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祥瑞的法学批判
(北京)张耀杰
龚祥瑞“见死不救”的罪与非罪
——《盲人奥里翁》法学批判之一
今年是辛亥革命爆发100周年,同时也是老一代法学家、现任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在北京大学就读时的授业教授龚祥瑞诞辰100周年。龚祥瑞的自叙传《盲人奥利翁》,在他逝世15年之后由北京大学出版发行,自然是法学界的一桩大事。然而,作为一直关注中国法政历史的文史学者,笔者不得不明确指出,以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逆来顺受、自欺欺人的阿Q心态娓娓道来的《盲人奥利翁》,是古今中外所有自叙传中,最令本人感到矛盾纠结的一部书稿。归纳起来,这种矛盾纠结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见死不救”是不是罪?其二,龚祥瑞为什么自鸣得意“打不倒”?其三,法学家在人权与爱国之间应该如何选择?其四,法学之光应该如何点燃?
1923年12月26日,教育部佥事周树人即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文艺会讲中,极其经典地介绍了中国传统的阿Q式的既要见死不救又要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
“天下事尽有小作为比大作为更烦难的。譬如现在似的冬天,我们只有这一件棉袄,然而必须救助一个将要冻死的苦人。否则便须坐在菩提树下冥想普度一切人类的方法去。普度一切人类和救活一人,大小实在相去太远了,然而倘叫我挑选,我就立刻到菩提树下去坐着,因为免得脱下唯一的棉袄来冻杀自己。”
1947年3月,36岁的国民党政府考试院铨叙部参事、资源委员会专门委员龚祥瑞参加一行十三人的高等文官国际考察代表团,搭乘美国运输舰戈登将军号从上海出发穿越太平洋前往旧金山。他在途中亲眼见证了船上的领班与水手,在滔天大浪中对于另一艘失事轮船上的几名船员的拼死营救:“我们是第一次旅美。在这次旅途中,我们对这回海上患难相救的动人场面留下深刻印象。……这是我们对美国人道主义文化的初次认识。后来我所以大力支持‘见死不救’是一条罪行的法案,即缘于此。”
一边是自己亲眼见证的临危不惧并且要穷尽所有人力物力和技术手段,从事“见死必救”的人道主义海上救援;一边是中国传统的阿Q式的既要见死不救又要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1949年前后的龚祥瑞,所选择的显然是后者而不是前者。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心里很明白,……我既然是个中国人,又到过美国,尽管并不认为美国什么都好,但毕竟比中国或俄国先进得多,……不过在当时,我不得不选择‘跟着共产党走,听毛主席的话,走新中国的路’。理由是‘谁要你做个中国人呢!’……观看解放军入城式之后,我下了决心,不跟国民党走了,说是大势所趋也好,为了生存也好,为了发展的必要更好。我的这个思考是根据形势的变化作出的。”
1950年至1951年,龚祥队作为中央政法委土改工作队的一名成员,被派遣到湖北省武昌区大纸坊乡指导土改运动。作为一名学贯中西的法学家,他对于土改运动的历史幽暗和历史局限,其实是心知肚明、洞如观火:“中共把留用人员全盘包下来,既可分化反革命势力,又有利于彻底消灭反革命,因此,比较起来是个不错的政策,但有的说,却不如台湾地区将地主赎买为工商业者平均土地,使耕者有其地的政策而有利于生产。”
谈到被外来的工作队挑拨发动起来的土著农民,用选择性的一面之辞揭发控诉并且残酷斗争当地的地主恶霸,进而在没有经过原告方与被告方自我辩护并且相互质证的正式法庭及其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对于地主恶霸的草率杀戮,龚祥瑞写道:“聪明的人尽知人意,于是就大谈特谈。归根到底就是剥削。地主剥削农民是‘苦’的根源,并且是唯一的根源,压根儿没有想到除了剥削之外,还存在自身中的愚、懒、弱等人性方面的缺点。”
在没有充分工商化和市场化的情况,中国广大农村的地主和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财富是极其低廉的。关于这一点,龚祥瑞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历史细节:1935年冬天,他在被清华大学公派到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LSE)留学之前,回到宁波探望了作为城市平民的父母。“我把清华给我的几个月的助教工资全给了家里,父母已觉满意,没有过问出国旅费到底是多么,以是怎样使用的;现在回想起来,我这样马马虎虎地处理金钱问题,也有好处。如果我把出国旅费的一半留在家里,……我父母把这些美金买了地皮,到了解放之后,不就成了‘地主’了?”
