,非但不执行,而且要实施丁凯文所谓的“八月抗争”了。
林彪在明了了毛泽东关于“不设国家主席”的真实意图后,仍然不放弃“设国家主席”的念头。不愿罢手的林彪只能动用自己的威信去影响和左右同是政治局委员的黄吴叶李邱,决心和毛泽东一试高低。
5月中旬,林彪继续对吴法宪说,他主张设国家主席。林彪还要吴法宪和李作鹏在宪法工作小组会上,提出写上“国家主席”一章。[[32]][[33]]
8月初,叶群对吴法宪说:“林彪的意见还是要坚持设国家主席,你们应该在宪法工作小组提议写上这一章”
[[34]]。
庐山会议前夕,林彪得知吴法宪和张张春桥发生争吵后,让叶群夸奖了吴法宪,并要其坚持两条,“以毛泽东思想为国务院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坚持设国家主席”[[35]]。
林彪下定决心要在庐山会议上点火,把“设国家主席”这锅夹生饭放到庐山的大火上去烧煮,即使得不到一锅白米饭,烧成黑炭也在所不惜。
有关资料显示,林彪曾为是否发起“八月抗争”举棋不定。林彪最终选择对毛泽东实施抗争的决定与他和陈伯达的凌晨密谈有关。正是林陈的凌晨密谈让林彪在隐忍和抗争之间选择了后者。
庐山会议的开幕式上,林彪率先发言。在历时两个小时的讲话中,林彪诡异地只字不提“设国家主席”这五个字。林彪知道如果继续公开坚持“设国家主席”,将会被指责为对抗最高指示。但是,林彪却在讲话中用“元首”的概念替代
“国家主席”的概念,变相坚持“设国家主席”的主张。林彪还发明个一个政治词语“无产阶级专政元首”[[36]]。
在提交全会讨论的四届人大宪法草案中也出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这个词语。即:“毛泽东主席是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是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是全国全军的最高统帅”。
稍许懂得一点近代史的人都知道,“元首”(德语:Führer)本意是领袖或指路人。在纳粹德国时期“元首”是阿道夫·希特勒的名号。由于纳粹德国时期大幅度使用的缘故,二战至今,若在政治学或历史学领域,一经提及“Führer”一词,通常是指希特勒。
“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的提法从法理上讲也有问题。
姑且不论“专政”一词原有的临时性涵义以及与“独裁”行为的并行关系。单就本意而言,无论“无产阶级专政”被赋予多少必要性和重要性,但仍然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专政。而“国家元首”是全民的代表。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领袖”的提法看似很革命,但是却将“国家元首”的代表性从“全民”缩小到了“阶级”。
“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的提法充满国家社会主义的气息。这个字词如何能出现在宪法草案中是一件很值得考证的事情。也许是法西斯意识形态对林彪及其“死党”思想的影响的不自觉的流露;也许和吴法宪、李作鹏的文化、历史、理论常识的缺失有关。
张春桥是修改宪法小组的成员,“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一词是否来自张春桥?
1975年1月,张春桥在四届人大上做《修改宪法报告》。之后,新宪法被人大会议通过。原草案中带有“林彪痕迹”的“总纲第二条”,即“毛泽东主席是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是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是全国全军的最高统帅。林彪副主席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是全国的副统帅”被整段地从宪法草案中删除了。此删除举动似可证明“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一词的发明专利权不属于张春桥。
“林彪痕迹”从宪法中被彻底清除了。但是,毛泽东却同意把带有“张春桥痕迹”文字写入宪法第十二条,即“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37]]”。经过和林彪集团的斗争,张春桥终于把自己的“痕迹”留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部宪法中,成为他的政治遗产凭后人指点和评说。
林彪发表关于拥护毛泽东做““无产阶级专政元首”的讲话的第二天早上,吴、李、邱三人来到林彪别墅。叶群开始给他们布置任务。叶群强调了三点:第一、要在各组表态拥护林彪讲话,要宣读
“马恩列斯毛论天才的语录”;第二、要坚持“设国家主席”,要用眼泪表示自己的无产阶级感情。第三、发言中不要点张春桥和康生的名字,更不可摸“11楼”(江青)的“屁股”[[38]]。
于是,吴叶李邱四人和陈伯达一起出动,吴法宪在西南组,李作鹏和叶群在东南组,邱会作在西北组,陈伯达在华北组各自按照林彪的口径发言了。他们在发言时是否留下眼泪已经无法考证。但是,他们的发言确实起到了淆混水的作用。
由于毛泽东反对“设国家主席”和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的建议都只是在政治局的范围内进行过讨论。所以普通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对此争议一无所知。因此,在吴、叶、李、邱和陈伯达(还有汪东兴)的煽动下,各大区讨论小组的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纷纷表态,建议在新宪法中恢复设国家主席一节,并支持毛泽东出任国家主席。有的大组的中央委员甚至联名签名要求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林彪逼毛泽东就范,在宪法草案中保留“国家主席”章节的目的似乎要实现了。
