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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用甚么准则来要求作家(附录)

林默涵




  有这么一种议论:「在我们国家,确实存在着用不应该要求作家的准则来要求作家,用非文学的标准来评论文学,用非作家的东西来要求作家。我们往往觉得,作家做为作家还不够,还要要求作家是个革命家、宣传家、政治家、辩证唯物主义者,甚至是好爸爸、好妈妈;但就不能够让作家当个人道主义者。]

  这种议论是颇为奇特的,并且使我产生了一些疑问,现在提出来,请求指教。

  一、在我们国家,文艺创作是一种分工,作家和社会上其它各种职业的人一样,也是社会的一员,他不能不遵守共同的社会公约、共同的道德标准、共同的生活准则,比如国家的宪法就是谁也不能违背的。而这些都是「非作家的东西」。如果不能用「非作家的东西要求作家」,那末,对其他各种职业的人,也同样不能用非其职业的东西去要求他们,那就人人都可以各行其是了,整个社会岂不就要乱了吗?

  二、作家与革命家,难道是截然矛盾的吗?历史上许多伟大的作家,都是当时的革命家,他们代表了那个时代的进步思想、进步势力。尽人皆知,鲁迅就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是以笔为武器去从事革命斗争的,因此也可以说是革命的宣传家。再说,真正的革命家,决不是别人要求他去做的,而是自己要做的。在反革命统治下,干革命是要准备丢脑袋的。我们的作家中,有许多共产党员,他们或者是成了作家以后加入党的,或者是入党以后才从事创作的,这都出于他们的自觉自愿,并没有人强迫他们这样做。共产党员是自愿入党的,也有退党的自由。但是,既然加入了共产党,那就得承认党的纲领,执行党的决定,就得首先是共产党员,然后才是作家,他的职业(即创作)就要服从于革命事业的需要和利益;因为共产党是一个战斗的革命组织,不是自由散漫的同人俱乐部。我想,一个自愿加入共产党的作家,是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在世界观上,也应该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因为共产党员的第一条义务,就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员作家也不例外。对于非党作家,当然不能这样要求,但也可以这样希望,事实上,不少可尊敬的非党作家就是这样做的。倒是有些党员作家,忘记了自己是共产党员。至于说:「甚至」要求作家是好爸爸、好妈妈,这有甚么不可以呢?在我们的社会里,可以说这是对所有成年人的要求,难道做精神工作的作家,倒可以去做坏爸爸、坏妈妈吗?

  三、至于说,我们的国家不让作家当个人道主义者,这纯属无稽之言。就我所见,并没有人笼统地否定人道主义,但包括我在内,确实有人不赞成毫无分析地笼统地呕歌人道主义,因为人道主义在不同时代和不同人物心目中,是有不同的内容的,因此批评一下抽象的人道主义观点,是完全需要的。最近读到一篇研究现代派、超现代派艺术的文章(见《文艺研究》一九八六年第一期,何新作),其中讲到这个问题,我以为很有见地,作者说:

  「人道主义是理论界和文艺界的一大热门。但是许多研究西方人道主义的人都未指出(似乎没有意识到),西方现代哲学中的人道主义——生存主义(「存在主义」,与文艺复兴以后的人道主义,无论在文化主题上还是在对人性的看法上都是截然相反的。前者是性善论,并且相信人性通过教育和文化可以改善,后者却是性恶论,认为人性为文化所败坏(「异化」并且不可救药(「荒谬」)。前者赞美生命(如莎士比亚),后者则赞美死亡(如海德格尔》。」(引者按:海德格尔是存在主义的创立者。

  难道这种赞美死亡的人道主义,我们也去照搬过来吗?其实有些人的「人道主义」不仅赞美死亡,而且制造死亡,那些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不就是打着「博爱」、「人道主义」等旗号,去掠夺、屠戮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吗?当然,被压迫的民族和被压迫的人民也决不可能靠人道主义去讨得解放和自由。写到这里,我想起了阮章竞同志在他的诗集序言中的一段话,就抄在下面吧:

  「被压迫民族是用火、用剑、用摇天撼地的怒涛,去夺得国家的独立的。如果被压迫民族捧着人道主义去乞求,我敢说:一个也不可能获得独立。马戏团的驯兽师能驯服一些野兽,但从没见过被压迫民族用人道主义去说服过一个半个殖民主义者。」

  二月十五日

  原载《光明日报》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一版



注:林文所批判的未注明出处的话,原是刘再复在青年文艺理论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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