一天晚上,龚祥瑞与农会干部来到地主家里,“这个家不算大,屋里空荡荡,未见家属。农会里的人说,他不但租田收租,而且还在城里开油坊赚大钱,藏有几百块大洋。……于是把躺在地上的地主用绑他的绳子各一头系在两只中指上,吊起来。双脚离地,悬在空中,就忍不住招供了,说出银元藏在隔墙缝里。”
龚祥瑞知道,像这样吊老财、动筋骨是违反上级政策的。于是,他跑到乡镇向工作队的领队汇报情况。领队虽然给他写了一张便条,已经热衷于斗人打人的农会干部却并不遵照执行。龚祥瑞没有也不敢像“见死必救”的美国船员那样,坚持正确的政策立场。
关于土改运动背后更加不公正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隔离和工农二元结构的身份歧视,龚祥瑞在书中另有说明:“分到土地的个体农民不久就变成了互助组,由互助组变成了从初级到高级的合作社,农民分到的土地又归公了。……土改一结束,我们工作队从农村回到都市,在汉口受到统战部门的盛情款待,吃了一顿上等筵席。顿时有‘工人在九天之上,农民在九天之下’之感。梁漱溟的这番论调,被毛泽东斥为‘反动透顶’。后来,每谈《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一文时,总要出一身冷汗。”
事实上,土改运动对于龚祥瑞最为致命的打击,并不是梁漱溟被毛泽东斥为“反动透顶”,而是“革命法庭”血淋淋的强制教育:“我不愿在这样乱哄哄的场景下站在执行的地点上观看杀人的场面。……领队的同志把我从群众中拉了出来,让我到立即执行的场地上‘锻炼’。……我既未受过恶霸地主的迫害,自然没有苦主心头上的仇恨。对倒在地上的尸首也没有丝毫的怜悯心,但是,这种怕听枪声的恐惧心理,也反映了我本人与群众在生活经历之间的差距。不能说自己性格温和,我是站在中间的——既无民愤,也不怜悯。”
像这样强制参与的集体狂欢和集体杀戮,所杀死消灭的不仅仅是地主恶霸的肉体生命,更是对于龚祥瑞从清华大学以及欧美各国学习来的法学知识和法学之光的残酷扼杀。从土改杀人那一刻起,龚祥瑞的法学之光就已经变成紧要关头见死不救、时来运转免责推卸的伪法学甚至于反法学的法学死光。他所换来是相当于中共高级干部的特权待遇和物质享受。正是为了免遭梁漱溟那样因为说真话而被斥为“反动透顶”的政治命运,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龚祥瑞,先是在土改运动中选择了“没有丝毫的怜悯心”的见死不救;在接下来的政治运动中,他更是主动选择了对于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恩师同事的揭发批判和出卖牺牲。更加矛盾纠结的是,龚祥瑞在政治运动中所选择的人生哲学,竟然是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
从1966年6月18日开始,龚祥瑞与北大法律系的29名同事一起,反复遭受残无人道地毒打批斗,他为此给出的解释是:“有一次是专门斗我一人的,仍在42楼的北门。这次没有挂牌,红卫兵命令我跪在地上,在我背上压了一块大石头,自然就抬不起头来了,这种斗争是我在土改时斗地主的办法。……我认为心理学教授(沈XX在巴黎留学时认识的,那时他住在瑞士馆,一幢非常漂亮的楼房里)服毒身亡是一个不懂心理的蠢人。正因为他没有中国人的那种‘阿Q精神’,才自己结束自己,交了白卷。这很困难,让中国摆脱数千年来对于命运的忍让的那种弱点,确实困难。”
(龚祥瑞著《盲人奥利翁——龚祥瑞自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
龚祥瑞自鸣得意的“打不倒”
——《盲人奥里翁》法学批判之二
在龚祥瑞的一生中,最让人诟病的是他对于恩师钱端升和同事王铁崖、楼邦彦等人的揭发批判和出卖牺牲。自以为聪明老实“打不倒”的龚祥瑞,在《盲人奥利翁》一书中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愧疚之心,反而通过极其顽固也极其阴暗的影射攻击,精心编造了一套阿Q式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免责逻辑。
一、自鸣得意的“打不倒”
细读全书,《盲人奥利翁》中最令笔者触目惊心的是这样一段文字介绍:1954年,北京大学成立新法律系,前北大法律系教授龚祥瑞被重新分配到第一线的教学岗位,成为该系国家法教研室的一员。从北京政法学院毕业的肖文汉被分配到该教研室的第一天,中共老干部、教研室主任袁栋,向他郑重介绍了龚祥瑞:“这位先生是打不倒的,你应该向他学习。”
接着这句话,龚祥瑞自鸣得意地解释说:“正是这样,这位老干部很有眼力,可惜那个年轻人没有从我那里学到自知之明,终于以不白之冤终身。其实,那时党的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对旧知识分子来说是正确的,……我认为讲明这一点是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使人们有信心,不致彷徨顾虑,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
这里的“人民和人民的政府”,等同于龚祥瑞所说的“把它和‘国家、社会、政府’打成一片‘二而合一’”的中国共产党,尤其是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作为补充,龚祥瑞接下来还有另外一段话:“天下大势已定,个人是无能为力的,大家只能跟着走,以苏联专家为师,用不着牵着你的鼻子,只要一声令下或者号令尚未发出,预感就会使你顺着响应了。”