但是,毛泽东是不会任林彪摆布的。毛泽东终止了林彪导演的闹剧,并说:“我只能当导演,不能当演员”[[39]]。对毛这句话的理解以前往往停留在字面上,而隐藏的内涵却被忽略了。
从1969年4月到1970年8月,在短短的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内,在仅有的两次中央会议上,林彪一暗一明、两次寻衅毛泽东,不食后果不合逻辑。
林彪的死亡结局固然和毛泽东杯葛林彪的预谋有关。但是,毛泽东在1970年3月间提出“不设国家主席”的时候,到底想如何安排林彪的归宿?杯葛林彪是不是就一定意味着要将林彪彻底置于死地,即使是废黜了林彪的“接班人”的身份。但是,林彪的庐山作为,将毛林关系推入水火不容的冰炭之地。到了“九一三”之时,毛林关系已成死结,剩下的问题就只有你死我活了。
六、林氏犬儒主义者的一例病案
林彪自1958年登上中国政治舞台起,就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了一种“个人崇拜”模式引领下的林氏犬儒主义。林氏犬儒主义的特征就是知善而不善善,知恶而不恶恶。林彪提倡放弃人之所以为人的思考本能,要中国人对毛泽东的话“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像猪狗一样没有思维地苟活在这个世界上。
林式犬儒主义继承了传统犬儒主义的不知羞耻和玩世不恭。而与传统犬儒主义的区别则在于林式犬儒主义宣扬的道德原则不是缘于对权利的蔑视而是对权利的依附和追捧。
林氏犬儒主义的本质是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无视。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林彪将林氏犬儒主义的罔顾廉耻和是非无辩展现的淋漓尽致。由于全国出现持续三年的大饥荒,饿死饥民上千万,中共召开七千人大会研讨对策。这个大会被后人称之为“变局”之会。刘少奇在大会上承认造成饥荒的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刘少奇的“人祸”说表明他的人性未泯。为了维护毛泽东,林彪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把连续三年的大灾荒说成是因为有人“背离了毛泽东思想”,而毛的思想“总是八九不离十的”。林彪作为中共常委,必定了解全国范围内出现的饿死人和人吃人的严酷情况。但是,林彪的良知和他的政治地位是成反比的。在无法否认饿死人的现象已经在全国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林彪竟然用“交学费”这种提法将“三面红旗”带来的巨大灾难一笔勾消。林彪的“交学费”论引起很多基层县级干部的反感,河南省鲁山县县委书记杨国殿当时就认为“林彪在那里讲得天花乱坠,不实事求是啊”。针对林彪的“交学费”论,当时在基层工作的一位县级干部就在大会上发言予以坚决的反驳。据七千人大会简报记载,这位县级干部明确指出:“拿人命作学费总是不好的。”[[40]]
在整个“林彪事件”中,林彪确有被毛泽东挤压和欺凌的一面。林彪的冤屈不在于他违抗了毛泽东的文革路线,因而受到报复和打压。林彪的冤屈在于他帮毛泽东干了那么多坏事却最终像狗一样被毛泽东遗弃了,而在即将被遗弃的时候,林彪表示了一下不很高兴的心情,但仍然不被允许。
林氏犬儒主义原本是林彪可以用来安生立命的生活方式。如果林彪本人是一个彻底的、纯粹的林氏犬儒主义者,当毛泽东提议不设国家主席的时候,当毛泽东苏州“荐张”的时候,林彪就应该识相,立即表态赞同毛泽东的建议;并强烈要求立即废除“九大”党章上与自己“接班人”身份有关的全部文字,或者干脆建议把张春桥接自己班的条款也写入党章,用装疯卖傻、做小伏低、一怂到底的姿态化解眼前的危机。林彪悲剧的出现在于他竟然是一个有限的林氏犬儒主义者,其内心深处居然还残存着一点正常人固有的羞耻感。林彪只是号召全国人民要放弃思考,象一条狗一样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自己却却要像人一样存活在这个世界上。正如邱会作所说,当毛泽东“要让林彪从他的胯下爬过去,林就是不从”[[41]]。在事关自身名、权、利存亡之际,林彪选择背叛林氏犬儒主义的准则。
林彪在庐山会议上以及在“九一三事件”中选择背离林氏犬儒主义的准则与毛泽东以死相拼并不是如林彪拥趸所说,要“以一死而拯救万民,但求苍生得太平”[[42]],林彪在政治上的急剧衰亡以及悲惨的死亡结局仅与林彪的古怪性格有关。
应该如何描述林彪做人做事之不识时务、之不识好歹、之不知变通呢?似用“硁硁”二字形容最为贴切。孔子说,硁硁然小人哉。“硁硁”(读音kēngkēng),释为“一副浅薄且固执的样子”。译成英语即“shallow
and stubborn”。林彪就是一个做人不论善恶、不分黑白;做事不讲规矩、不计后果,害人害己均无所顾忌的硁硁不贰之人,英文唤作“jerk”。林彪的硁鄙秉性在他的一生中有过三次突出的展现:
一次是在1948年。林彪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效法奴隶社会的阿莱西亚战役[[43]],在长春发动可耻的饿殍之战。林彪下令武装阻拦城中饥民逃离长春城,四野围城半年,致使城中和城乡交界处十数万百姓被活活饿死。
再一次就是1971年的“九一三”之夜。当256专机在山海关机场仓皇起飞的时候,林彪是否想过,黄、吴、李、邱这些人将会因自己的出逃落得罢官撤职、监禁判刑的下场吗?林彪是否想过数万四野旧部及亲属将因自己的出逃落得家破人亡、求救无门的境地吗?他想都没想,一溜烟就飞走了。
1970年庐山会议上,林彪不自量力地以揪斗张春桥为名,要对毛泽东行“清君侧”也是一次硁硁之举。
