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写本质」的探讨
——答丁星同志
丁星同志批评了我在八一年第一期《十月》上发表的《<步步设防>续篇》,这就促使我对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探索。现将我对今年第一期《十月》上丁星的《<【步步设防】续篇>辩析》一文的学习心得公之于众,期望丁同志和读者继续给我指教。
我写《续篇》的思想出发点,实由于深感流行的文艺思潮中有很多「左」的或似是而非的教条。这些东西过去我们接受它,鼓吹它,紧跟它,从来不去思索它的合理性和是否科学,从而在人们头脑中变成一种凝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林彪、「四人帮」搞的一套极左论点彻底破产了,但是,还有一些对文艺事业有害的东西,需要继续拨乱反正,那种认为极左的思潮已告肃清的讲法是错误的。不过这种清算必须避免简单化,必须充分的说理。我在《续篇》一文中企图一下子澄清好几个问题,因此每个问题都说得不深不透,引得丁星同志提出非议,使我有机会把这些问题探讨得更深入,为此我十分感激他。
我想,这里专门谈谈「写本质」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文艺理论界搞得很混乱,不过谁也没对它表示过怀疑。为了让读者知道我的立论所在,我把《续篇》里的见解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哲学和文学的分工不同,他们的特征也不同。科学、哲学和文学共同的任务都是为了认识自然的以及社会的本质,但发掘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理论家的事,文艺家只是用艺术手段反映人和社会的现象;理论家是扬弃了现象找出本质,文艺家是把本质连同现象和盘托出。只要文艺家真实地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象(假象也在内),这个作品也就程度不同地触及了社会和事物的本质。作者事先在理论上弄明白社会和事物的本质有好处,如果不十分清楚或缺乏理论准备,那也不要紧,许多作家写出成功的作品,并不是由于他知道了所谓「本质」。作者创作反映社会真实的作品在先,理论家、批评家从作品分析中揭示其「主题」或「本质于后」,两者的分工与专业不同,因我不赞成把必须写出社会本质作为从事写作的前提条件。如果做出这种号召或以是否写了本质作为评价作品的标尺,那就束缚了作者的手脚,是一种「设防」,是强人之所难的要求。
丁星同志为了驳倒上述的论点,举出了恩格斯论巴尔札克和列宁论托尔斯泰的论述。殊不知这两段论述恰恰反对着丁星自己的论点,恩格斯称道《人间喜剧》「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的历史」,说他从巴尔札克那里,「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是不是巴尔札克事前或写作中已掌握了对法国新兴资产阶级剥削的本质呢?回答是否定的。他不但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本质缺乏理解,正如恩格斯在上文中紧接着指出的,「巴尔札克在政治上是一个正统派」,他的同情,是在于「注定要灭亡的那个阶级方面」。这段话对丁同志的观点有矛盾,所以他没能引出来。我在这儿作一点必要的补充,使读者有个完整的印象。
往下,丁同志又引了列宁说托尔斯泰的作品是「俄国革命的镜子」 ,因为他的作品里,
「反映出革命的某些本质的方面」的论点。但是紧接着上面这些话,下面还有列宁的一段话又跟丁同志的观点有矛盾,所以他也没能引出来,我在这儿作一点必要的补充,引录如下:[……一方面,是最清醒的现实主义,揭下了一切假面具;另一方面,鼓吹世界上最卑鄙龌龊的东西之一,即宗教……托尔斯泰处在这样的矛盾中,绝对不能够了解工人运动和工人运动在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所起的作用,而且也绝对不能了解俄国的革命,这是不言而喻的。」请注意,列宁在这里用的是[这是不言而喻的。」要是不引这一段呢?岂不是曲解了列宁的原意?由此可见,托尔斯泰在从事写作之前,对俄国社会和俄国革命的本质是不理解的,是完全隔膜的,是格格不入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反映俄国革命某些本质的东西,这也是明明白白的。