但是,1949年之前的龚祥瑞却并不是这么认为的。作为费边社会主义理论家拉斯基的一名学生,龚祥瑞介绍说:“拉斯基不仅否认国家的阶级性,而且更进一步否认国家的强制性和国家主权——国家至高无上性,所有这些观点,在当时,在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漫天飞的时代,被像我这样的青年人所接受,被拉斯基所征服,我认为是比较荣幸的,……我在30年代接受的不是斯大林主义,更不是法西斯主义,而是被马克思主义者称之为‘第三条道路’的那种思想,这实在是时代的特征使然。”
1939年夏天,28岁的龚祥瑞从英、法两国留学归来,任教于西南联合大学。钱端升以龚祥瑞、陈体强等年轻教员为班底,发起组织西南联大行政研究室。龚祥瑞在当时写作的《谈实际政治》一文中,提出政治的三条轨道:(1)治权的划分;(2)党派的划分;(3)官吏的划分。用他的话说,“这三种划分或三条轨道,我以为都是公法观念的一种表现,而公法观念的确立,实有待于绝对权力观念的取消而代之以政治科学的探索。”但是,龚祥瑞在晚年的自叙传中,却自相矛盾地补充了这样一段话:“你看30年代,日本人打进来,中国只剩下半壁河山,经过全民抗战,还是取得了最后胜利。个人是过眼烟云,民族则巍然屹立。……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每个中国人都有的这种自信心。”
所谓“巍然屹立”的“民族”,以及“国家至高无上”的“中国”,正是龚祥瑞从事的公法学和政治科学,依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公理所要否认取消的“绝对权力观念”。真正拥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信心”的中国人,是从来不会把自己当作“过眼烟云”的。即使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自信心”的龚祥瑞,也从来没有甘心情愿地把自己当作“过眼烟云”,反而高举着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挡箭牌和护身符,一再把自己的恩师同事当作“过眼烟云”揭发批判和出卖牺牲,目的仅仅是为了自己一个人保全性命“打不倒”。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能闯过反右派斗争和文化大革命这两大关,是靠我对毛泽东的信仰。”
龚祥瑞在内心深处,对于哈耶克所说的强制消灭私有制的计划经济,必然导致强制性的个人崇拜与普遍奴役,是完全明白的。用他的话说:“搞一阵风的运动真需要一个领袖出来号召,更需要一批随从令人群屈从,他必须掌握人群赖以生存的衣食住行的生活资料,因而这种社会必须剥夺所有人的生产资料,把它集中在可靠的人或集团的手里。因此它常常需要换马,需要新口号,社会就永远难以长治久安。”
在“我对毛泽东思想的初步认识”的小标题下,龚祥瑞写道:“本人正是在1911年清王朝灭亡后外国浪潮通过贸易、教育和西方教会、医院、学校等渠道而席卷中国,特别是渗透五口通商之一的宁波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一定会接受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思想中无比博大精深的影响,同时本书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文化影响的烙印。”
接下来,龚祥瑞一方面表示说:“我不能不承认毛泽东思想在总体上的正确性,直到1956年在我所知的政治界以及在治国艺术的精巧方面,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者。……(毛泽东)使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逐步走向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方面也开辟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与此同时,基于“更高层次的认识”——也就是英国大法官丹宁的反对“非此即彼”、主张“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以及“真理”从来不是纯而又纯的而是“杂色的观点”——龚祥瑞又指出了毛泽东思想的局限性:“毛泽东思想囿于列宁主义与斯大林主义而成为‘一家’或‘一党’之言,并且是越走越远,自1957年起走向其自己的反面,每每冒进失误,不仅与他的同僚(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发生冲突,而且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其中的知识分子带来一个极左思想,直到文化大革命,‘四人帮’篡权。”
