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社民連」是否要找死?
侯鎮安
香港的「社民連」率先宣佈杯葛假民主選舉,中晒計!是否要找死?
2021年5月31日,香港,修訂(打殘)選舉制度的條例,刊憲生效,「完善(打殘)選舉制度」正式實施。
2021年6月1日,大部分傳統泛民和反對派尚未斗膽杯葛之際,社會民主連線 League of Social Democrats(社民連)就率先表態,杯葛本年內即將舉行的兩場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 和 立法會選舉),難道「社民連」不知道自己經已違反《港區國安法》嗎?
02)難道「社民連」不怕被取締、不怕被拉人兼封艇嗎?
03)難道在獄中的「社民連」,就不怕不能出獄?被「加監」嗎?
04)難道在「緩刑」中的「社民連」,就不怕因為再犯,而被「收監」嗎?
05)難道在「保釋」中的「社民連」,就不怕因為「違反保釋條件」,而被立即「收監」嗎?
「社民連」當然不怕,當然什麼都不怕,因為「社民連」已經面臨「解散」邊緣,主要掌職者已被「收監」或快將被「收監」,如下:
01)主席:黃浩銘(2018年4月16日已經刑滿出獄,但還有幾單案件在身,現在保釋候查中,快將再入獄。)
02)外務副主席:岑子杰(已在獄中)
03)內務副主席:梁國雄(長毛)(已在獄中)
04)秘書長:吳文遠(已在獄中)
05)常務委員:陳皓桓(已在獄中)
06)常務委員:曾健成(現在保釋候查中,快將入獄。)
雖然如此,但筆者認為,「社民連」無必要這樣做,無必要率先宣佈杯葛假民主選舉;「社民連」這樣做,不但是「多此一舉」,而且是「中晒計」!完全中了林鄭的圈套!完全中了中共的計!
多此一舉?因為眾所周知,「社民連」不是溫和民主派,而是會抬棺材和焚燒棺材的激進反對派,加上議會議席越來越少,參選的實力有限,所以大家都預計了「社民連」不會派任何人參選。既然大家都沒有想過你會派人參選,你再向大家說你不會派人參選,又有何意義?不是有點多餘嗎?不是「多此一舉」嗎?
還有,不參選就不參選啦!為什麼還要作預告?為什麼還要高調宣佈杯葛?目的何在?是否要鼓勵更多人杯葛?是否想煽動?是否要顛覆?今時今日,政府已經習慣高調以言入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是否要找死?多此一舉,值得嗎?
中晒計?眾所周知,林鄭根本就不想「社民連」參選,中共更加也不想「社民連」參選,你們宣佈不參選,林鄭和中共固然樂見;但他們更加樂見的,是你們話杯葛和呼籲其他政黨和政客杯葛,兩者皆違反了《港區國安法》,還不乘機把你們一網打盡;試想想,「杯葛和呼籲杯葛」變成「顛覆和煽動顛覆」,代價不是太大嗎?值得嗎?還不是中了計嗎?為什麼要讓中共的奸計得逞?中晒計!是否要找死?
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已經公佈《2021年完善(打殘)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同時已經警告全港市民,如果任何人在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犯法,相關法例快將出台,可望趕及於9月和12月的選舉中應用;就算相關法例未能及時生效,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等行為,也可以是違反《港版國安法》的行為,特區政府必定嚴懲,大家必須小心!
投鼠忌器,有所顧慮,是正常,是應該的,是可以理解的。因此,筆者認為:香港人,無需講,只要做,便可以!無需討論,無需多講,更加無須鄭重宣佈,更加無須高調聲明!就算是半句,也是多餘,也是多此一舉。
為什麼?因為(以筆者為例):
01)我會繼續登記做選民。
02)我會積極鼓勵和呼籲更多人,繼續登記做選民,尤其是仍然支持香港有真正民主的朋友們。
03)我會積極鼓勵和呼籲更多人,新登記做選民,尤其是首投族。
04)任何選舉,如果有民主派或反對派的政客僥倖沒有被取消資格(DQ),「入到閘」,我一定會投他/她一票。
05)如果他/她僥倖當選,他/她就任後一星期,我必定會呼籲他/她盡快辭職,一來不做「政治花瓶」,二來不要浪費青春,不要浪費時間,做更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對香港更有利!
06)任何選舉,如果沒有任何民主派或反對派的政客能夠成為候選人,如果所有候選人都是保皇黨、鄉事派、建制派、或者是更左的建制派,我都會去投票,至於會投什麼票,為免被林鄭月娥拘捕入獄,恕筆者不能透露,總之就是一些如果說了出來就會犯法的投票,尤其是違反《港區國安法》,大家心領神會吧!
所以,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人民力量、香港本土、新民主同盟、工黨、職工盟、教協等等;無論你們想怎樣做,無需講,無需說,無需預告,無需宣佈,無需聲明,無需呼籲,只要做,便可以!
所以,聰明的廣大「和理非」,無需講,只要一起做便可以!香港人,加油!謝謝!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侯鎮安
20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