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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儒家文化与西方文明》一文与余东海先生商榷

 

解颜

 

摘要:

优劣比较属于价值判断,这是各人的权利,应该由每个人自己作出。鼓动他人接受某个价值判断是宣传部的工作,不是学者的工作。如果把先入为主的优劣评判强加给读者,而不是给他们以足够的事实来让他们作出自由选择,这是对读者认知主权的不尊重。所谓人人平等,其内容之一即是认知主权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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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到余东海先生大作《儒家文化与西方文明》(http://beijingspring.com/bj2/2010/280/106202073352.htm) 中对儒学和西学的优劣高下的高论,有些不同的想法,试商榷。

余先生说:

“儒学高于西学,仁本主义高于人本主义,这个高不是违反而是超越。儒学内圣外王,极高明而道中庸,高于常识又不违常识。例如,王道与自由政治,礼制与民主制度,就是异中有同,同中有异,无违而超越。”

几个意见如下:

首先,如果要比较儒学和西学,首先需要对何为儒学、何为西学作出清晰的定义。定义儒学或许比较容易:我们可以把从孔孟开始的数十位儒学思想家的著作作为出发点,将讨论的领域定为伦理和哲学思辨。定义西学则似乎较为困难:如果把西学等同于西方学术,其涵盖的范围过于宽泛,可包括哲学、宗教、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心理学、人类学、甚至自然科学和艺术思潮。这样的比较太过漫无边际。似乎更可操作的比较是定义一个狭义的西学,其中只包括基督教思想和西方哲学。即使是这样的狭义西学,如果无法透彻把握其中至少数十位巨匠的思想,与儒学的比较仍然任务艰巨。

其次,现实世界比最精密复杂的理论体系还要复杂得多。每个理论体系都只能是对现实世界高度简化和略化之后的认知,是从千万个可能的视角之中的一个来展开其认识过程。可以说,每个伦理和思想体系都是在摸现实世界之巨象的盲人。无人看得见巨象的全貌,也无人有能力评价哪个盲人的叙述更为接近巨象的真实形状。如果一个学者认为自己信奉的理论已经掌握了巨象的全貌,那么真理也就在此止步、庄子该改说“知也有涯”了。

第三,优劣比较属于价值判断,这是各人的权利,应该由每个人自己作出。鼓动他人接受某个价值判断是宣传部的工作,不是学者的工作。余先生自然不愿意轻易接受他人强加的价值判断,那么根据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也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轻易强加于人。余先生对儒家文化、西方文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判断是其数十年的学习和生活经历得来,自然有权利对其优劣进行排序。而其他人也各有自己的丰富人生经历,也各有权利得出自己对此的排序。

每个人,无论智商高低,都有多年的知识积累和生活经历。这些经历帮助他们对其接触到的理论或信仰体系选择接受或拒绝、作出优劣的价值判断。这是人的正常认知过程。如果把先入为主的优劣评判强加给读者,而不是给他们以足够的事实来让他们作出自由选择,这是对读者认知主权的不尊重。所谓人人平等,其内容之一即是认知主权的平等。

诚然,余先生著文论儒学西学优劣是其言论自由的权利,然而可以看其收效为何:果听者拒绝接受余先生这样的判断,那么他该被打入劣等人或非人之列吗?如果听者凭余先生的一句话便认定儒学高于西学,余先生该对此感到欣慰吗?余先生所痛恨的马列极权主义得以席卷中国大地,正是因为大批的群众不经过独立的思考和鉴别而轻信了伟大救星。

第四,不同的思想或伦理体系之间并非不能比较。一个有意义的比较方式是从细节入手:讨论一个概念,辨析几种不同理论在此处的异同;或比较几个历史片段,分析当时的流行理论对历史进程产生的影响。这样的讨论会让理论丰富起来,所以不仅可作,而且应该常作。一个理论没有扎实的细节就会真伪混杂,其架构就经不起时间和风浪的考验。

最后,虽然价值判断的权利在个人,这不等于个人之间无法交流。个人之间可以交流的内容是事实和真相。事实和真相是客观存在,是可以交流的;真理是对事实和真相的解读,是属于个人的。世界的多元性就在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版本的真理。

学者该做的事是在真伪混杂的信息中间提取事实和真相、将它们与大众分享、提出自己对这些事实背后的内在关系的假设。这些假设是以学者自己版本的真理为依据,可以是儒学,也可以是西学或其它学问。读者有接受或拒绝这些假设、形成他们自己版本的真理的最终决定权。

综上所述,窃以为学者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思想权利和判断权利、多求证事实、少使用标签式思维、少搞大排座次。如果总想着要用某种高高在上的理论一统江湖,就又要把中国送回到权力厮杀和王朝轮回的老路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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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解颜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0年10月10日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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