自相矛盾的是,“闯过反右派斗争和文化大革命这两大关”的龚祥瑞,在“永远难以长治久安”的个人崇拜与普遍奴役的大格局、大背景之下,明确选择了站在他所从事的公法学和政治科学所要否认取消的绝对权力一边。他所信仰的恰恰是被他自己认定为“每每冒进失误”的1957年之后的毛泽东思想。
被龚祥瑞称为“知心好友”的著名语言学家和翻译家、北大中文系教授高名凯,也是他在巴黎大学留学时认识的。为了证明自己阿Q式的自鸣得意的“打不倒”,心理阴暗的龚祥瑞连这位“知心好友”也不肯放过。于是,书中便出现了以胡风事件中的高名凯为反面教材的一段话:“名凯多少与文化人有牵连,他在系里说是‘谈胡色变,人人自危’。我想,这是知识分子不懂共产党的政策或害怕共产党政策多变造成的。我越想越觉得毛泽东治国的策略不是任何其他国家和政党能望其项背的。正像他自己或别人形容他的那样,他的指示既有虎性又有猴性,只有同具这两种性格的人——即‘亦此亦彼’——才能顶住它的‘非此即彼’的压力。”
二、从揭发批判到影射攻击
1957年8月11日,《人民日报》刊登龚祥瑞的署名文章《钱端升小集团的阴谋和“大法学院”方案》,其中揭发批判说:“既有王铁崖、楼邦彦这样大胆凶恶的右派急先锋,必有钱端升那样大胆凶恶的反党阴谋家。九三学社的一个同志说得好:楼邦彦和王铁崖正像右派大殿前的哼、哈二将,——以之形容这两个‘名流学者’对党的进攻,‘既大胆又凶恶’,这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到了晚年的自叙传中,龚祥瑞唯一愿意承认的道德污点,是对于英国恩师拉基斯的虚假批判——“50年代我曾执笔写过批判拉斯基改良主义国家学说的文章。……我以‘马克思主义者’的假面具出现,评论他非马克思主义或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此事无疑成了我学术生涯中一个洗不掉的污点。”——对于本国的恩师同事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他却不肯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愧疚之心;反而通过极其顽固也极其阴暗的影射攻击,精心编造了一套阿Q式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免责逻辑。“既大胆又凶恶”,一直是他强加在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身上的人格标签和道德污点。
1935年8月,龚祥瑞通过清华大学庚子赔款第三批公派留学生的选拔考试,按照规定需要在国内先实习半年时间,实习导师是刚刚离开清华到南京中央大学政治系担任主任的钱端升。龚祥瑞跟随钱端升在南京实习期间,拜访了时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长的前清华教授蒋廷黻。蒋廷黻给予他的指导性意见是:“中国这样的一个国家去学英国的先进知识,一点用处没有。不如到印度去学点英国人统治印度的方法!”
借着蒋廷黻的这句话,龚祥瑞以划清政治界线的爱国姿态,影射攻击在《民主乎?独裁乎?》一文中与翁文灏、蒋廷黻等人一起支持蒋介石独裁政策的钱端升:“这是蒋先生的见解,真使我无法理解他的深意,这岂不是说‘英国统治殖民地的经验’对中国更合适,更接近现实。由此可以看出他之所以对中国实行的蒋介石独裁所抱的根本见解了,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所以要弃学从政的思想基础了。我不会就这个问题去请教写过‘民主乎?独裁乎?’那篇文章的指导老师的。总之,我的实习工作是毫无成绩的,……”
事实上,当年的龚祥瑞并没有基于自己旗帜鲜明的爱国立场与蒋廷黻断绝关系,反而于1943年接受蒋廷黻的邀约和推荐,“弃学从政”担任了青年干部学校教务长蒋经国的副教务长。但是,在与恩师钱端升划清政治界线并且加以影射攻击方面,他却表现得异常果断。
在“我所知道的伦敦经济政治学院(LSE)”的小标题下,龚祥瑞借助于揭发批判自己的英国恩师拉斯基,再一次影射攻击说:“有些大知识分子1957年被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我认为这些个别的人是和拉斯基30年代思想混乱的政论著作直接有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思想改造运动中,这些人的表现,受拉斯基的影响,尤为明显。”
这里以“思想混乱”的罪名影射攻击的“大知识分子”,是1957年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的钱端升、罗隆基、费孝通、储安平、王造时、王铁崖、楼邦彦等人。尽管如此,在叙述1938年春天钱端升到英国从事抗战外交期间的一段往事——每到周末便要邀请自己以及楼邦彦、王铁崖、周如松到唐人街吃饭,回国之后又从西南联大给自己和楼邦彦寄来副教授聘书——时;严重违背最低限度的人道和师道的龚祥瑞,也不得不以阿Q式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态度表白说:“钱老师确实是个好人,对我们热情相待。……他很了解青年人的那种不成熟性、那种狂劲、那种傲气,反而加以赏识,这正符合老一辈人对新出道的后生的慈爱心,……当我老了时,竟多少继承了一点钱先生的人道和师道,……”