我在这里不妨再增添马克思称赞莎士比亚剧作:《雅典的泰门》中的一段话,他是从这个剧本的一节台词里发表感想,这几句诗是:
黄金这东西,只要一点儿,
就可以把一切黑的变成白的,一切丑的变成美的,一切罪过
变成正义,一切卑贱变成高贵,
把胆小鬼变成豪迈的勇士,
把年迈的老人变成活的少年。
马克思说:这样的诗「绝妙地描绘了货币的本质」。这段话同样不能帮助丁星同志。我们不能设想,莎士比亚早就洞察作为商品拜物教的神物——即金钱的本质,莎土比亚只是忠实地描述了人们膜拜金钱的普遍现象,这一点刚好给《资本论》里讲到商品拜物教这一节作了绝妙的注脚。十九世纪美国有位大作家马克.吐温,写了著名的小说《百万英镑》,那也是揭示金钱万能的,但马克.吐温也未必懂得《资本论》里所揭示的商品拜物教的本质所在。
从上面引的三位革命导师的论述来看,应该得出以下几点共同的认识:
(一)分析作品表现了什么样的社会本质,这原是理论家从文艺作品中吸取营养的途径之一,也是文艺批评家的职责所在。但是不能由此推导出:作家写东西一定要体现社会本质。理论家从文艺作品里揭示出社会本质的努力是一回事,作家掌握社会本质的知识又是一回事,它们之间有联系,但不能混为一谈。我在《续篇》里讲的:「文艺是不是写了本质,文艺批评家在分析已发表的作品中,可以做这方面的分析和探索,这是文艺批评家的课题。」这话有什么错呢?
(二)马、恩、列三位都是对已发表过的作品进行分析,而从来不曾要求作家在写作前必须深刻理解社会的本质,必须在作品中表现什么本质和主流的提示,更没有提出作家先要改造好了思想才可以动笔创作。虽然,他们批判作家思想认识上的缺陷时是毫不留情的。这样做,才画出了真正的也是完整的巴尔札克和托尔斯泰。对比三位导师分析作品的态度,我国某些理论家是否有些简单化绝对化的毛病呢?
(三)我国文艺批评界历来有一个通病,往往把马列主义创始人对古典作品所作的分析和高度评价,掉过头来作为对我国作家们的高指标的要求。如必须写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啦,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啦,等等。而这个必须写本质主流也是其中之一。这种前后倒置已非马、恩、列的原意,因文艺分析在后,对作家提出要求并作为指导方针在前,两者不可混淆。如果只是一般号召也未始不可,问题是由于我们这里极左之病未愈,有的批评家总喜欢把「美好的愿望」沿着三级跳远的路子恶性升级,就好比起初是「早晚要实现共产主义」,第二跳跳到了「早日实现共产主义」;第三跳就跳上了「明日实现共产主义」。文艺领域里提出新口号,最初不过是高指标——框子,结果跳得离中国的水平和实际越来越远,而且反过来成了束缚人们头脑的框子和棍子。丁星同志跟我的争论,实质就是我不赞成订高指标,更不赞成跳上第二级,而丁星同志已经跳到了第二级,我想拉他回到现实的起跑点上,这就是我们的分歧。
(四)虽然不事先要求作者通晓社会的本质,但作者写出好作品,总是会程度不同地表现社会本质的某些方面,因为现象也是本质的反映,本质和现象是形影不离的一对矛盾。故列宁讲托尔斯泰是「最清醒的现实主义,揭下了一切假面具;」恩格斯评价巴尔札克时所讲的:[这一切我认为是现实主义的最伟大胜利之一,]我国称赞文艺作品写得好,用「入木三分」、「无所逃其形」、「如见肺腑」、「原形毕露」等等,也都是说作家从现象里发掘本质的功夫。作家在作品里揭示的本质,往往只能到达第一级,(事物的本质好比剥笋,随着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不断发展,会一级一级地深入本质的内核。)如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他也揭示金钱的本质,但只达到第一级。可是作品的成就大小,决不会因为只揭示了第一级的本质而相应地降低其价值。
那么,丁星同志所说:「社会主义的作家,以自己的作品去反映我们时代生活的本质,更是责无旁贷。是的,我们的时代已非巴尔札克、托尔斯泰的时代,我们有了先进的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我们可以自觉地认识当今的社会本质了。我在《续篇》里是这么说的:「当然,个别的作家在从事写作中,事先把握住了人与事的本质,会有助于『形象思维』的深化。但不必把这一条作为鉴定文艺作品的标尺。」我这里用了「个别的作家」字样,并非轻视之意,而是深感真能把握住社会本质的同志,实在不多。
