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钱看”新论
“朝钱看”作为贬语,是一种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思想,是无疑意的了。不过,“朝钱看”也不能说一律要不得,我们不是“坚持两分法”吗?我以为,对“朝钱看”这三字经,也要用两分法加以剖析之。
我们反对朝钱看,因为“看”的人立足点是站在“私”或“小单位”上,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按酬付劳等等,都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立的思想;甚至发展到贪污受贿、经济犯罪,这是站在“私”字上面“朝钱看”的恶性膨胀的。至于“看”的目光仅仅放在本单位本部门内,不顾大局,抬高物价、损害群众、瞒上欺下、虚报、造假帐等等,即使钞票没装进个人腰包,这样“朝钱看”所得,也是不光彩的。
赵紫阳总理在五届人大上作的报告里,许多地方强调经济改革,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重视经济效益就有“朝钱看”的意思在内。因企业的一切活动,成败得失皆集中表现在货币数字上。故经济核算也好,讲究经济实效也好,都应该着眼于赚钱,将本图利上。
长期来我们满足于大锅饭,不讲究精打细算,干了不少劳民伤财的傻事,一点不心疼,再加上“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更助长了挥霍与浪费和瞎指挥,纠正之法,除了进行体制改革,任用专业化、知识化的干部外,还有一条就是要大大提倡朝钱看,事事处处讲究经济效益,就得批判自鸣清高的大少爷作风:“君子何必曰‘利’”。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就向党员干部提出“学会做生意”的口号,作生意就得朝钱看么,这有什么难为情呢!
至于按照国家政策、个人致富,争取万元户或几万元户,凭劳动进行长途贩卖,等等,虽然得利落入个人腰包,这样的“朝钱看”也未可厚非,而党和政府的干部倒应该加以鼓励和倡导,不能以“此人利欲熏心”,此人只知道“朝钱看”加以嘲笑打击。区别两种“朝钱看”的界限,只要分清他是不是违法乱纪。如果公民的朝钱看是正当的、合法的,他赚得再多,国家宪法规定必须加以保护。最近报载几个省市发生了同样的不愉快事件,科技人员或专业承包户挣的钱太多了,某些领导干部就看不惯,还是从“左”视眼的目光,把他们作为经济犯罪诉诸法院,结果查明,这几位朝钱看的公民所得利益是正当的,而朝“左”看的同志自己却违犯了宪法。可见朝“左”看的同志,往往分不清两种朝钱看的本质。
一九八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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