在谈到1949年前后的政权更替时,龚祥瑞借着与当时的燕京大学国文系主任高名凯的谈话,再一次影射攻击了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的“既大胆又凶恶”:“当中共胜利的时候,个别有历史问题的人趋之若骛,百般吹捧——高名凯认为——必没好结果,这种人将被中共认为是‘投机分子’。……本来‘转变’没有那么容易,还是老老实实听候为是。我说,应该有‘自知之明’,例如,像我这样从南京来的人,就和他们在北平的人有所不同。楼等写过许多批评蒋政府的文章,也讨伐过孙科这样的人物。他们才算‘民主人士’,他们确实是欢欢喜喜等待解放的。”
接下来,龚祥瑞还以自己既聪明又老实的正面形象,影射攻击了“民主人士”王铁崖、楼邦彦、储安平之间“既大胆又凶恶”的密切交往:“在北平被围时期,储安平和楼、王两位经常到我家来座谈,谈的多是如何继续他的《观察》周刊。……办报的人多系峥嵘人物,和我们教书匠在风格上毕竟有根本的区别。我是下决心来教书的,只为学生服务;主张政治学者只在学术方面作点贡献,而无力参加无序的政治。”
三、聪明老实“打不倒”的免责逻辑
有了上述曲曲折折、反反复复的影射攻击,龚祥瑞在标题为“反右斗争的前前后后”的正面叙述中,却极其吝啬地写下了区区2000多字的相关回忆。其中充满的更是推卸责任的自我辩护:“我对陈体强、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同事的批判,在开始时,是‘批评与反批评’,并无‘反右派’一说。如果按后来的标准衡量,乃是资产阶级批资产阶级,按我们道德观来说,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响应党的号召进行自我改造的自觉行为,不是像有的人所说,是‘出卖朋友’的不道德行为,至少我们之间没有这种感觉。”
接下来,龚祥瑞另有一段免责说明:“座谈会上洋溢着‘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的追求气韵,报纸对这点也有所报导,但我不能不承认在这场斗争中我也有私心,所以当‘文革’冲击我时,我认为是顺理成章的,是符合中共需要的忠诚老实的表现,对我们个人来说,不发生谁是谁非的问题。”
龚祥瑞一再表白的“自知之明”、“自我改造”、“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并不是依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公理面对所有主体个人和法人实体的;而是面对已经掌握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及其伟大领袖毛泽东的。他所承认的“私心”,说到底就是阿Q式的自以为聪明老实的“打不倒”;也就是通过揭发批判、出卖牺牲“既大胆又凶恶”的恩师同事,来证明自己高举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挡箭牌和护身符的“自知之明”、“自我改造”、“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从而保障自己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打不倒”。在龚祥瑞聪明老实“打不倒”的“私心”里面,并不是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不发生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存在着极其严重的道德是非。要不然,他就不会在整部书稿里面极其顽固、极其阴暗——或者说做贼心虚、贼喊捉贼——地一再影射攻击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储安平等人的“既大胆又凶恶”。
概括了说,龚祥瑞在《盲人奥里翁》中所编造的诸如此类的聪明老实“打不倒”的免责逻辑,可以用因果三段论来加以描述:
大前提:1949年之后的中国人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爱国爱党爱毛泽东。
小前提:像阿Q一样既聪明又老实的龚祥瑞,从来不爱当官做主人而只是甘心情愿地爱国爱党爱毛泽东。
结论:所以,龚祥瑞就拥有了生存发展的好机会、好命运,从而成为一名高举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挡箭牌和护身符聪明老实“打不倒”的模范国民。
与此相对应,龚祥瑞强加在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人身上的,是另外一种“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因果三段论:
大前提:1949年之后的中国人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爱国爱党爱毛泽东。
小前提:钱端升等人是“既大胆又凶恶”的阴谋家、野心家,从来不像龚祥瑞一样爱国爱党爱毛泽东。
结论:所以,钱端升等人被打成“右派分子”而失去生存发展的好机会、好命运,是他们罪有应得和咎由自取。