更有进者,即使通晓了社会本质,甚至已理解第三第四级的本质,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写出伟大的艺术作品。通晓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同志可以做研究生和学部委员,却不一定当得好作家;而如果此人站稳了人民的立场,并具备丰富的生活基础,熟悉他所要表现的人物,虽则他对社会本质的认识是欠缺的,他仍然可以成为作家。这就好比马克.吐温并不通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作为社会财富的代表的奥秘,也并不妨碍他写出了《百万英镑》的小说是同样的道理。箇中原因就是艺术的对象与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不同,思维方式和表现方式也不同。恩格斯说他从巴尔札克那里,比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请注意「还要多」是什摩意思,就是指的艺术形象,这正是历史家加经济学家再加统计学家都没有提供的东西。历史学、经济学各司其职,各有所长,用哲学的语言来说就是各有质的规定性,这种「不同」并不因社会制度的改变而改变,如果真有一位权威人士要把他们之间掺和一下,是肯定不会成功的。同样地,艺术和哲学也各司其职,各有特点,而丁星硬说「责无旁贷」的话,这就是强人之所难了。过去硬生生地让文艺与政治合穿一条裤子,几乎吞没了文艺;如今,又有不少好心人硬生生地让文艺与哲学(经济学等)合穿一条裤子,其结果如何,不妨以此类推可也。
这里,让我们参考一下黑格尔在《美学》中「艺术家」一章里的意见:
「如果艺术家按照哲学方式去思考,就知识的形式来说,他就是干预到一种正与艺术相对立的事情。因为想象的任务只在于把上述内在的理性化为具体形象和个别现实事物去认识,而不是把它放在普泛命题和观念的形式里去认识。」由此,黑格尔说了一句比较绝对化的判语:「哲学对于艺术家是不必要的。」(引自朱光潜译《美学》三四九页)。
歌德也有类似的说法,在《歌德谈话录》里,有一节这么写道:「我们谈到一些美学家费力对诗和诗人的本质下抽象的定义,达不到任何明显的结果。歌德说:『有什么必要下那么多的定义?对情境的生动情感加上把它表现出来的本领,这就形成诗人了。』」
别林斯基则说:「艺术并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要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相——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我们引了一位古典作家、一位哲学家,一位文艺评论家的话,他们都不赞成把「哲学概念塞进文艺作品的规范里去」,我在《续篇》里讲的:「不要用哲学的刀子,削平文学的尖子。」也无非是他们讲的这个意思。
最近读到杜书瀛同志《论艺术的对象》(一九八一年六期《文史哲》一文,我同意他下列的论点:「当艺术描写现实生活的个别偶然现象时,也就把比一般必然本质更多的更生动更丰富的东西写出来了,而这其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有某些非本质的现象、非必然的偶然,这应该是被允许的。当然这不是艺术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要求艺术中的一切都是『本质必然」,那就会使艺术形象变得像『本质必然』本身那样干巴、抽象,失去生命的血色,失去了它应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多样性」。这里需要补充说明者,文艺主要是写现象,也可以写偶然性事件,这并不等于赞许现象的罗列或只停止于现象描述上面;并不等于赞许专门去追求离奇的巧合的情节。我们这里讨论的中心议题是,艺术描写的对象是现象还是本质,而不是讨论文艺写作如何选择题材问题。如果是讨论后者,那么,作家对现象还必须进行筛选、提炼、典型化等等,这就离开我们争鸣的题目中心了。
《辨析》一文好几处强调作家必须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但他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本质是什么却不置一词,其原因未见阐释。