古人曰,彼之硁硁,何足师表。说的实在是太好了。
林彪坚决要“设国家主席”、庐山抗争失败和“九一三”结局是其硁执性格与林氏犬儒主义的生存法则发生碰撞的必然结果。林彪的精神世界是分裂的,他的人格也是分裂的。“林彪事件”不仅是中共党史的研究课题,也是极权社会中极端人物精神分裂、人格分裂的一例病案,可供后人分析和研究之用。
结束语
林彪策动的、被毛泽东视为“八月逆流”[[44]]的“八月抗争”失败了。但是,“林彪副主席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这句话还是从“九大”党章中被顺利地移植到新宪法草案中,并在庐山全会上得到通过。毛泽东甚至向林彪承诺“两年以后交班”[[45]]。于是,林彪对自己未卜的前程再次产生幻觉。庐山会议闭幕那天,林彪见到了一身晦气的陈伯达,林彪得意洋洋地对陈伯达说:“他(指毛泽东)放出来的魔鬼,未必还能再收得回去!”
林彪认定自己“接班人”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如同“一千零一夜”神话中那个从渔夫拾到的瓶子里钻出来的魔鬼。林彪的自喻确实很形象,只是关于终局的判断过于自信了。
二十年后,陈伯达这样评说:“林彪到底还是估计错了!毛泽东既然能放得出来,就一定能再收得回去。这是林彪所绝对没有估计到的。”[[46]]
毛林交恶犹如魔道相争。孰魔孰道,观摩者清。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道高十尺,魔高万丈!这就是林彪的宿命。
终稿于2013年12月28日
北京
[[1]]
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84、93、140页。
[[2]]
《中共中央关于组织传达和讨论《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的通知及材料》中说:“一九七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林彪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开幕的会议上,发表了突然袭击,煽风点火,制造谣言,欺骗同志的讲话。他在坚持“设国家主席”的反党政治纲领的同时,又打出“天才”的反党理论纲领,疯狂叫嚣坚持“个人天赋”这种“天才”观点。”
[[4]]
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人民出版社,第291-292页。
[[5]]
王年一 何蜀《“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
[[6]]
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20页。
[[7]]
王海光《九·一三事件”谜团解析——评舒云<“九·一三”十大谜团>》。
[[9]]
舒云《为林彪元帅辩护》。为纪念林彪诞辰百年香港明镜出版社2007年出版《百年林彪》书。舒云为此书撰文《为林彪元帅辩护》。
[[10]]
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16页。
[[11]]《毛泽东传
1949-1976 下卷》,第1565页。
[[14]]高文谦《晚年周恩来》,第281页,注释43:访问吴法宪谈话记录,1983年11月18-25日。
[[18]]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40页。
[[20]]李鸿章,24岁入翰林成为庶吉士,入京途中作《入都》十律,之一为“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一万年来谁著史?
八千里外觅封侯。定将捷足随途骥,那有闲情逐水鸥!
笑指泸沟桥畔月,几人从此到瀛洲?
[[21]]《毛泽东传
1949-1976 下卷》,第1576页。
[[22]]丁凯文《再论1970年庐山会议及其影响》,收入《重审林彪罪案(下)》,第529页。
[[23]]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16页。
[[24]]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17页。
[[26]]郎钧《毛泽东-林彪反目成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林彪事件”的特征与林彪政治遗产的历史定位》。
[[28]]1975年1月召开四届人大时,并没有同步召开第五届政治协商会议。
[[31]]1966年春天,为了落实林彪关于突出政治的指示,解放军报连续发表社论论述“突出政治要落实到思想革命化上”。
[[36]]王年一
何蜀《“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
[[37]]1975年1月13-17日北京召开。《红旗》杂志1975年第四期发表张春桥的文章《論對資產階級的全面專政》,对宪法第十二条规定:“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进行理论解释。
[[38]]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
上册》,明镜出版社,第45页。
[[39]]李文卿:《近看许世友1967-1985》,解放军文艺出版社,第200页。
[[40]]张素华《变局
七千人大会始末》,中国青年出版社,第168-169页。
[[44]]王年一何蜀、陈昭《毛泽东逼出来的“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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