像这样的因果三段论,不能说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1978年前后中共中央为包括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在内的绝大多数“右派分子”平反昭雪,已经足以证明阿Q式的聪明老实“打不倒”的龚祥瑞,当年对于恩师同事的揭发批判,是一种为了确保自己“打不倒”而不惜出卖牺牲别人的既不老实也不道德的错误行为。1957年参加反右斗争的龚祥瑞,已经是46岁的成年人,而且是全国最高学府的法学教授,当然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龚祥瑞死灰复燃的法学之光
——《盲人奥里翁》法学批判之三
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的南部联军指挥官罗伯特·李,原本是北方联邦军队的一名军官。他既反对南方各州脱离联邦政府,也反对南方各州继续维持蓄奴制度。但是,当林肯总统任命他统率北方军队与南方作战时,他却选择站在敌对一方。用他写给儿子们的家信中的话说:“尽管我对联邦无限忠诚,可是我还是不能下定主意举起我的双手来攻打我的亲戚、我的孩子、我的家乡……如果联邦解散了,政府瓦解了,我会回到我的本州,分享我的人民的痛苦。只有在需要保护家乡的时候,我才会拔出我的利剑。”
由此可知,个人并不仅仅是隶属于国家的,而是首先归属于自己的。人类社会的平等契约和平等法律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前提,是以人为本、自我健全、意志自治、自由自主的主体个人,而不是宏大叙事中的人民、时代、国家、民族、政党、领袖。只是这一逻辑起点和根本前提,在中国本土的文化传统中是从来不存在的;在西方社会却可以一直追溯到公元前450年的代议制形式的罗马法典《十二铜表法》。学贯中西的法学家龚祥瑞,在“思想混乱”的拉斯基的强力影响下,恰恰是在这一根本点上,似是而非、逻辑混乱地交了白卷。比龚祥瑞年轻19岁的另一位法学家江平,却奇迹般地从红色社会主义的苏联,学习到了罗马法主体地位平等、权利本位(私权神圣)、过错责任、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法学精髓;从而为中国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的制订,做出了更加切实的一份贡献。
一、政治运动中的特权待遇
1963年春天,北大全体师生到武汉江陵农村搞“四清”和“社教”。带队的副校长戈华很照顾老教授,特别给予小灶待遇。于是,龚祥瑞立场鲜明地记录了这样一个历史细节:“年纪较大的自由主义者——个别教授倚老卖老,有时也坦率地说出了几句心里话。例如,有一位坐在校长一侧一饮而尽的教授坦率地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对‘政治学习’发了这样的牢骚:‘中国是属于亿万人民的,它不仅仅是属于党的。’文人大致都希望得到更大的思想而不想吃鱼吃肉,‘食不厌精’。后来他在‘文革’中坦白了这句反话,可把戈华这位从河北大学调来的党政干部给害苦了。”
龚祥瑞基于阿Q式的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逆来顺受、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和法学迷思,在历次运动中立场鲜明地站在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正确路线一边,从而享受到了与老干部戈华等人大致相同的特权待遇。带着这样一种荣耀感,他在书稿中记录了另外一个历史细节:
1968年,北大、清华被打入另册的教授学者,响应林彪的号令到江西南昌血吸虫肆虐的鲤鱼洲劳改农场去劳动改造。57岁的龚祥瑞被分配到牛棚负责喂牛。有一天,他挑着120斤的青草走在路上,被一位革命派拦下来接受教训:“260元一月,小子,你记着。”龚祥瑞为此感慨道:“这意味着工农兵雇用了一个月工资260元的人来割草喂牛实在是太不合算了。‘有理有理’。我心里想。那时我只拿16元一个月的生活费,全部工资冻结起来(后来都退还给我了)。但是浪费了时间、蹉跎了光阴!遭损失的是那两代人,我和像我这样的人没有什么损失,只有受益,受到深刻的实践教育的益处。”
1971年,60岁的龚祥瑞和妻子方备最后一批离开鲤鱼洲劳改农场,此时他已经患上“粒性肺结核病”。据知情人士告诉笔者,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的血吸虫病,当年被分配到鲤鱼洲劳改农场从事强制性的劳动改造的大多数的北大、清华教授,后来都是死于非常痛苦的血吸虫病及其后遗症。一直处于被蒙蔽状态的龚祥瑞,1972年与副校长戈华一起到通县肺病疗养院住院治疗。他竟然对于自己所享受到的高干待遇而感激涕零:“住的是单间房,伙食是三元一天,洗澡有人护理,用的是进口特效药,仅向五楼特别病房供应……更重要的它反映了我在政治上已经有了结论,并已经多层审查,所有问题都已清算完毕了。”
二、法学之光的复燃与熄灭