我国社会主义已有三十余年历史了,但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认识也还在实践中逐步加深,许多问题尚在探讨中,未有定论。而文艺家总不能坐等马列主义理论家把社会主义的本质探究清楚,有了定论后,才去反映社会主义的现实吧。既然马列主义理论家对这个问题尚处在众说纷纭阶段,怎能独独苛求作家必须写出社会的本质来呢?还有这样一种论调:「四人帮」横行时期的社会和三中全会后的社会「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照这个论点的逻辑,不能不得出这么两个意思相反的结论:过去和现在一样,三中全会后的时期好得很,所以「四人帮」横行的时期也好得很,「四人帮」有什么罪呢?另一个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坏得很,所以滋生了「四人帮」。二者必居其一,而两个结论都是极其荒谬的。
还有一种讲法,说什么我们的社会本质是光明面,而不是阴暗面,严格地说这话不通。因为光明面和阴暗面,只是现象,并非本质。有人撰文宣称我们这个社会只能有一个本质,但他又不指明这唯一的本质是啥,真把人们关进闷葫芦,不知如何是好。
如上所述,故我在《续篇》里不胜感慨地说:「老实说,即以专门研讨社会主义本质为特长的哲学家、社会科学家,他们对一个作品是不是反映了本质,或者反映了什么本质,也会有不同的见解。作家可以说他写的是本质,评论家则指出这里不是本质,官司永远打不清。」丁星批评我这个话是「不可知论。」我只想简单地说明一下,人们对本质的认识是从不知到知之较多,是经历漫长岁月的。对某一事物的本质目前尚处在不可知阶段,并不等于不可知论。不知丁星同志以为如何?
即以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本质而论,也经历了从不知到逐渐掌握其本质规律的过程。这种接近本质的「可知」已经加载我国宪法的总纲部分。(原文太长,此处从略》不过从宪法的几次修改来看,也说明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的表述,尚有待发展和完善,也还不是最后定论。
《辨析》一文还批评了「社会效果说」和「调子低沉」等看法,我愿好好探讨,虚心求教,这里限于篇幅,不再争鸣。
最后,我愿向丁星同志指出,在讨论中,他在两处有不够实事求是的地方。
(一)我在《续篇》里有段话这么说:「如果根据几个头头个人好恶评价作品,历史上把鲜花判为毒草的事不是屡见不鲜吗?如果头头作为一般的读者发表评论原是他的自由权利,无奈在中国封建家长制的影响甚深,『一言堂』之威力很大,往往头头的一句话(指批判的话)在下面就被视作最高法院的判词;头头打错一次棍子,就吓倒了一大片知识分子。心有余悸之病蔓延,这些不负责任的自以为是的头头恐怕不能辞其咎。因此,对文艺作品的社会效果如何,上焉者最好谨慎从事,勿踏五七年和六五年之覆辙。」丁同志批判道:「王若望同志进而以他特有的表达方式,问罪于对文艺问题发表过一些意见的高级领导干部。」往下,丁同志又说:「王若望这些忿激之情溢于言表的话,假若移用到脱离了历史常规的十年内乱时期,一点都不过分,遗憾的是他是针对「这两年来」的现实而发的。如果情况果真如此,今天的文艺领域,同十年内乱中万马齐喑,一
『帮』独鸣的局面还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丁同志起初称许上引的一段话「一点都不过分,」遗憾的是,他分不清语法的过去式和现在式,我的原文明明写着「历史上……」「勿踏五七年和六五年之覆辙」的句子,丁同志硬要说:「遗憾的是他是针对「这两年来」的现实而发,这儿有一点实事求是之心吗?这原是为了给王某加上「问罪于对文艺问题发表过一些意见的高级领导干部」这条罪名,退一步说,我就是「针对这两年来的现实而发,」劝告领导同志勿踏五七年和六五年之覆辙,试问,这句语重心长的话又错在哪里呢?
(二)丁星同志抓住我讲的:「大概有不少好作品无辜背上调子低沉的罪名而被拋于纸篓中。」他质问道:「『拋于纸篓中』的『不少好作品』究竟有多少,是什么?『大概』王若望同志自己也不甚了然。以主观的推测代替实事求是的分析,并不能给读者多增加一条论据。」这种提问就好比患有考据癖的人追问孟浩然的诗句「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的数据和落下什么花似的,这「怎能给论者多增加一条论据」呢?
一九八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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