龚祥瑞再一次回到北大课堂,已经是1980年,这一年他69岁。对于自己晚年的工作成绩,他在书中总结道:“我在80年代出国多次,旨在追求新知识,弥补自己自1949年以来的空白,我做的只是一丁点儿的介绍工作。我所介绍的观念、体制、技术等对中国现状说来,超前的多,现在可操作的少。如‘一国两制’的混合、中央地方法人的设立,出版自由法的制定、人代会设司法专员的建议、两类公务员的区分与趋同、‘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的提倡……它一度被部分人误认为‘自由化’,其实这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时来运转的龚祥瑞,已经不再满足于阿Q式的精神胜利和法学迷思,而是更加热衷于自己曾经严重鄙视过的“年纪较大的自由主义者——个别教授倚老卖老”的自由思想。于是,他开始初步表现出死灰复燃的法学之光:“有人曾就我个人来说:‘我们党和国家待他不薄,可他的脑筋还是那样,真改造不了啊!’我想:我会自己改造自己。让别人改造自己,大抵事倍功半。我不相信一切违反时代风尚的思想改造运动,能取得长期有效的成果。”
可悲的,龚祥瑞这种法学之光,始终没有正大光明、立场坚定地攀登上现代法学所坚守的甲乙双方契约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以人为本、见死必救的文明底线;从而像他的英国恩师拉斯基那样,明确否认“国家的强制性和国家主权——国家至高无上性”;反而仅仅把此前高举的爱国爱党爱毛泽东的挡箭牌和护身符,与时俱进地简化为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的爱国爱党。于是,同样一句话在另一种语境之下,便表现出恰好相反的价值取向:
“我曾向国内的青年朋友致信说,这里有不少美籍华人在美国大学任教,多有‘无家可归,无国可报’的凄凉心情,……我在国外恰好正逢国内改革开放政策开始之际,因而如鱼得水,是非常自豪的,不像个别同事所误揣的那样,某某人将留在美国从此不回国了;也不像有的名人所说的那样,‘我们党和国家待他不薄,他的脑筋还是照样不变,恐怕改造不了啦!’”
然而,假如个人与民族、国家及政党之间,仅仅是“无家可归,无国可报”的人身依附关系,而不是契约平等和法律平等的对等关系,以及国际交往中的求同存异、大同博爱的对等关系;同为失去祖国的犹太人的马克思和拉斯基的人生价值,又应该体现在什么地方呢?!对于龚祥瑞的这种阿Q式的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逆来顺受、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和法学迷思,归根到底可以用恩格斯写在《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话来加以解释:“普鲁式在1806年战败之后,废除了依附关系,同时还取消了慈悲的领主们照顾贫、病和衰老的依附农的义务,当时农民曾向国王请愿,请求让他们继续处于受奴役的地位——否则在他们遭受不幸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呢?……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认定,平等是有例外的。对于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来说,平等是无效的。”
正是由于严重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也就是作为现代法学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前提的以人为本、自我健全、意志自治、自由自主的主体意志;曾经在政治运动中出卖别人并且多次遭受下跪毒打之类的侵犯迫害的龚祥瑞,在谈到自己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的访学经历时,却偏偏要极力表白自己的爱国情操:“当人们问到西藏问题时,我与某些美国学者发生了观点上的冲突。……至于西藏人民的民族意识宗教信仰,我国政府历来是尊重的,即使封建王朝自唐朝以来,也未予以侵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在这个有关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可能持不同政见。”
1989年4月,龚祥瑞发表在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杂志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一文,尤其是其中“翻开现行宪法的序言一看,四部宪法千篇一律都是政治宣言”之类的学术表达,被指责为受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否定了1982年宪法序言所载入的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龚祥瑞为了息事宁人,只好再一次选择被动挨打、逆来顺受的态度,主动躲避到创办不久的宁波大学,从而侥幸躲过了6月4日的一场血腥镇压。同年9月回到北大后,他在《我的反思与答辩》中替自己公开辩护的挡箭牌和护身符,依然是阿Q式的自以为聪明老实“打不倒”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爱国爱党: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立国之本和这一强国之路,尤其是党的领导。然而,有关‘政党问题’,我却从来不主张把它写在宪法上或制定一部《政党法》之类的建议,这是我多年研究各国宪法而后自然地得出的结论。……难道政治领导是靠法律承认和为之保障的吗?宪法的精义不在于法律条文上的规定,成文宪法背后隐含的因素是实际存在的力量对比,……”
在落款时间为1990年2月1日的一份对谈记录中,龚祥瑞表示说:“‘人治’是国情,但国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之所以维持这样的国情,有一个原因就是法学家们似乎缺少一种自我牺牲的职业精神。这个代价的确太大,一时花不起。”
从1949年以来一直自鸣得意于阿Q式的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逆来顺受、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和法学迷思的龚祥瑞,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主动承担“自我牺牲的职业精神”的。尽管如此,他依然不甘心于就此熄灭自己的法学之光:“本来是‘七十而从心所欲’,而我已‘七老八十’了,却不能‘从心所欲’。尽管我永远也满足不了青年一代人的希望,但是我要满足他们的求知欲。为此我决不退却,决不畏缩。我不打算闭门读书,谢绝来客,与世隔绝,致全力于著述工作,‘藏之名山,传至后世’,像有些爱护我的亲友劝我的那样。”
到了1993年,已经被剥夺授课权的龚祥瑞,再一次高举爱国爱党的挡箭牌和护身符,开始了他一生中的最后一搏:“‘文革’已成为历史。中国走出了这场危机,变得更加强大。中国共产党把它和‘国家、社会、政府’打成一片‘二而合一’,精力充沛地在政治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取而代之。……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的知识分子,我想培养新世纪的宪政主义者,保证政治和社会经济稳定,保障改革开放政策继承性。……持此观点,我欣然接受了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筹建一个以东南亚为核心的宪政史研究课题组,以备我国建立宪政制度的参考。”
令龚祥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法学事业和法学之光,最后偏偏倒在了他自己所高举的爱国爱党的挡箭牌和护身符之下。1993年6月28日晚上,龚祥瑞主持的宪政史研究课题组在上海与华东政法学院合办的国际研讨班,被上海市委紧急叫停。自以为聪明老实“打不倒”的龚祥瑞,再一次选择了阿Q式的不求说真话只求保性命的逆来顺受、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和法学迷思:“我们在上海办班,适逢世界人权会议在维也纳开会之际,6月底7月初尚未达成协议,……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从整体利益出发,考虑到国家的声誉和课题组的性质,作出顺从的决定,……”
这一年龚祥瑞82岁。在随后的岁月里,他只好极不情愿地执笔写作自叙传:“你们可以举把火把我的书烧成灰,但我自信,它的浓烟烈火将化为下一代人的法学之光。”
几年前信誓旦旦地表示“决不退却,决不畏缩”到“藏之名山,传至后世”的著述工作的龚祥瑞,在“1995年夏搁笔于北大中关园”的该书后记中,再一次以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写下了既颇为丧气又颇为自负的个人声明:“本人并无在有生之年出版自传之意,却存‘藏之名山传诸后世’之心,而且随着时光的流逝,也确信它必有问世之日,并能为吾人赖以生存的慈悲世界增添一份信念、一缕希望、一片爱心。”
1996年8月的一天,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龚祥瑞,几乎是用尽平生的气力,给陈有西写下了一页题解:“盲人ORION是一颗星座(猎户),他摸索着向着朝阳前进。当太阳出来时,他黯然消失在空中,等待着他的是无穷无尽的昼夜。我非常的像他。”在这页题解中,他浓缩总结了自己盲人奥里翁式的同时也是阿Q式的悲剧宿命。
1996年9月3日,龚祥瑞在北京去世。15年之后,他的自叙传出版问世,其中尽管写尽了这位被授业弟子宋先科赞美为“用最后二十余年的生命岁月,与无限众多、遍布全国各地、关注中国进步发展的人们建立了密切联系”的法学家的人生曲折;并且充满了精彩传神的历史细节。但是,他所自信的“浓烟烈火将化为下一代人的法学之光”,却表现得极其稀薄也极其纠结。与他有过接触合作的下一代法律人中,李克强已经成为中共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已经成为书记处书记。但是,迄今为止,在这两位中共高官身上,连龚祥瑞所表现出的极其稀薄也极其混乱的法学之光,也没有正大光明地透露过一丝一毫。他们两个人在高举爱国爱党的挡箭牌和护身符以保证自己阿Q式的聪明老实“打不倒”方面,倒是比龚祥瑞表现更加炉火纯青,完全称得上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